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球瞎跑,没一会就被教练吼了好几次才算恢复过来。
打了没一会上半场已经结束了,59:62,还有三分就平了,不过已经很让人满意了,毕竟实力上确实有差距,少了一年的高强度比赛不是那么容易弥补地。
难道今天要输?李建安坐在那儿想了又想,连一眼都能看到的娱乐节目视而不见,脑海里不断针对双方的阵容考虑各种可能,怎么才能把二年级队打败,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把双方都认真的时间尽量向后推,而双方的分数尽可能地接近还不能领先,难,真难,特别是一年级队也不是全听自已的。
头痛,这样临时组起来的队最让人麻烦,大家又没有什么一致的目标,教练又没有什么权威,李建安有点体谅中国足协为什么要搞集训制了,有的时候不那样还真不行,特别是中国人又是典型的不服人好内斗。
小的时候还觉得中国人这个性格真不算太好,等长大以后,感觉人其实都一样,没有多少区别,只不过在对外的时候,大家稍微有点区别,比如说日本人对外的时候就比较团结一点,但互相拆台的事也不是没有,大家都一样。
首先就是要尽量把比分咬住,到真打的时候也不至于赶不上来,跟罗伊、费耶、米尔萨普他们几个商量了一下,统一了思想,研究研究怎么配合,中场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双方互换了场地,悠闲地控着球,等待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丝毫不顾及博古特那不善的目光,既然你不爽,那就让你更不爽,趁你病要你命才是我的习惯作风。
持球就向内线冲去,而且专门冲着博古特去,个子大、身体壮又怎么样,还能比姚名更高,还能比奥尼尔更壮,白瞎那么好的身体条件了。
到了博古特身前,李建安一个转身,对着博古特使用内线球员的背身强打,呵呵,这对他来说是不是一个讽刺,一个小前锋对着一个大中锋使用这样的招数,还不把他气死呀。
博古特高举着双臂,拿胸膛用力地挤着我的后背,可惜以他的力量还不足以撼动我,就在我再一次发力,把他顶的晃动一下时,一个高抛,球越过篮框,又开始下落,巴格亚尼用手轻轻一碰,球又反弹回来落入框中,我又拿到一次助攻,大概有12次了吧,算上这个,应该是13次。
不知道新秀赛的最高助攻数是多少?估计13次还算不上最高吧,应该再多刷几次助攻,大家一起鄙视他吧,新秀赛的纪录是11次,现在已经打破了还要再刷,给后人一个机会吧。
新秀赛毕竟是娱乐大众的,太认真了也不好,容易结仇不好,更容易让联盟的高层讨厌,这样的话,以后全明星赛说不定就没你的份了,所以就开始放弃防守,进攻主要打成功率,球不进的话篮板球尽量保护在自已人手里。
一次次精妙的配合,一个个插花般的穿球,时不时上演一个空中接力,精采纷呈的比赛让全场的观众热情澎湃,掌声连绵不断,二年级队也配合着把比赛过程演绎的越来越和谐化。
等三节过完,比分定格在99:97,二年级队还是领先,不过差距仅仅只剩下二分,这才是我想要的结果,最终时刻,我一个三分球顿时改变了结果,挽救了大家,为今天的比赛完美的划上一个句号。
不过首先还是要在替补席上休息几分钟,不然的话别人会有意见的哦,都是新人,谁也不服谁的劲,再加上都不是一个队的,以前都是对手来着,就这一会关系又能好到那儿去。
十分欣赏纳什喜欢随手拿一个包包躺到球场边的作风,好写意、好悠闲,这样的心情到了场上才能真正地做到心如止水,做为一名优秀控卫,球队的大脑式人物,只有这样的动作才能表现出纳什的不凡,可惜的是自已要也那样做,别人只会骂我东施效颦,而不会象我欣赏纳什那样欣赏我。
喝了瓶联盟提供的佳得乐,平时都是球队提供地,好不容易沾一次联盟的光呀,一辈子进不了全明星的球员连这个资格都木有呢,向来只有剥削球员的份,真是万恶的资本家制度呀。
第四节还没过一半时间呢,二年级队就忍不住了,防守偷偷地加强了,互相之间的配合也越来越多了,一年级慢慢开始落后了,这也太小心眼了吧,就不知道让让我们这些菜鸟。
如果今天的比赛最终的胜利者是二年级队的话,那么拿到24分7个助攻得分助攻都是二年级队第一的克里斯保罗一定是今天的MVP,除了他其它人没有得分上20的,海德还拿到了12分;如果胜利的是一年级队的话,那么得分最多的是鲁迪盖的14分、罗伊的12分、弗耶的11分,我仅仅只有9分,不过我有的助攻是全场第一,那么MVP绝对有可能落到我的头上,最差也是和得分第一双双拿到,但前提就是不能让二年级队赢了。
这时候教练又一次派我上场了,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再一次走向这个娱乐的竞技场。
第194章 - ~ 决战的到来~
什么明日之星,什么超越XX的未来巨星,什么潜力无穷者,今天我决定不再隐藏我的能力,爆发、再爆发,只要有球权在我手中,对手是谁我并不在乎。
等到了死球的机会,我代替鲁迪盖上场了,经过这大半场的比赛,鲁迪盖对我的神情比刚开始好很多,让我不由得对他也点改观,互相微笑了一下他下我上。
轮到对方发球,我的防守对象是步行者队的格兰格,这家伙身高比我高一点,力量也比较足,不管是投篮命中率、三分命中率还是罚球命中率都在中等以上,篮板球的能力也有相当的水平,马里稀糊的助攻,是一个标准的小前锋。
其它以我的身高体重以及技术特点,小前锋这个位置才是最适合我的,不过火箭队在小前锋这个位置上有巴蒂尔,大前锋上面却没有比较好的人选,巴蒂尔虽然身高差不多,但力量不足,打大前有点吃力,还不如由我去打大前呢,充当不三不四人的角色。
对于格兰格这种类型的球员,我是最不怕了,对于这些个能力比较平均的球员,我总有方法能克制他,要不就力量,要不就速度,我就怕遇到那种力量特别足的球员,虽然我能硬住,但毕竟我用的不是真正的力量,武功说到底,论性质也就是一种技巧,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