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长安夜
熊飞和夏芸来到了长安。
到达长安时已是华灯初上。
秋分飒飒,长安城千檐百宇下,人杂马嘶,非常热闹。
但熊飞没有一点热闹的意思,他总觉得心里少了一样东西,少的这个东西或许就是爱情吧!
那么,这洞明剑与练达剑已问世,李自成的宝藏也已问世,又能如何?
现在,各路人马回去报信,就算刀山火海也要挖了李自成的宝藏。
但是,这个世界上,时刻都能发生很奇妙的事,时刻也能发生不可思议的事。
当各路人马走了之后,海水在秋雨中看上去像涨潮般,大浪袭卷,汹涌波涛。金山一阵摇晃,那万道金光虽然是璀璨的,但在这样的关中大川里,尤其这样的一个细雨蒙蒙的夜,的确是惊怖的。
海水高涨,拍打着金山,形成无数巨浪。
渐渐,海水越涨越高,最后淹没了这座金山。
从此,再没有人知道这座金山去了哪里,而海水渐渐褪去,干涸,成了一片泥洼地。
大自然所带来的神奇不是人力可以抵抗的。
虽然各路人马已派来兵力前来挖取宝藏,但是,当眼前一切看似云淡、那对面青山上在秋日的清晨,蒸腾着氤氲雾气时,“回头山”早已消失不见,人人眼前能看到的只是一片海水,这“海水”经太阳一照,秋寒料峭,一日比一日聚的水要少,最后就形成了泥洼地。
到最后,各路人马都已返回,只有一些不死心的,希望海水重涨,金山再现。
但是,不可思议的事只能发生一次,有第二次的话,又怎能不可思议?
淮南王拍案大怒!
川中亲王只喟一声。
大清的皇上却没有怒,反而笑了。
他为什么笑?
这是因为各路反王虽然有了一点火候,但与大清对抗,还差得远。皇上眼里,丝毫不会把这几路反王放在心上。
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话不假。
大清毕竟是大清。
大清就算拔一根毫毛,也比反王们的腰粗。
因此,西域王再没有扩展疆土,哪怕扩展一寸,都需要人力与财力。
淮南王不服,他派兵攻打中原,想夺上几座重城。
但是,大清在费大人、刘大人、曾大人这五年时间的暗篡下,已掌握了六部整个势力,那几个老一点的三朝元老现在也无能为力了。因此,三人这就动用六部各班就位,发兵南下,攻打淮南王。
短短三个月的光景,淮南王连失两座城池,这一怒,淮南王大病一场。只在寝幔里,喃喃若失道:“——天灭我,不可活,天灭我,不可活啊……”
而东北马匪虽然联合外蒙内蒙,以及暹罗国,但是,要想与大清正面交战,的确以卵击石,蜻蜓捍玉柱。
川中亲王却想得开,既然攻不能攻,那只好守了。必然的时候,纳贡受封,做个川中亲王没有什么不好的。——王还是王,身边虽然比不得大清皇宫,但暗下里,那佳丽何止三千?
因此,好些江湖江山之人对这次李自成的宝藏无可奈何之下,只有放弃。但是,心中的怒火将会发泄到一个人的身上,这个人就是熊飞。
宝藏消失,剑仍在。
就在熊飞的手上。
刘先机曾经说过,持此二剑者,必属有缘人。
就算这两把剑让无缘人得了,只怕拔都拔不出来。
因此,好些江湖人更加愤怒这个熊飞。
于是,熊飞和唐岚的名气在一夜间不胫而走,唐岚虽然死了,但并不影响她的大名。毕竟唐岚是练达剑的真正主人。从此,江湖上传闻着一代少侠:鹿侠与狐姑。
尽管狐姑已死,但鹿侠对狐姑的爱恋的确有深度。
现在,已是八月十四。
到了明天,在长安曲江,熊飞赴约唐锲,为了剑而大战一场。
唐锲在年轻一辈中,也是出类拔萃的人物,为了唐无月,曲江一战,鹿死谁手,还不知道。
除了唐锲,江湖上好多人都在寻找熊飞,只有杀了熊飞,才能夺得这把剑。因此,熊飞现在的处境是步步凶险。但熊飞不怕,有什么怕的?生有何欢、死又何惧?要想夺剑,有本事的来夺好了。
而此时的逍遥子准备去办两件事,一件事就是找胡小先生,暗河集团老大!
杀他!
这前后经过、多年恩怨,该是算一算的时候了。
还有一件事就是寻找吕四娘,和吕四娘过完后半生。
逍遥子的一生是神秘的,江湖人很少有人知道逍遥子的一生。
逍遥子的爱情也是神秘的。
他一生爱过三个女人。
第一个女人是认识夏青青两年前,行走江湖时,认识的。
和这个女人在一起两年,因为这个女人多愁善感,见不得刀光剑影,最终离了逍遥子走了。
去了哪里?
没有人知道!
