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竟然允许了,这也太假了吧!哼,已经被推翻过一次的证词,就别想再弥补啦!
“谢谢法官!那我就再次作证了。陈松梅的证词是正确的。当然我的证词也是。你袭击那女士时,她首先逃往左边。然后你狠狠的砸了她。这就是我看到的部分。接下来她使尽浑身力气逃往右边。你追上去后对她下了毒手。真是陈松梅看到的部分。就是说你砸了被害人两次。怎么样?你想起来了吧?Mr 陈!”
“恩,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律师,要不要询问?”法官问我。
“要、要的,当然要!”我马上回答,如果说不要我就输了。
“证人,你说我砸了被害人两次是么?”
“是的!我确定。”
“那么你听着,验尸报告上明确写着,被害人仅被重击一次就立即死亡!你还想说什么么?钱孝忠先生!”我拿着验尸报告问他。
“恩……恩……”钱孝忠什么也没说出来,现在可是成胜追击的好机会。
“钱先生,你好象是完全的Perfect主义者!”
“哦,这句话我已经不用了。”钱孝忠头略微低了些。
“法官大人,请钱先生重新作证吧!”我有点猫玩耗子的感觉。
“反对,证人的记忆已经混乱了。我在此向法庭申请十分钟休息时间。”御剑从旁掩护钱孝忠。
“这、这个……”法官有点为难,想答应又不好答应。
“反对!”我大喊:“证人之所以会记忆混乱,是因为证人一直在撒谎!现在休庭的话,我坚决反对!”
“知道了……那么证人请继续作证。”法官终于赞同了我的反对意见。
现在,陪审团和听审的人都站在我这边。钱孝忠,你已经逃不掉了。
“听到了吗?钱先生?请您继续作证!”法官再次催促他。
“Y、Yes……恩,怎么说呢?听到那东西倒下的声音,我才看了下对面的窗户。接下来的瞬间,Miss 韩往左边逃去。凶手,也就是你,想砸她,她躲开了你的袭击。……然后,恩……她改变了方向往门口那儿逃去!你追上后砰的一声砸中了她!”
“哦,砰的一声呀!那么,请律师询问!”法官说。
“法官大人,我的肚子有点不适……”钱孝忠开始装病。
“请忍耐一下。”我摇摇头。“马上就会结束的。证人,刚才你所说的那东西是什么?”我开始了询问。
“恩?什么?那东西……那是玻璃制的落地台灯!”钱孝忠回答。
“哦,就是倒在现场的那玩意……怪不得满地玻璃碎片。那么,钱先生,你看到了玻璃制的落地台灯是吧?”
“是、是的。”
“那么请你为这部分情况发誓作证吧。”
“Sorry,Sorry,对不起!”
“那么钱孝忠,请修改你的证词。”法官说。
“OK,OK。我看了一眼对面的窗户,原来是落地台灯倒翻在地上。”钱孝忠说。
“等等,钱先生,你说看见台灯倒翻在地,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什、什么……!”钱孝忠惊讶的张大了嘴。
“请看这个!”
“那个是……现场的俯视图?”法官问我。
“完全正确……请听好。如果透过现场的窗户看事物所的话……能看见的范围是书桌到沙发之间的那段。……台灯并不在可见范围之内!那么,钱先生!你对此有什么解释?”
“怎、怎么会?”
“钱先生,假如你在板东饭店的话,你是不可能看到倒地以前的台灯的!即便是台灯倒地以后,你还是不可能看到它的。因为它已经被打得粉碎,根本就认不出那是个台灯!……那么,你究竟是什么时候看到那个台灯的?那只能是台灯倒地的瞬间!而且能看到它的地点,只能是韩千寻法律事物所!也就是说,在凶杀的那一瞬间,你就在杀人现场!”
“嗷!嗷!嗷!”钱孝忠怪叫起来!
全场哗然!
“当!当!当!”法官敲了敲小木锤:“钱孝忠先生?您没事吧!”
“……”钱孝忠没有说话
“钱先生,是你……干的吧?”我问他。
“……法官大人……我……我把Mr 韩……”钱孝忠断断续续的说,看来胜负已定了。
“反对!”御剑这个家伙总是在最不适合的情况下出声:“到此为止,陈成堂!钱孝忠先生!我看,你还是坦白的认罪吧,怎么样?”
“What?”钱孝忠不明白御剑为什么这么说,我也不明白。可他后来说的话要我大吃一惊。这个混蛋!
“你还是承认你所犯的罪行吧!也就是说,‘窃听’的罪行。”御剑在暗示他。
“窃、窃听?”我真有点晕。
全场哗然!
“肃静!肃静!御剑检察官!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法官问
“请大家原谅。钱先生现在脑子有些混乱。我来替他作下说明。大家都知道,钱先生是《孝忠娱乐周刊》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给秘书陈松梅小姐下了命令。让她窃听被害人千寻小姐的电话。”
“这、这又怎么啦?”法官问。
“问题是,‘谁’‘何时’把窃听器装到韩千寻律师事物所的。”
“难、难道是……?”我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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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钱孝忠先生。为了安装窃听器,你潜入了韩千寻律师事物所……对不对?”
“Yes,是的!完全如此,检察官说的完全正确!我……为了装窃听器去过韩千寻律师事物所!就在那个时候我看见了那个台灯!”听到御剑的解释,钱孝忠的腰秆马上又直了起来。
“那这到底说明了什么?御剑检察官?”法官问。
“您听好,律师的主张是这样的‘钱孝忠先生知道杀人现场有个玻璃制的台灯。但是他只有在凶杀发生的那一瞬间,才有可能看到那台灯。所以钱孝忠先生就是凶手。’”御剑说道。
“是这样啊……”法官终于理解了。
“但是,早在事件发生以前,钱孝忠先生为了装窃听器,就去过现场。那时候他已经看见了那个台灯的话,律师的推理就完全不能成立!”御剑接着说。
全场哗然!
“肃静!肃静!那么钱孝忠先生,请把那时的情况告诉我们。”法官说。
“好的……请您放心!恩,是9月初,大概是事件发生的前一个星期,我潜入了韩千寻律师事物所。当然是去安装窃听器。那时,我确实看到了那个玻璃制的台灯……”钱孝忠说。
“恩,你在事发当夜一听到那响声就知道是那个台灯,原因是你以前就看到过它。”法官问。
“Yes,I do!完全如你所说。”
“原来如此!那么,律师,请询问!”法官说。
“证人,你说窃听器是案发前一个星期安装的,你能证明是那时候安装的么?”我问。
“陈松梅知道被害人通话的内容!这就证明窃听器在案件发生前早就安好了!”没等钱孝忠说话御剑就抢着说。
“钱先生,真的是你装的么?”我又问。
“在韩千寻律师事物所里有一些来历不明的旧指纹,那大概就是钱先生的指纹吧。”御剑又说。
看御剑这么有自信,这家伙可以已经调查过那些指纹了。再追究这个没有什么意义。问些别的吧。“证人,你为什么要在韩千寻的电话上安装窃听器?”
“反对,这与本案无关……”御剑又站了出来。
“我的公司是以收集情报为目的,我有义务对委托人的资料保密,所以不能告诉你。”钱孝忠说。
“那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