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帝国来了,一等人是魔族,二等人是他们的盟友精灵和兽人,三等人是北方那些被征服得早,为魔族南下立了战功的人族,我们的同胞,称谓是功民。四等人,是我们这些被征服者,无论平民还是贵族,通称弃民。
翻来覆去,我们还是第四等。
“如果你们帮我复国,我保证你们成为贵族,我现在就可以册封你们为骑士,以嘉摩缕钵的名义”。珍妮公主不肯放弃,挣扎着,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我和哈姆莱特彼此对望,目光中充满了嘲弄。
“难道你们不想改变自己的身份,难道你们连梦想也没有”公主拿出了课本里的经典演说词,开始发表演说。
“如果我们将你交出去,现在就可以成为贵族”
伊沙贝儿不知到什么时候已经洗完碗回来了,篮子里除了我们的碗筷,还有一张布告。上面画着小公主在皇宫时的样子,手里举着她的红宝石手杖。那是嘉摩缕钵帝国的权杖,皇位的象征之一。现在,献出她的赏金已经涨到了二十万,外加贵族身份和德尔菲城城主的官职。
第三章 梦想
珍妮那天说错了,我们不是没有梦想。只不过,贱民的梦想与贵族从来不同。
我的梦想是开一间粮店,这样每天早晨醒来我就可以看到各种粮食,闻着粮食的味道,我再不会做饿肚子的梦,睡觉也踏实。
哈姆莱特和伊沙贝儿的梦想比我高尚一点儿,他们的梦想是开间肉铺,想吃前腿吃前腿,想吃后腿吃后腿。边吃还能边看着,不用一小口一小口地细嚼慢咽。
整个贫民窟里,只有老奥兰多的梦想才是国家强大,可以吞并诺斯帝国。可惜他一觉醒来时,诺斯帝国的军队已经攻到了城下,老奥兰多一口气咽不下去,活活气死了。
当城内追捕公主的风声渐渐小下来时,我们开始着手实现我们的梦想。哈姆莱特交给我二十个金币,我把他孝敬给了德尔菲城的新任兽人治安官,他看都没看就给了我四张功民身份纸,让我随便添名字。
半个月后,我们在靠近德尔菲城功民聚居区开了家连锁店,一个店卖粮,一个店卖肉。这座院落是从前贵族的外宅,被兽人没收后拍卖了。战争期间,地产不值钱,买下它没花几个金币。我们将皇宫里拿来的珠宝深深地埋到了后园里,等待风波平静那一天的到来。我估计,这些珠宝卖了钱,买来的粮食肯定够我们三个人吃一辈子。
我们没把珍妮计算在内,她不是我们一类人。我们打算等风声彻底平静下来时,偷偷送她去南方。
在大陆的南方,亚尔河之南,有个叫佛拉伦尔的将军辅佐小公主的哥哥查理王子重新建立的嘉摩缕钵帝国。一场突然爆发的大雾吞没了诺斯帝国的先锋人马,浓雾散去前,诺斯帝国无力南渡。
帝国得以延续的消息让小公主兴奋了好几天,至少,这样她就不用嫁给我这个没有进取心和骑士精神的家伙。
肉店和粮店门挨着门,我和伊沙贝儿做伙计,哈姆莱特负责进货,珍妮躲在后院里,负责会计工作。这个不会做饭,洗衣服也洗不干净的小公主并非一无是处,她的生意头脑很好,并且那些光魔法可以让我们的粮食和肉看起来更比其他店铺的新鲜。
人们可以不看戏,不玩珠宝,但不可以不吃饭。所以粮店和肉店的买卖很兴隆,每天都有不少进帐。
每个人对现在的生活都很满意,除了珍妮。拔弄着算数用的木条,她郁闷地抱怨,“太过分了,我们这几个月总共才赚了六十三个银币,但其中三十七个要上税,还有得拿出十个来孝敬城里的贵族,忙来忙去,我们剩得最少,这些无耻的家伙,太过分了”
“已经不错了,魔族原来没有商业法,所有税收制度都是照搬嘉摩缕钵帝国的,并且他们还减去了战争税”,伊沙贝儿笑着安慰她。经过几个月的丰衣足食生活,伊沙贝儿看上去明显比原来漂亮了,脸色已经从蜡黄变成了粉白,皮肤也细腻如脂。高挑的身材,笑语盈盈的样子,让人看到了不由自主地想发呆。
好半天,我才发现小公主珍妮在哭泣,没有声音,眼泪珍珠般落下。这次她的必杀技干掉了我们所有的人,哈姆莱特、伊沙贝儿和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安慰这个不知人间风雨的小家伙。说实话,她不是坏人,我们也很喜欢她。但不同的生活背景,让我们在不知不觉间,总给对方以伤害。
从那以后,珍妮就再也没向我提出过做骑士替嘉摩缕钵复国的要求。有一段时间她变得很沉默,但很快就恢复了活泼开朗的少女天性。哈姆莱特说她长大了,我也觉得她长高了许多。伊沙贝儿做的饭菜肯定比皇宫里的食物更适合长身体,私下里,我这么想。她和珍妮长得像两朵花一样,即使是蒙着头巾走出店门,都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经常有人到我们的店里边,不为了买东西,只是为了看一眼伊沙贝儿。但看到哈姆莱特和我干体力活炼出来的胳膊,年青人们都退缩了。
哈姆莱特一个人,可以搬起一头死牛。我一次可以扛四袋子小麦,我们以为力量就是平安生活的来源和保障,但我们都错了。
南北战局渐渐稳定,亚尔河上空诡异的浓雾阻挡诺斯帝国南下的脚步,有人说当时帝国长公主贞德以自己的生命祭祀了水神,才引发了这场杀人雾。我对传说不感兴趣,但是浓雾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雾之结界成为北方军队的梦魇,同时也成了南嘉摩缕钵北上收复失地的障碍。南北双方都不甘心,却都无奈地承认了这个现实。德尔菲城又恢复了昔日的繁华,魔族、精灵和兽人与昔日的人族贵胄一样,夜夜笙歌。
数月后,在小公主珍妮的指导下,我带着面具去了黑市。将手中最不起眼的几块珠宝卖了出去,换了两袋金币。我从来没想到珠宝这么值钱,想到家里埋的那些真正的珍宝,我就兴奋地两眼放光。
哈姆莱特带着面具,费尽心思,在酒馆里找到了地下佣兵组织,里边的人收了他四十个金币,答应了他,等亚尔河下一次雾散时,护送一个人去南方。
前途看起来那样美好,再等两个月,伊沙贝儿就可以与哈姆莱特成亲,做我的嫂子,我盼望着那一天,干活分外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