第 12 章(1 / 1)

开出现象学之维 邓晓芒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7天前

心主义的浓密云层,投射到“自我意识”,和人的本质之上。马克思对此作了精辟的阐释: “当站在牢固平稳的地球上吸入并呼出一切自然力的、现实的、有形体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而把自己的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作为异己的对象创立出来时,这种创立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而这些本质力量的作用也必然是对象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对象地活动着,而只要它的本质规定中没有包含着对象性的东西,那么它就不能对象地活动。它所以能创造或创立对象,只是因为它本身是为对象所创立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⑩

这就是说,人能动地创造对象的过程并不是作为“纯粹活动”的自我意识创造对象(对象意识)的过程,而是现实的有形体时人的“对象性的(即客观物质的)活动创造现实的对象的过程,自我意识、精神则不过是这个对象化的实践活动中的“主体性”,而不是独立存在的创造性的“主体”。一旦从人的本质中丢掉了“对象性的东西、自然的东西的规定,那么它就不能现实地创立对象,人的一切本质力量及其能动性就会化为乌有。

自我意识一旦由第一性的、先验的绝对范畴下降到它的这样一个合理的位置上,笼罩在它身上的神秘的迷雾便立刻一扫而光,人的精神通过实践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在唯心主义形式下受到的歪曲也就得到了纠正,于是能动性回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来了。自我意识和对象、以致于思维和存在之间的关系第一次得到了最真实、最完满的解释。

在此基础上,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待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和唯心主义也有截然不同的理解。实际上,从人类原始意识的发生来看,对象意识才是比自我意识更为基本的意识。 “意识起初只是对周围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以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同时,它也是对自然界的一种意识,……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11。在这里, “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仍然还只是把自身当作与对象、自然界并无区别的经验事物来意识的,这仍然只是一种对象意识。从现代儿童语言发展的情况来看也是这样。心理学早就发现,儿童并不是首先学会一个“我”字,然后再“综合”进、或“外化”出其他概念,相反,在他知道说出一个“我”以前,他已经有了一系列不同抽象程度的对象概念,如“糖果”、 “汽车”、“吃、“这个”等等。这些概念以语言的形式固定在他头脑里,具有一定超越时空的普遍性,因此他这时的心理与动物的心理已经有了本质的不同。但他的这些概念还只是有限的对象概念,它们仍然是由具体事物各种不同性质和方面抽象出来的共相,还不是一切事物总体的共相,因为还缺乏把它们整合成一个知识总体的能动力量。在这里,他的“自我”也只是这些有限对象当中的一个,他还只会用第三人称来称呼自己。

此外,这种对象意识以及与之紧相伴随的语言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是“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12】。正是这一特点,不但使对象意识在自己的概念形式与其所反映的个别直观对象的内容之间作出一种区别,从而高出于动物的直观表象而成为意识,同时也使语言这种“现实的意识”本身脱离个别对象的狭隘性而具有“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13】的社会普遍性,从而成为社会交往的工具。意识是依赖语言而固定下来、形成起来的,而语言则是人所意识到的他自己的“类”的标记。在原始人那里,虽然氏族和部落实际上一般是在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但真正使他们成为一个牢固集体的却是他们特有的语言和自然宗教观念(如图腾)【14,一个熟悉了他们的语言和宗教观念的外邦人很容易进入他们的社会,被收为养子。同样,在现代儿童那里,之所以要用语言来表达抽象的概念正是为了进行越来越普遍的交往,而且他之所以使用某种一定的语言或方言,则正说明他在说话时意识到他的一定的社会环境、他的语言交往的对象,即他周围的别的人。然而,原始人和儿童尽管通过自己的语言、概念而意识到自己的“类”,却仍然没有把作为“类”的对象与其他种种对象区别开来,反而通过一种不由自主的“拟人作用”而把一切对象都看作是自己的“同类:原始人把自然界的力量看作某种意志的力量,儿童则和一切动物、花草、玩偶“对话”。这还不是纯粹的“类意识”。虽然原始人开始意识到了

类,最初却仍然采取了“畜群意识”【15】的形式。

勿庸讳言,对象意识作为概念的抽象性、普遍性和作为语言的社会普遍性,正是“‘类意识”以及纯粹意义上的自我意识的基础,因为类意识和自我意识都是在对象意识基础上的进一步抽象,其中类意识既可以看作最高级的对象意识(统摄一切对象的对象——社会,或集体),也可以看作最基本的普遍自我意识(“我们”)。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同意黑格尔把“感性确定性”、事物的概念和规律的概念(即全部对象意识)都看作“自我意

识”的.“潜在阶段”的观点。虽然我们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把对象意识看作比自我意识更基本的意识(这是符合唯物主义反映论的),但我们同时又可以在辩证的意义上把对象意识看作

与自我意识本质上不可分的意识。事实上,不仅对象意识可以看作一种最初的、感性形式下

的自我意识,而且纯粹的、普遍的自我意识也可以看作一种最高的对象意识,它是人把自己

的精神、理性当作一个能动的对象来看待的那种意识,而这正是普遍性自我意识的本义。不

把自己看作对象,就还没有意识到自身。从康德开始的把自我意识当作一个非对象的“纯粹

活动”的唯心主义观点,实际上是人类哲学思维尚未真正意识到自身的表现。

在这里,唯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