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2 章(1 / 1)

妖孽人生 寻飞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人听起来特别的舒服。

我摆摆手,抬腿就往前走去,没走两步我又回头询问她:“对了,你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地方招工么?”

“招工?”女孩歪着脑袋一副思索的样子。

看她细皮嫩肉的模样,估计还是个学生,想了想后我叹口气转身离去,本来是打算抓着那个偷我们钱的老狗好好捶打一顿的,现在人也跟丢了,我自己还不知道现在身处什么位置,心里别提多烦躁了。

“你是要找工作么?我们家里是开饭店的...不如你跟我回去,我问问我爸家里还缺人么?”女孩弱弱的跟在我身后,小声询问道。

“饭店?”我迟疑了一下,点点头苦笑道:“饭店就饭店吧,总不至于露宿街头!”我现在的身份挺尴尬的,想要找到我哥就必须得去市中心发展,可我身上满打满算也就一两千块钱,还不够在市中心里住两宿,外加上还背着人命案,不如暂时找个地方落脚,稳定下来再说吧。

我爹常说“好人有好报”,我没想到还真是现世报,我只不过是偶尔恢复了下人性,顺手救了女孩子,没想到这小妮貌似还是个富二代,家里开着个“五星大饭店”。

不过话说这种几乎跟我们县老城区似得地方穷乡僻壤,开“五星大酒店”能挣钱么?带着满满的疑问,我跟随女孩打了一辆电动三轮车。

坐在三轮车里,我随意翻看着钱包,猛然间发现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溜电话号码,是之前王瑶转交给我的,我把纸条捧在手心里,折成一艘纸船,望向跟我们县城差不了太多的街景小声念叨着“这就是我想要的上海生活么?”

走了足足能有半个多小时,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跟之前我们被逼下车的那片“棚户区”差不多,下车的地方也是一大片的平房、矮房,走在一条四五米宽勉强能称之为街道的路上,我有种转身就走的冲动。

尼玛!这种地方也不像能有“五星级大饭店”吧,我甚至开始怀疑走在前面带路的那个女孩会不会是传说的“传销份子”,“得了,都已经到这种地步了,我也没啥能被骗的了!”我破罐子破摔的抹了抹嘴角,紧跟上了女孩。

女孩在这条街上挺有人缘的,很多人都会冲她微笑着打招呼,不过看穿装打扮几乎也都是一些外地来打工的苦哈哈。

“到了!”走到一间跟早餐店差不多太多的小饭店门口,女孩朝我颦眉微笑,还算俊俏的脸上飞过一丝红霞,冲我娇声道“你在门口等我下,我进去问问我爸,如果我们家里不缺人,我就再帮你问问李叔叔,他在码头给人扛包,每天也能挣很多钱...”

“哦...”我点了点头,瞬间有种欲哭无泪的冲动,望着饭店门口脏兮兮的塑料招牌,上面写着几个大字“五星大酒店...”尼玛!坑爹啊...这么个五星大酒店。

不一会儿女孩一蹦一跳的跑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胖一瘦两个中年人,“这是我妈...”女孩伸手指了指身后那个穿着一件草绿色针织衫的肥胖女人跟我介绍道。

“您好...”我摸了摸鼻尖有些尴尬的冲她弯腰点头,感觉现在的状态好像在相亲。

女孩儿她母亲简直就像是个大号的煤气罐,从上到下一般粗,脸上还扑着一层跟白面似得粉子,说话的时候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高傲“侬是哪里的?”

“啥?”我一脸不解的看向她。

“东北人银儿吧?我一听你这口音就知道肯定是东北人!你东北哪嘎的?”旁边那个只到女人肩膀高的汉子一脸惊喜的看向我。

“黑龙江的...”我朝着他微微笑了笑,自从“被盗事件”发生以后,我对于所谓的“老乡情谊”其实没有太大的感觉了。

“我是辽宁的...”女孩父亲热情的朝我点点头。

“咳咳,阿拉说话的时候,侬能不能闭嘴?”身旁的老板娘顿时不乐意了,一膀子将女孩他爸给推了个踉跄。

经过简单的自我介绍后,我打算在这个管吃管住的“五星大酒店”落脚一段时间,老板娘虽然长的霸气,但是为人还是挺热情的,听说我救了自己闺女后,赶忙招呼老板抓罗了一顿地地道道的东北“杀猪菜”请我吃饭。

酒桌是个最容易积累感情的地方,三杯自酿的米酒下肚,老板跟我拉开了话匣子,原来他姓蔡,名叫五星,早几年也在上海的工厂里打工,后来有次同事聚会,误打误撞的跟女孩的母亲发生了些不该发生的事情,之后就落户在了这座寸金寸土的大都市。

女孩名叫蔡九儿,一个很玲珑剔透的名字,今年十八岁,在附近的高中读高三。

酒足饭饱后,老板带着我来到了我休息的地方,一间不到十五平米的小阁楼,就在饭店的后面,打开门锁,一股霉味扑面而来,因为常年晒不到阳光的缘故,我看到屋里仅有的一张小木床,床腿上长满了青苔。

“宋宝,你先暂时住着,发薪水了嫌弃不好可以换地方,咱都是老乡,你又救了我女儿,我肯定不会亏待你,管吃管住,每个月一千五百块钱,你尽管挣!怎么样?”老板喝的稍微有点多,拍了拍我肩膀,就一摇一晃的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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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八十九 光荣的后厨生活

就这样我光荣的成为了“五星大酒店”唯一的后厨“切墩儿”,说白了就是打杂的,而且还是最脏最累的那种,老板说大厨回家探亲去了,这段时间他一直兼职掌勺兼掌柜。

至于干活,基本上饭馆里所有的杂事都由我承包,清早到菜市去买菜,老板炒菜的时候帮着打下手,给客人端茶送水,外加打扫卫生、洗盘子刷碗,偶尔还要被蔡九儿她妈调戏一番。

伙食方面倒是没的说,老板、老板娘都是讲究人,基本上他们吃啥我吃啥,除了刚开始的几天我累的腿肚子都抽筋,干了半个多月后,基本上已经完全适应。

每天最快乐的事情,就是蔡九儿放学回家能帮着我一起给客人端茶倒水,偶尔我能趁机揩油、占点小便宜,蔡九儿的性格其实挺开朗的,越发熟悉以后,她总会以老板千金的身份命令我骑着清早买菜的破电动车送她去上学。

处于青春期的女孩其实要比同龄男生早熟很多,而且我也不是没搞过对象的菜鸟,蔡九儿一些亲昵的举动,我很清楚是啥意思,不过在我看来她就是个孩子,不是年龄、是心智。

偶尔逗逗乐子,占点小便宜就当为无聊的生活增加点调料还是可以接受的,要是真让我跟她处对象,先不说我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