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9 章(1 / 1)

谁来治治他 牛笔 2000 汉字|1 英文 字 3个月前

经担任押司,后来杀了阎婆惜被刺配的宋公明哥哥。

突然,一声娇喝传来:

“滚开!”

丽托比奇也有她的骄傲,决不允许自己被四个贼配军吓到。

眼看那矮小士兵正在用力拉扯养颜果,丽托比奇出手了。

一条七八米长的火莽破空而出,气势汹汹,要将对面的远征军f4全部捆在一起。

“就这?”

那个叼着烟斗的大胡子老兵,突然冷哼一声。

他吐了一个夸张的烟圈,那烟圈猛地形成了一个云团。

只见云团彻底覆盖了火莽,宛若神话里的龙王行云布雨,云团中附带着密集的水蒸气,一下子把火焰给熄灭了。

一阵嗤嗤嗤的声响传来,如同烧红的烙铁插进了水桶里,气势汹汹的火莽身体四分五裂,变得残缺不缺,几秒钟之后彻底被水雾吞噬干净。

“你到底是谁?”

丽托·比奇大吃一惊,能够如此轻松地破解她的绝活,对方至少也是三星高手。

她百思不得其解,远征军能到三星级别的,一般是中校以上军官,

她甚至怀疑,眼前的几个人多半不是远征军,只不过扒了几件远征军炮灰的衣服,用来掩人耳目。

大胡子中年人又吐了个烟圈,慢悠悠说道:“既然你诚心诚意地发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你。”

好像约好了似的,那个光头壮汉接过了话茬:“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坚持爱与真实的罪恶。”

那个瘦高汉子也加入了群聊:“我们是穿梭在荒原上的远征军,人类的守护神。白色的未来,由光明的明天在等待。”

最后那刀疤脸说道:“就是这样,苗~~瞄人缝的苗!”

丽托·比奇听得一愣一愣的,当场被整不会了。

她以前听人说过,远征军出过几十次任务还没死的人,都有严重的创伤后遗症,心理上和精神上都很不正常。

现在她信了,眼前这四个人,确实不正常。

突然,一个猥琐的声音,打破了沉默:“咋回事,摘不下来!”

说话的,是那个摘果子的矮小男子。

他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始终无法把养颜果摘下来。

“你今天没吃饭吧,瞧我的!”

光头壮汉也不理会丽托比奇了,摩拳擦掌地走了出来。

看得出来,这大光头是纯粹的力量型选手,一伸手便是雷霆万钧。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光头大汉全力爆发,树上的养颜果纹丝不动。

一怒之下,光头大汉拔出一把军刀,朝着细细的树枝斩去。

树枝依然纹丝不动,连轻微的刮痕都没有。

“没用的,这玩意儿好像被某种神通封印了,人力没法破坏。”

矮小汉子好像看出了一点门道,把目光落在了丽托·比奇身上。

他走了过去,对议长家的千金说道:“美女,摘下养颜果要看缘分,我们和它无缘,不如你来试试。”

丽托·比奇犹豫了,用脚趾头也知道对方不安好心。

可是她对养颜果志在必得,也不肯放过这次机会,立马走过去伸手摘果子。

五个老兵齐刷刷地盯着她,好像一旦丽托比奇摘下养颜果,五人就要扑过去把她扒得精光。

很遗憾,丽托比奇并不是那个有缘人。

她各种办法用尽了,养颜果依然挂在歪脖子树上。

“啊!”

突然,丽托比奇惨叫起来,向前扑倒在地。

只见那矮小汉子一言不发,毫无征兆地掏出一把军用匕首,在千金小姐后心窝狠狠扎了一刀。

情况很明显了,丽托比奇摘不下果子,失去了利用价值。

矮小汉子说动手就动手,一点都不含糊。

然而他冷不丁的一刀,并没有捅进去。

匕首触碰到白金色皮甲的时候,一下子滑开了,没能使上力。

不得不说,比奇皮革厂的限量版战斗服很给力,能够格挡大多数物理伤害。

丽托·比奇就像隔着衣服被人用锥子戳了一下,没受致命伤,却痛得眼泪都飚出来了。

她连滚带爬地闪出几步,怒视矮小汉子:“下贱东西,你敢偷袭我?”

矮小汉子一点都没觉得不好意思:“你不是叫我们贼配军吗,我只不过做一点贼配军该做的事情。”

丽托比奇勃然大怒:“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他妈管你是谁!”

光头大汉听不下去了,冲过去一拳砸在丽托比奇脸上。

221 一个比一个更狠

光头大汉脚下速度不快,出拳速度却快得令人发指,犹如传说中的天马流星拳。

丽托比奇整个人飞了出去,在半空中喷出了血线。

她脸上没带护具,不具备任何防护措施,实打实挨了一拳,眼眶都凹下去了,落地时鼻青脸肿。

“小姐!”

这一次勃然大怒的,是闻讯赶来的斯威夫特等人。

当柳生十三郎那一刀劈出去,终于对独角蟒造成了致命伤。

四人来不及收拾战利品,就听见了丽托比奇的惨叫声。

砰!

一声沉闷的枪响传来,带着低音炮的效果。

站在三十米外的布朗詹姆斯,拔出了一把亮银色的大号左轮手枪。

那把枪大有来头,最多安装三颗子弹,号称手枪中的大炮。

一般来说,即使有持枪证的人,能够购买到的只有沙漠之鹰和猎枪,像这种大威力的管制武器,得特殊群体才有门路弄到。

恰好詹姆斯兄弟就属于特殊群体,他们是议长家雇佣的安全顾问,有特殊权限,能够使用各种高端热武器。

刚打飞丽托比奇的光头大汉,来不及闪避,脑袋中招了。

只见一团血雾飘过,光头大汉中弹之后,就好像被一棍子敲碎的大西瓜,一下子炸开了。

爆头!

一击得手的布朗詹姆斯,继续点射,朝着刀疤脸和矮小汉子各开了一枪。

他的兄弟哈登詹姆斯出手更狠,也顾不得波及到养颜果,直接举起高能手炮,对着叼烟斗的大胡子轰了过去。

轰!

剧烈的爆炸声,夹杂着枪声,掀起漫天尘土。

尘土中,飞出了一道血光。

那血光赫然是一柄短斧头,硬生生撞开了两颗左轮枪子弹。

“血山飞斧?你……你是远征军突击营苗离悔?”

布朗詹姆斯勃然变色,语气透着几分惊恐。

人的名,树的影,当年在部队里服役过的詹姆斯兄弟,都听过血山飞斧的大名。

军队里有个不成文的说法,远征军盛产炮灰,也盛产兵王。

进了远征军,只要超过五年不死,个个都是硬点子。

想象一下,执行了无数次炮灰任务,还能手脚完整地活下来,这得多大的本事?

远征军的炮灰任务,那可不是吹出来的。

执行那种任务,一次没死是运气,两次没死是侥幸,三次没死是祖坟冒青烟。连续五年还没死,那绝对是成了精的。

据布朗詹姆斯所知,远征军有个神秘营地,叫做突击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