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下来的,如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和柏拉图的“理念”都是同一个字(Eidos),但经过亚氏的解释,人们今天也决不会把两者混淆。日常语言中并没有任何现成的哲学名词可以不加解释、拿来就用,而必须从哲学思想的高度对之加工,使之定形。老子对“道”的种种解释,其实还是大体上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内涵(否则就根本无法理解了),但他似乎不愿讲得太死、太确定,并不是因为对象本身之“不可名”才没有给世界本体一个固定名称。一切哲学概念用日常方式来“取实予名”都是“不可名”的,否则就不是哲学概念而是经验事物了。语言是“人化自然”,名词和命名体现了人对自然的能动的规定活动。老子故意逃避语言规定正说明他对“人为”的放弃。他企图使人直接溶化在自然中,与自然同一。他要求人“涤除玄览”,成为不会说话的“婴儿”。他教人“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第五十六章》),消除一切外来干扰和内心冲动,成为一潭平静的死水,以便清澈地反映自然本体。但他认为这还不够。真正的“圣人”应当“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第二章》)。他自己写了《道德经》五千言,这已经比圣人低了一个层次了,所以他几乎通篇都告诉人们:这里的“言”只是权宜之计,最终是为了“不言”(“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第五十六章》);语言是临时借用的工具,用完就应当扔掉,以免它夹在人和自然当中,妨碍人直接与自然同一。所以“道之出言,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第三十五章》),道是离开言之外(出言)的东西,或“意在言外”的东西。后来《庄子》将这意思发挥为“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外物》),“辩若默,道不可闻……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北游》)。这对后世中国哲学的本体论解释和一般哲学概念的理解起了一种定向作用。
至于“道”这一概念本身,尽管它也包含有“言说”、“称道”之意,常被人与西方的“逻各斯”相提并论,但就字源上讲与逻各斯是截然不同的。道的本意是道路,用作动词,是“行走”之意(据吴澄注“道可道”一语);宋代范应元注《老子》日:“道者,自然之理,万物之所由也。博弈云:‘大也,通也。’韩康伯云:‘无不通也’可见道又是通达万物的规律。正是从这种意义中,“道”引伸出了表达、说出(道说)以至于“言辞”的意思,这与古希腊从“逻各斯”即话语、言辞中引伸出“规律”恰好是两种完全相反的思路。中国从古到今都没有人将作为本体的“道”从“道说”、“表达”的含义上来理解,因为这种含义只是道的本意(道路)的衍生意义,决不能颠倒错乱的。相反,希腊逻各斯的本义却正是言说、表达,非由此不能理解作为本体和客观规律的逻各斯。所以,道与逻各斯即使都是“规律”,却有很不相同的涵义。“道”这种规律本身是不可言说的,只能凭内心体验和亲身实行而感受到,其规律性体现在万物生生不息的变化和人的行为方式中,即“一阴一阳”的循环交替,在逻辑层次上未超出“质”的范畴;“逻各斯”作为规律则有尺度、分寸和规定性的含义,是经过毕达哥拉斯的数而概括出来、具有质和量两个维度于自身的规律,它是可以言说、可以精确规定和定义并可以定量分析的、具有科学含义的规律。毫不奇怪,“道”在中国哲学两千余年的发展中没有产生出严格意义上的分门别类的科学,永远是“形而上”者,“逻各斯”却造就了西方各种各样的“一logy”,即各门实证的、定量的科学。
二、“名”与“言”
中国哲学中,与“逻各斯”更为接近的是“名”。“如果从‘名’或‘名言’的字源方面看,先秦所谓‘名’,确实有如古希腊‘逻各斯’这个字”(2)“名”在先秦儒、道、法、墨、名诸家都是一个极重要的讨论课题,但很明显,任何一派也都没有赋予它本体论的或“客观规律”的含义,因此不能用“名”来译西方的“逻各斯”。道家对名、言的忽视上面已说过了,我们再看看儒家。众所周知,儒家“名教”肇始于孔子。孔子认为“为政必先正名”(《鲁论》),因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子路》)。这段话包含两重意思:1.“名”是为了政治上的实用;2.作为政治实用的重要工具,名具有核心作用,一切礼乐刑罚均以它为前提、为标准。由这两方面,后来就发展出了法家的“刑名法术”,“名”就成了“法”。也正由于这种政治含义,名也被直接等同于“礼”,即“名分”(3)。中国古代很多术语都有种越来越伦理化、政治化的倾向。如果说西方语言中隐含着某种“逻辑本能”(如克罗齐、伽达默尔所云),则中国语言中包含的是“伦理本能”或“政治本能”。
由此观之,真正与西方“逻各斯”的本义接近的还不是“名”,而是“言”。“言”没有伦理政治含义;但正因为如此,它就处于比“名”更卑微的地位。“名”的重要性本来只是作为政治实用工具的重要性;“言”被夹在“名”与“事”(实)或“行”之间,即没有名的工具作用,又没有事或行的目的性质,就更只是一种外表呈现的可疑现象了。孔子说:“听其言而观其行”(《公治长》),“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里仁》),“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宪问》),并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这方面,儒家与道家是完全一致的。正因为孔子的“名”与“言”有这样明显的不同,所以在孔子那里便产生了一个表面上的矛盾:一方面,他强调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名分”要确定、分明,不得含糊混淆,另一方面,他连自己核心范畴“仁”以及其他一系列重要概念都没有确切的定义,而是随不同的提问者和问题、场合予以不同的解释。但这种矛盾只要懂得了孔子“名”与“言”的区分也就消除了。“名”是确定的,“言”则是灵活的。“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李氏》),“名”是外部形式、礼节和“面子”,“言”则是对“名”的解释或体会;名是严肃刻板的,言则是意味深长的。中国古代伦理制度等级森严,思想文化诗意盎然,唯逻辑的确定性被冷落窒息,于此已可见其根由。以诗为喻的表达方式在西方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一般都被限制在文艺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