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之時,同髣彿噓吸,含自然之氣,未知食飲也,久久亦離其本遠。
大道消竭,天氣不能常隨護視之,因而飢渴。
天為生飲食,亦當傳陰陽統。
故有雄雌,世世相生不絕。
絕其食飲,與陰陽不相傳,天下無跂行之屬,此二大急者也。
其一小急者,有毛羽鱗亦活,但?蟲亦生活。
但有毛羽者,恆善可愛,禦寒暑;有鱗者,恆禦害;非必須而生也,故為小急也。
其餘凡行,悉禍處也。
不守此三本,無故妄行,悉得死焉。
此自然懸於天地法也。
真人宜思其意,守此三行者,與天地中和相得,失此三而多端者,悉被凶害也。」「善哉善哉!天師既開示,願乞問一事。」「平行。」「今布根垂枝之屬,不食不飲不衣,當奈何乎?」「噫!子學不日進,反日無知,何哉?」「亦有二大急一小急,何謂也?」「明聽。」「唯唯。」「萬物須雨而生,是其飲食也。
須得晝夜,壹暴壹陰,晝則陽氣為暖,夜則陰氣為潤,迺得生長,居其處,是其合陰陽也。
垂枝布葉,是其衣服也。
其物多葉亦生,少葉亦生,是其質文也。
故無時雨,則天下萬物不生也。
天下無一物,則大凶也,是一大急也。
不得晝夜,合陰陽氣,物無以得成也。
天下無成實物,則大凶,是二大急也。
物疏葉亦實,數葉亦實,俱實,不必當數葉也,是其小急也。
實者,是其核也。
是故古者聖人守三實,治致太平,得天心而長吉,竟天年,質而已,非必當多端玄黃也。
故迷於末者當還反中,迷於中者當還反本,迷於文者當還反質,迷於質者當還反根。
根者,迺與天地同其元也,故治。
眩亂於下古者,思反中古;中古亂者,思反上古;上古亂者,思反天地格法;天地格法疑者,思反自然之形;自然而惑者,思反上元靈氣。
故古者聖賢飲食氣而治者,深居幽室思道,念得失之象,不敢離天法誅分之間也。
居清靜處,已得其意,其治立平,與天地相似哉!真人深惟思吾道言,豈知之邪?」「善哉善哉!」「行,子已覺矣。
而象吾書以治亂者,立可試不移時也。
無匿此文,使凡人當自知質文所失處,深念其意,宜還反三真,無自愁苦以邪偽也,真人慎之!」「唯唯。」
右解萬物守本,得三急而吉,失三急而有害。
事死不得過生法第四十六﹝起﹞「真人前。」「唯唯。」「孝子事親,親終,然後復事之,當與生時等邪?」「不也,事之當過其生時也。」「何也哉?」「人由親而生,得長巨焉。
見親死去,迺無復還期,其心不能須臾忘。
生時日相見,受教敕,出入有可反報;到死不復得相睹,訾念其悒悒,故事之當過其生時也。」「真人言是也,固大已失天道真實,遠復遠矣。
今真人說尚如此,俗人冥冥是也,失天法明矣。」「何謂也?唯天師。」「然,人生,象天屬天也。
人死,象地屬地也,天,父也。
地,母也,事母不得過父。
生人,陽也。
死人,陰也。
事陰不得過陽。
陽,君也。
陰,臣也。
事臣不得過君。
事陰反過陽,則致逆氣;事小過則致小逆,大過則致大逆,名為逆氣,名為逆政。
其害使陰氣勝陽,下欺其上,鬼神邪物大興,共乘人道,多晝行不避人也。
今使疾病不得絕,列鬼行不止也。
其大咎在此,子知之邪,子知之耶?」「愚生大不及有過不也。
今見天師已言,迺惻然大覺。
師幸原其勉勉慎事,開示其不達,今是過小微,何故迺致此乎哉?」「事陰過陽,事下過上,此過之大者也。
