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近似于后来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其政治方面的措施有利处,但也有不利处,就是刑罚的严酷。
在经济方面,商鞅废除了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他的确在这方面开创了一个先例。因为在当时的各国,没有一个国家敢于用国家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第一,废井田,开阡陌。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买卖田地。此后秦国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第二,重农抑商政策。秦国当时“据崤函,拥广雍州之地”,占尽了地利。所以,他必须要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
第三,统一度量衡。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如有违犯要重罚。
在社会方面,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为:凡一户有两个儿子以上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现在谈商鞅的这一系列改革似乎很轻松,也很有漏*点。其改革方案头头是道,让人不得不佩服商鞅的治术,但这一系列改革却是在血与泪中完成的。
“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是当时秦国社会一现象,没有人不怕死,商鞅在变法中酷用严刑,甚至把脏东西倒在路上都要受刑罚,他后来的死也就不言而明了。
贾谊说,“商鞅遗礼义,弃仁恩,一心于进取”,两年后,秦国的社会风俗便败坏了。本来秦国就是一蛮夷,因为礼仪关系而不被中原各国认可,商鞅的大变革更是雪上加霜。而同时,因为商鞅的变法让六国感觉到了危机。他们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只是对秦国嗤之以鼻了,他们决定联合起来向秦国进攻。
历史往往是这样,当所有人都把礼仪当回事,并坚持礼仪的时候,一个不坚持礼仪、不把礼仪当回事的人就能把这些人击败。
秦国即是如此,野蛮的国家往往会取得暂时的大胜利,因为它一门心思只在进取上。至于仁恩礼仪,与它毫无关系。
或许也正是屡屡挫败六国的胜利现象,让秦国从秦孝公以后的各个君主都认为仁义纯粹是扯淡。只要有强大的土地、人民和军队做后盾就可以了,那些形而上的东西,就让它尘封吧。
从秦始皇灭六国开始,秦国君主的思维里仍旧存留着这种思想。秦始皇用法家代表人李斯,时时处处听他的意见并采纳之就是明证。
在开创时期,用法家之术当然是明智之举。可当帝国已成,犹不知礼义廉耻为何物,犹不知仁义之厚,还相信“民之畏死,当以死惧之”的荒唐理论,岂不哀哉?
后人评价说,秦孝公“东并河西,北收上郡,国富兵强,长雄诸侯,周室归籍,四方来贺,为战国霸君,秦遂以强,六世而并诸侯,亦皆商君之谋也”。商鞅的确谋了上述之功绩,但他同时也为秦国谋划了“以刑治国,一千年不变”的治国思想。
秦之亡,实亡于商鞅,难道没有道理吗?如果不是他,秦始皇怎么可能容不了欣赏儒家的儿子?如果不是他,扶苏何以会因为有那样一个刻薄寡恩的父亲而自杀?扶苏不死,大秦不灭,还需要证明吗?
直接毁了扶苏的就是这三个人:李斯、赵高、胡亥。三个人在短短的时间内就结成了一个流传千古的杀人组织的确让人惊讶不已,因为在始皇帝生前,这三个人对始皇帝毕恭毕敬,几乎不敢多走一步路,生怕被夺了性命去。可当始皇帝一死,他们人性里最肮脏的一面就立刻暴露出来了。
如果单纯地将这三个人的丑行归罪于法家的不施教化,实在是太冤枉法家了。不过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这三个人的确是用了最卑鄙的手段把扶苏送上了黄泉路。
始皇帝的第五次巡游可以看作是死亡旅行,当他的尸体还没有发臭时,李斯、赵高和胡亥已经达成了杀掉扶苏的共识。
在今天看来,身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李斯怎么会和阉人赵高走到一起呢。李斯,楚国上蔡人。生性聪颖,幼年苦读诗书。年少时,曾当过一个小吏。后来与韩非一起跟荀卿学“帝王之术”。当学成时,他放眼天下,发现六国皆无一前途,包括自己的祖国楚国。于是,他去了秦国。先是在吕不韦门下充当了一个舍人,吕不韦见其有奇才,便经常把他留在自己身边。这样,他则有机会见到秦王。他把思想融进了自己的第一篇奏章《论统一书》中,力劝秦王趁六国皆弱之机,对之“远交近攻、各个击破”。秦始皇大加赞赏,从此视他为心腹,每事与他议决,又拜他为案卿。
公元前231年,秦王忽然下令驱逐外地人口,很文明地下了一道《逐客令》。李斯便向秦王献上《谏逐客书》。他写道:“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得……”总之,大概意思是说,驱逐外地人口并不是好事,这些外地人为秦国作了很多贡献,如果将他们驱逐,秦国就无法成为泰山、无法变成江海。
秦王看后点头称是,立即下令废除《逐客令》,留下所有愿为秦国效力的人,并专门派人把踏上离秦之途的李斯请回,官复原职。此后,秦始皇对李斯更是刮目相看,言听计从。利用李斯的“远交近攻、各个击破”的大政方针,从公元前230年到公元前221年,仅十年时间秦王就消灭了韩、赵、燕、魏、楚、齐六国,李斯由廷尉晋升为丞相。
在其丞相生涯中,他辅助秦始皇开疆扩土,并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设天下为三十六郡,中央任免各级官吏,运全国于掌握之中。同时,统一法律政令,使举国法令一致;统一度量衡,便于全国公平交易;车同轨,修直道,便于交通往来和战争之急需。可以这样说,秦代的典章制度都是出于李斯之手,后来各个朝代的政教法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