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君王的权术与威势,统治臣民。那为何韩非子对“立德”的文化教育如此不屑呢?其根源在于韩非子深信人性恶。因为他是荀子的学生。法家作用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并非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是以“权,术,势”逐级统治为根本,建立了名为法制实为人治的封建规章体系。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人治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法家思想在先秦诸子中,针对社会问题,儒家提倡仁爱;墨家主张兼爱;而道家则认为,仁爱和兼爱都不能救世,唯一的方法就是什么都不做,即“无为”的思想。三家激烈争论,但他们都主张回到过去。此时,主张面对未来的法家横空出世。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战国时期的商鞅和韩非。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的另类。在先秦诸子诸家当中,唯独法家的思想,是必须献出性命来实践,流出鲜血来祭奠,是血染的思想。这里面流血的、付出生命的,不但有当时许多有罪或者无辜的贵族和贫民,还有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比如商鞅和韩非。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当代学者刘木鱼(刘铎)评价法家思想“礼下小人,刑上大夫,刑礼不偏,谓之法家,谓之圣道”。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二、墨家理论介绍(1)背景墨者多来自社会下层,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教育目的,“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尤重艰苦实践,“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则夕弗得”,“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上》)。“以裘褐为衣,以跂蹻(草鞋)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生活清苦。墨者可以“赴汤蹈刃,死不旋踵”,意思是说至死也不后转脚跟后退。墨者中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墨者必须服从巨子的领导,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例如巨子腹的儿子杀了人﹐虽得到秦惠王的宽恕﹐但仍坚持“杀人者死”的“墨者之法”。
按墨家的规定﹐被派往各国做官的墨者,必须推行墨家的政治主张;行不通时宁可辞职。另外﹐做官的墨者要向团体捐献俸禄﹐做到“有财相分”。当首领的要以身作则。
墨家是一个有领袖、有学说、有组织的学派,他们有强烈的社会实践情神。墨者们吃苦耐劳、严于律己,把维护公理与道义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墨者大多是有知识的劳动者。
前期墨家在战国初即有很大影响,与杨朱学派并称显学。它的社会伦理思想以兼爱为核心,提倡“兼以易别”,反对儒家所强调的社会等级观念。它提出“兼相爱,交相利”,以尚贤、尚同、节用、节葬作为治国方法。它还反对当时的兼并战争,提出非攻的主张。它主张非命、天志、明鬼,一方面否定天命,同时又承认鬼神的存在。前期墨家在认识论方面提出了以经验为基础的认识方法,主张“闻之见之”、“取实与名”。它提出三表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方法。
后期墨家汇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几何学、几何光学、静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前者对前期墨家的社会伦理主张多有继承,在认识论、逻辑学方面成就颇丰。后期墨家除肯定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