極於此,何等迺言微乎?真人復重不及矣。
又生人,乃陽也。
鬼神,迺陰也。
生人屬晝,死人屬夜,子欲知其大深放此。
若晝大興長則致夜短,夜興長則致晝短,陽興則勝其陰,陰伏不敢妄見,則鬼神藏矣。
陰興則勝其陽,陽伏,故鬼神得晝見也。
夫生人,與日俱也;奸鬼物,與星俱也。
日者,陽也。
星者,陰也。
是故日見則星逃,星見則日入。
故陰勝則鬼物共為害甚深,不可名字也。
迺名為興陰,反衰陽也。
使治失政,反傷生人。
此其為過甚重,子深計之。」「唯唯。」﹝止﹞
〔附〕真人復問神人:「孝子事親,親終後復事之,當與生時等邪?復有異乎?事之復過於生時,復不及也。
人由親而生,得長大,見親終去,復無還期,不得受其教敕,出入有可反報,念念想象,不能已矣,欲事之過生,殆其可乎?」神人言:「子之言,但世俗人孝之言耳,非大道意也。
人生象天屬天,人卒象地屬地。
天,父也。
地,母也。
事母不得過父。
生,陽也。
卒,陰也。
事陰不得過陽。
陽,君道也。
陰,臣道也。
事臣不得過於君。
事陰過陽,即致陰陽氣逆而生災。
事小過大,即致政逆而禍大。
陰氣勝陽,下欺上,鬼神邪物大興,而晝行人道,疾疫不絕,而陽氣不通。
君道衰,臣道強盛。
是以古之有道帝王,興陽為至,降陰為事。
夫日,陽也。
夜,陰也。
日長即夜短,夜長即日短。
日盛即生人盛,夜盛即鬼神盛。
夫人以日俱,鬼以星俱。
日,陽也。
星,陰也。
故日見即星逃,星見即日入。
故陰勝即鬼神為害,與陰所致,為害如此也。」
「故天道制法也,陰職常當弱於陽。
比若臣當弱於其君也,迺後臣事君順之;子弱於其父母,迺子事父母致孝也。
如強不可動移者,為害甚深劇。
故孝子雖恩愛,不能忘其親者,事之不得過生時也。
真人亦寧曉不耶?」「唯唯。」「慎之慎之!凡事不可但恣意而妄為也。」「唯唯。」「子欲事死過於生,迺得過於天,是何乎?」「迺為不敬其陽,反敬其陰,名為背上向下,故有過於天也。
愚生大負,唯天師原之耳!」「不也,但自詳計之,言事皆當應法。」「唯唯。
天師開示之,願悉聞其不得過其生時意。
其葬送,其衣物,所齎持治喪,不當過生時。
皆為逆政,尚為死者得謫也。
送死不應本地下簿,考問之失實,反為詐偽行,故得謫又深。
敬其興凶事大過,反生凶殃,尸鬼大興,行病害人,為怪變紛紛,以何明之耶?」「善哉,子難也!﹝起﹞以上古聖人治喪,心至而已,不敢大興之也。
夫死喪者,天下大凶惡之事也。
興凶事者為害,故但心至而已,其飲食象生時不負焉。
故其時人多吉而無病也,皆得竟其天年。
中古送死治喪,小失法度,不能專,其心至而已,失其意,反小敬之,流就浮華,以厭生人,心財半至其死者耳。
死人鬼半來食,治喪微違實,興其祭祀,即時致邪,不知何鬼神物來共食其祭,因留止祟人,故人小小多病也。
下古復承負中古小失,增劇大失之,不心至其親而已,反欲大厭生人,為觀古者作榮,行失法,反合為偽,不能感動天,致其死者,鬼不得常來食也。
反多張興其祭祀,以過法度,陰興反傷衰其陽。
不知何鬼神物悉來集食,因反放縱,行為害賊\,殺人不止,共殺一人者。
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