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7 章(1 / 1)

武林客栈 步非烟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8天前

此温暖,争杀已经够多的了,又何必再添?

这灿烂的朝阳,将残破的紫霄宫照得一片煌然。宫中不断响起武当众人搜到火神索时的欢呼,给满目的惨淡抹上了一丝亮意。凋零过后,也许便是新生,是开始。武当虽一役式微,但总保全了一息命脉,比及少林,已属幸运得多了。

山门外侧,吴越王手下武士阵旗严整,簇拥着柏雍郭敖向山下行去。吴越王当先而行,大袖飘飘,魁梧的身材正映着煌煌日色。郭敖盯着他的背影,心中忽然闪起一连串的疑团。

他为什么在武当深山中出现?又怎会与那些倭国浪人混在一起?他抢夺皮鞠为的什么?难道这鞠竟是个宝贝,还是当初他一脚踢进帐篷后,带了什么东西出来?难怪此后鞠逑便蓬蓬响个不停。那么这东西又是什么?郭敖暗暗悬想,吴越王的影子越扩越大,宛如压在他眼中的一团阴霾。柏雍和他此去荆州,当真只是游玩么?

大殿前山风寂寂,郭敖仰头望向那湛蓝的天空。天罗教所图甚大,绝不会就此甘休,眼前这人,也似乎有着太多的秘密。江湖风雨,当真是越吹越厉了。只是李清愁和铁恨此刻又在何处?郭敖一念及此,心中满是思念——对酒当歌时,忽然少了豪语相邀的伙伴时的思念。

他不再犹豫,大步踏了下去。

--(本卷结束)--

六之摘叶飞花

第一章 座谈啸傲揖八方

荆州。

荆州最高的是什么?不是城外的画扇峰,也不是城内的掷甲山,而是吴越王府的云湖阁。

云湖阁高十八寻,每两寻一层,雕着一种怪兽,看去威严且神秘。因为是吴越王的宅邸,寻常百姓不敢细观,但市井传言,这九种怪兽,就是传说中“龙生九子”的九龙子。这等僭越的事情,百姓们当然不敢深谈,但吴越王之心,也就路人皆知了。只是吴越王难得来荆州一次,因此,云湖阁的最高顶一直空着。下一层,住的是王府管家钱盈舒。

钱盈舒是个人才,一两银子可以赚来三百两,识得古董,会选名马,极懂赏鉴乐器,除了不会武功,几乎所有“人才”该会的本事,他都会。所以他虽然有些自狂自大,但吴越王还是让他做了管家,大加倚重。因此他才能住在云湖阁的次高处。

但钱盈舒自己却觉得他最大的本事并不是走马斗狗,计谋经营,他常常自命为天下第一风流公子,识美人才是他最大的本事。他的确有这个本事,昨日他识得就是春月斋的红云姑娘。

红云是春月斋最红的红倌人,碧月是春月斋最红的清倌人,红云碧月是亲姐妹,也是荆州附近十三城最负盛名的美人。只是最红的倌人当然也最骄傲,寻常的公子哥儿根本不入其法眼,钱盈舒自命天下第一风流公子,当然不甘落后。于是红云落在了云湖阁的最高处。钱盈舒踌躇满志,吩咐下去:“闲杂人等,一律不准打搅。”

吴越王虽然回了荆州,却一直住在军中,钱盈舒仍是云湖阁的当家主,当家主吩咐下去的,还有谁敢不听从?于是云阁高锁,一夜寂寂。

红日满床,云湖阁上依旧没有动静。钱管家许下的赏红,也不见发下来,府中的丫鬟仆妇们都笑着窃窃私语。钱盈舒虽风流而不下流,下人眼中还是颇有几分亲和的。看着日头越来越高,当下几个年轻的小厮由厨子老斧头带领,“砰砰砰”地敲起钱盈舒的门来。

钱盈舒是“雅士”,睡觉自然是很警醒的;红云是名妓,时间当真可用金子来衡量,也自然不肯多睡。但几人敲了一阵门,里面却声息皆无。老斧头笑道:“钱爷昨夜下的本钱可真不少。你们再用力些敲,在这里做客的剑神郭大爷几日没有回来了,钱爷再不去找,回头王爷怪罪下来,可不是你我所能承担的。”

那些小厮都笑道:“一会钱爷要是怪罪下来,你老可不要推得一干二净。”

老斧头笑骂道:“几个滑头别的本事没有学会,倒知道推诿了,还不快些上去敲!”那几个小厮也都是好事之徒,当下用力敲了起来。哪知那门并没有锁,这一用力,登时“吱呀”一声响,悄然敞了开来。小伙子笑道:“钱爷这可太匆忙了,竟然连门都没关。幸亏云湖阁高……”

老斧头的眉头却皱了起来,他的脸色突然变了。苏幔低垂中,他隐约看到两人横在床上,一动不动。他的心中突然感到一阵不安,急忙抢了上去,将红红的流苏帐掀了开来。

天下第一的风流公子钱盈舒就躺在苏幔的最中间,他的神色极为平静,脸上含着一丝微笑,头微微侧着,似乎在聆听什么。他的衣服穿得很整齐,连脚上的云头鞋都没脱。红云的头枕在他身上,脸上却一片痛苦,秀美的面容奇异地扭曲着,一双美眸圆睁,仿佛在最后一刻受到了极为残酷的折磨。

两张脸容一平静一惊恐,形成鲜明的对比,却都已经僵硬、固化,在锦罗绣帐中凝成一幅无比诡异的画面。

老斧头的手忍不住颤抖起来,几个小厮也都发觉了不妙,一拥抢上来,七手八脚地将钱盈舒与红云抬了起来。

钱盈舒身上看不到一点伤痕,面容还残留着些许的红润,并没有下毒的痕迹;红云胸骨断折,心肺俱碎,血迹几乎浸透了整张床褥。虽然死状各异,但两条生命,总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只有在众人纷乱的忙碌中,从两人身体夹持的位置,落下一枚青森的树叶。

凌晨寅时。九月。

杨锋,大盗,天罗教堂主。

传闻他五岁时就杀了第一个人,十一岁的时候,他同两湖大侠云冲天斗刀,竟然斗到了第三十一招。他却没练过任何武功,他凭的就是先天对刀的感觉,凭的就是快、狠!虽然杨锋杀了二十六个人,但云冲天还是没有杀他,因为他不过是个十一岁的孩子。

但杨锋却觉得这是他的奇耻大辱,因此他远投荒漠,拜了大漠狂刀玉雕为师。三年,他将玉雕刀法的精髓尽数学到了手,在玉雕将血翎刀郑重地传给他,立他为玉刀门第八代掌门时,他一刀斩下玉雕的首级,随即将玉刀门斩杀干净。只因为他不想做边陲的霸王。他认为玉雕是在侮辱他。

然后他一人一刀回到中原,在云冲天的门口,将他一刀斩成两截。随即杨锋的名头传遍江湖。他的行事也就越狠、越辣!只要他看不顺眼,他的刀就会出鞘。他喜欢酒,喜欢美人,喜欢享乐,这一切,都需要钱,所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