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毫不隐瞒地回答道。
鞠义“哈哈”笑了一声,对萧风说道:“萧壮士果然是一名豪杰,要知道匈奴人都是弓马娴熟之人,萧壮士能够在短短的时间里一连杀死了七十多个匈奴人,实在是令人敬佩。只是,让我迷惘的是,萧壮士是用什么兵器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杀死那么多人的。不知道萧壮士可否见告?”
萧风随手取下了自己肩膀上背着的狙击步枪,亮在了鞠义的面前,说道:“就是这个。”
鞠义楞了一下,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萧风手中极为奇怪的武器,然后呵呵笑道:“萧壮士想必定然是在西域有过什么奇遇,所以才会获得这个奇形怪状的武器,这个武器倒是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不知道萧壮士可否将这个武器借给我鉴赏一下?”
萧风的脸上露出了为难之色,抚摸着自己手中的狙击步枪,眼神中更是流露出来了不舍之情。这把狙击步枪可是他量身定做的,自从制造出来,也只有他一个人用过,别人,根本不能碰他的这把枪,他也不会让别人碰。
鞠义见萧风面露难色,便笑呵呵地说道:“我只不过是好奇而已,既然萧壮士不肯,那我也不再强人所难。萧壮士,再有四五里路,便到玉门关了,届时你们就可以好好的休整一番了。”
说完,鞠义调转马头,转身便走。
萧风重新将狙击步枪背在了身上,看着前面漫漫的路途,在心里暗暗地想道:“终于要抵达大汉境内了……”
☆、入玉门关(1)
一望无垠的茫茫雪原上,一座四方形的城堡耸立在东西走向的狭长地带中的砂石冈上,而在城堡周围是蜿蜒逶迤、一望无际,每隔大约五里或者十里的方形烽火台,远远望去,犹如夜幕中闪耀着的点点星光。
萧风望着前面的一切,见众人的心情都较为舒缓,心中已经知道这座城堡就是玉门关了。而在他们的前面,还有几支商队正在鱼贯进入了城堡里,留在雪地上的是一串长长的印记。
此时已经是暮色四合,商队在鞠义等汉军骑兵的护卫下终于安全抵达了玉门关,在进入玉门关时,萧风的心情特别的复杂,不知道为什么,他仿佛有一种回归故土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雇佣兵一直漂泊的生涯所造成的吧。虽然不知道自己家在何方,可他却知道,自己当属于炎黄的子孙。
鞠义等候在城门口,见到萧风所护卫的马车后,便上前一步,对坐在马车里的李璐瑶说道:“李姑娘,你们还住原来的那家驿站,令尊的事情我深感痛心,但是人死不能复生,还希望李姑娘能够节哀顺变。”
“多谢鞠司马关心。”李璐瑶说话的声音里还有点梗塞。
“萧壮士,我还有公务在身,不便久留,我和李先生也算得上是朋友,他的商队就拜托给你照顾了……”鞠义扭身朝着萧风抱了一下拳,说话时,眼睛还不时的瞄着马车,“那么……李姑娘,我走了。”
“不送。”
鞠义似有些不舍,转身离开后,还背过头望了马车一眼,他是多么的希望李璐瑶能够再看他一眼,哪怕只是一眼。
萧风的眼力十分的独到,自然能够看出来鞠义对李璐瑶的爱慕之情,恐怕,也正是因为李璐瑶,鞠义才会刻意的结交李伦吧。
他见鞠义的身影消失在暮色当中,也不再想其他的事情,转脸对坐在马车里的李璐瑶说道:“李小姐,我们现在去哪里?”
李璐瑶掀开了马车上的卷帘,露出了一张略显憔悴的脸,脸颊上还挂着两道泪痕,目光中充满了伤感:“我们去驿站暂时休整一下,驿站在城东,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前走,大约半里地。”
萧风点了点头,当即吆喝着商队朝驿站走去。
玉门关只有一条主干道,自东向西贯穿全城。玉门关不算太大,方圆均约三里左右,作为大汉进出西域的必经之地,大汉在这里的驻军高达两千人,是专门负责保护过往的大汉商队。不过,大汉对西域的影响力已经不如从前了,虽然这里有驻军,但是却很少出关去主动肩负起保护商队的责任。
抵达驿站后,驿站的驿丞便出来张罗着,看到萧风所在的商队有不少人受伤,便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驿丞环视了一眼整个商队,问道:“谁是这个商队的主人?”
这时,李璐瑶掀开了马车的卷帘,对一直护卫在马车边骑着高头大马的萧风说道:“恩公,家父将我和整个商队都托付给了你,我一个小女子,只怕很难服众,恩公杀死七十多个匈奴人的事情整个商队都知道,如果恩公能够暂时充当这支商队的主人,必然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驿站有驿站的规矩,如果主人不在驿站签到,驿丞是不给住宿的地方的。所以……”
☆、入玉门关(2)
萧风听的很仔细,只朝李璐瑶点了点头,便策马来到了商队的最前面,对那个驿丞说道:“我是。”
此声一出,商队的其余成员果真没有一个反对的,反而都投来了认可的目光。
驿丞打量了一下萧风,随即说道:“你跟我进来,商队所驮着的货物多少,随行人员有多少,都必须进行一番登记,然后再给你们安排合适的地方住宿。”
这下子萧风可傻眼了,他只知道现在商队还剩下七十八个人,至于多少货物他是都不得而知的,而且在商队的最后面,还拉着好几车的尸体。他重新回到李璐瑶的马车边上,问清楚了货物多少后,这才过去跟驿丞进去签到。
进了驿站,驿丞带着萧风来到了一间小门房,将登记簿摊开在萧风的面前,同时递给了萧风一支毛笔。
萧风接过那支毛笔,脸上一阵窘迫,不知道如何下笔。
“还愣在那里干什么,赶紧签到,后面还有几个商队呢。”驿丞见萧风愣在那里就是不下笔,有点不耐烦地说道。
萧风哪里会写什么毛笔字啊,看着面前笔墨纸砚这文房四宝,也是抓耳挠腮的一阵干着急。
“你不识字?”驿丞看到萧风的那个样子后,便试探性地问道。
“不是,只是不会用这笔写字……”萧风突然想起自己的身上还放着一只钢笔,便问道,“我能不能换支笔写?”
“可以。”
萧风将毛笔放回到笔架上,从裤子上的口袋里拿出了一支派克钢笔。这支派克钢笔对于他来说意义非凡,因为这是他杀第一个人的战利品。他记得很清楚,五岁那年,他第一次杀人,而且杀的还是教他文化课的老师。只因他想要老师口袋里的那支派克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