天涯海角,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去得,而走的时候,这个女人已有了身孕。
第二个女人就是夏青青。
但是,一场阴差阳错的爱恋,最终导致夏青青殉情,而逍遥子和胡小之间的恩怨也水落石出。
第三个女人就是吕四娘。
五年前,吕四娘刺杀当今皇帝未遂,被黑衣人救走之后,就出家了。
但是,吕四娘慧根未尽,在中原洛城遇见了逍遥子,起了凡心,在一个夜,也就成了逍遥子生命中第三个女人。
因此,逍遥子背叛了胡小,暗河集团已暗中派了一批杀手,势必毙命逍遥子。逍遥子不退反进,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遇鬼杀鬼,遇神杀神,用这样的方式给胡小先生一个下马威。
同时,逍遥子写信给袭儿,拒绝熊飞和夏芸在一起。
袭儿刚开始没有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总觉得逍遥子这样做有他的道理。于是,写信给夏芸,让她尽快回府。
熊飞也收到了逍遥子的信,让夏芸离开他。
熊飞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让夏芸离开就离开吧!
夜已深了。
但长安是个不眠之夜。
熊飞和夏芸来到一条偏街上吃小吃。
长安有名的小吃数不胜数:羊肉泡馍、肉夹馍、酸梅汤、肉串、炒米、凉粉、灌汤包子、蘸水面、醪糟子……实在太多太多。
熊飞和夏芸每人要了一碗馄饨,一碗鸡蛋银耳汤,一边吃着,一边听着这条街的尽头:那一家戏苑里,粉墨登场齐上阵。生旦净丑,轮到包爷时,那包爷哇呀呀雷喝中,大把黑胡随着身子颤抖着,双手在哇呀呀的声中波浪般颤抖着。
或许,这就是长安人爱听的秦腔名曲:铡美案吧!
熊飞呷一口汤,说道:“明天你回去吧!”
夏芸有些讶异,“为什么?”
熊飞道:“没有为什么。”
夏芸道:“你怕我连累你?”
熊飞道:“不是。”
夏芸尽量掩饰着内心这突如其来的悲忧与不快,说道:“你嫌弃我?”
熊飞微笑一下,说道:“不是。”
夏芸道:“那是为什么?”
熊飞道:“我怕连累你。放眼江湖,人人都想得到这把剑,你和我在一起,岂不是很危险?”
夏芸无辜地摇头,连连道:“我不怕,我并不怕……”
熊飞笑了,说道:“你不怕,你的娘难道不怕?师傅逍遥子难道不怕?”
夏芸不懂,急道:“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想怎样就怎样,与任何人又有什么关系?”
熊飞长吁一口气,说道:“或许,你我之间的确有关系。”
夏芸会错了意,以为熊飞心里对她有千丝万缕地情爱,本是欲哭无泪,但现在忽然间笑中带着泪花,说道:“什、什么关系?”
熊飞道:“亲情!”
夏芸道:“亲情?”
熊飞道:“只是隐隐觉得而已。”
当然,夏芸是喜欢熊飞的,喜欢熊飞并不是花心男人。像市井中,那些纨绔子弟、沾花惹草之徒,见到女人就没命了。脏的臭的拉在没人的黑暗帐幔里,一夜大战!到了第二天,那阳光下,肌肤的抚摸中,无论再美的一个女人,在不认识之前,本是矜持的、美丽不可方物的,但一夜过后,忽然觉得这女人变了个人似的:鼻子大了、下巴歪了、脖子上的皱纹也出来了、非常黏人、而且像个小孩子般朝你撒娇、雪白肌肤也不滑了、欣然一笑、露出红唇白齿,虽然风情动人,但那个样子的确不是有些男人所要的。
但熊飞不是这样,这辈子,他已决定,除了已死去的唐岚,就算再漂亮的女子他也不娶!
但现在,夏芸忽然怔住!
只深情地望着熊飞。
小吃也不吃了,嘴边上只挂着一串儿银耳丝。
渐渐,滚落着泪花,深情已变为仇视。
熊飞并没有安慰夏芸,也并没有哄夏芸,看来,熊飞下定决心让夏芸走。
夏芸已站起,注视了熊飞很久,转身就走。
熊飞决心要夏芸走的,但此刻却不能。这茫茫人海,一个不懂武功的女子这么离开,遇见不怀好意的人,拉在无人处,岂不是震了牛了?
因此,熊飞走前去,一把拉住夏芸。
夏芸尽管大家闺秀,但在情感面前,发自内心的情感中,又怎能保持这个时代下,佯装出来的矜持与风度?
夏芸这就大叫着,“放开我!”
熊飞一把抓了,怎能放开?
尽管夏芸粉拳如何捶打,熊飞只望着夜空,那点点繁星,那圆月高挂,内心繁杂。再次听到长街尽头那戏苑里青衣的登场,走着碎步,携了花篮般挽着拈花指,只从嗓里浸出:“——咿——呀——”地韧劲儿,挥舞长袖,衣袂窸窣,只在台上绕走一圈,台下爆喝噪杂,掌声长久未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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