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衷心的感谢!
是为记。
邓晓芒,2007年7月28日,于珞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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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方法和人文科学方法的分裂与整合
近代自然科学的长足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物质成就和技术成就,但同时也带来了对科学及其方法的盲目迷信。由于它在某些方面的成功而企图将它扩展到一切领域,以为它是万能的。人们把人生和社会中一切间题的解决都寄托于科学之上。因为马克思曾经预言:“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②但马克思的这一设想与现代科学主义用数学和自然科学来吞并人文科学的倾向并不能等同。
自然科学方法本质上是一种间接性、技术性的方法,它建立在实验、仪器和一套技术
语言符号工具之上,它以自身与研究对象之间的间接关系的假定为前提,并认为自己把握的是一个在人之外、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此,将这种方法转用于以人类精神生活和人自身的历史发展为对象的人文科学时,就产生了一系列困难。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一个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人类自我意识的本体性的,而非工具性的体现,它从科学的间接性回反到了直接性,它不是向外扩展而是向内深入,不是从必然出发而是从自由出发,因而它不具有自然科学的严格可重复性、可验证性和可规范性,不能通过定量方法而揭示内在程序。自然科学将感性抽象化(从霍布斯到现代逻辑实证论),人文科学却要求并归结为每个人切身的体验和直观。
因此,当人们把自然科学方法直接运用于人文科学时,就无法把握所研究对象的本质,甚至往往导致这些学科的毅灭。例如,完全按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道德学(伦理学),将导致极端的功利主义和自私自利,将人贬低为纯生物学上的人,否认道德,用这种方法研究政治学,就是法西斯主义和强权主义(如希特勒的种族主义),运用于历史学则将之变为纯粹的史料编纂,否认历史规律,否认历史本身。
可以说,迄今为止,人文科学领域的大部分实质性成果,几乎都是由于偏离和背离了自然科学的方法而取得的。因而,当人文科学还没有获得自己的方法论时,上帝总是被人们呼唤出来作为它最后的价值根据和终极关怀。伏尔泰正是由于这点而宜布:“即使没有上帝,人们也得造一个出来!”从卢梭到康德和黑格尔,上帝在人文学科中的作用虽然被减弱、被限制、被合理化并被偷换,但面对日益强大的实证科学的压力,它始终是各人
①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isr, irs页。
文学科特别是伦理学的最终避难所。另一方面,那些从实证科学出发的哲学家们则总是对上帝这一未加证明的假设感到不满,他们长久以来都在寻找一条把上帝驱逐出人文学科领域的道路。
正如自然科学当初从神学中独立出来一样,现在,人文科学也在力求从自然科学中独立出来。这正是现代解释学(hermeneutic)所做的主要工作。①这并不是自然科学方法在自身范围内的某种扩展和分化,恰好相反,现代解释学的发展趋势是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人文科学的方法扩展为哲学本体论,并将自然科学的方法、它的终极根据納入自身的基础上来,使两者统一为一门总的科学方法论。当代思想史正在按照马克思一百多年前的预言(即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将是“一门科学”)而发展。不过,在解释学看来,并非人文科学是自然科学的一部分,相反,自然科学才是人文科学的一部分;此外,首先要将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两种方法严格划分开来,然后才谈得上将两者整合起来,否则人文科学的独特立场将会被自然科学的强大传统所吞并、所同化掉。
人文科学的这一独特立场,在近代是由意大利的维柯首先提出的。维柯认为,人只能认识他自己亲手制造的东西,自然科学永远也不能真正理解自然物,对自然界规律的把握永远是外表的、根据效果来猜测到的;在维柯看来,历史学家可以获得比自然科学家更确切的知识,因为他可以凭自己的人性去理解历史这个人的世界,通过精神的想象力去沟通时代的距离,去理解别的完全不同的人性。理解的本质即共鸣或移情。
施莱尔马赫将中世纪的神学解释学发展为一种人文科学的普遍方法论。他提出,人文科学家对历史的解释要从语言的文本出发,但不应局限于文本,而应通过文本去重建当时作者的内心世界,以达到解释者与作者的心灵沟通(即中国传统所谓“得意忘言”)。由于解释者总是比历史文本的作者站得更高,对历史总体的把握可以使解释者比作者本人更好地理解作者,而理解别人也就是在理解自己、扩大自己的心胸。不过.这种建立在单独两个心灵的冥冥之中的交流、体验之上的理解,终归是没有什么普遍客观标准的。施莱尔马赫由此陷入了“历史主义”的相对性和怀疑论,失去了人文科学作为“科学”的普遍客观性根据。
于是,狄尔泰进一步提出了一种既是经验(体验)的,又具客观性的解释学方法论设想。他认为,人文科学不能采用自然科学借助机械因果律进行“解说”(Erklarung)的方法,而要“从里面”来进行“理解”( Verstehung);但也不能停留于主观心理之上,而要找出这些理解在历史上所形成和体现出来的共同模式,即“历史理性”,找出这种历史理性底下蕴含的客观“意义”或“客观精神”,把历史当作某种客观精神的“生命过程”来体验。在这里,狄尔泰遇到了一个“解释学的循环”,即:一方面每个人只是根据自己的当下经验、体验来寻找这种历史客观意义的普遍模式,因而使之带上个人色彩和个性的独特性,另一方面,他又必须将这种普遍模式当作非个人的客观标准,用来衡量乃至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