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师团的预备役人员所组成的部队,其番号为常设师团、联队的番号前加一百。其编制大体与常设师团相同,只是骑兵联队变为骑兵大队(二个骑兵中队与一个机枪小队),挽马制师团的炮兵联队为三十六门野炮与十二门山炮。特设的驮马制师团人数为28200人、挽马制为24400人。同时在做战时日军给各师团配属特种兵及补充人员等,可使一个师团指挥的人马达四万人以上
在侵华战争中,由于作战消耗,同时日军感到四联队制师团行动不便,又搞出了三单位制师团与独立混成旅团两种编制。三单位制师团的编制为师下辖一个步兵团,步兵团下辖三个步兵联队,联队下辖三个步兵大队与一个步兵炮中队(四门步兵炮)。步兵大队无大队炮小队,炮兵联队为二十四门山炮或野炮,骑兵联队改为搜索联队,其他如辎重、工兵等后勤部队也大为减少,编制人数为12800人。独立混成旅团辖五个步兵大队与一个炮兵队、通讯队、工兵队、辎重队等,总人数约5000人。步兵大队辖三个步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四挺重机枪)、炮兵队辖一个山炮中队与二个野炮中队。这两种部队都是主要做为守备用途的,同时具有小规模的野战能力。
到了武汉战役结束之后、由于战场的扩大与战争消耗,日军越来越多将三单位制师团与独立混成旅团投入了第一线。因此、日军进行了编制上的调整,将三单位制师团的后勤部队予以补充,使总人数达到了1.5-1.7万人。独立混成旅团的步兵大队改为辖四个步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总人数达6000-7000人。该编制仅限于一线部队,守备部队仍为原编制。另外又开始将四单位制师团改为三单位制。
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日军又编组了两旅团制师团。师团下辖两个步兵旅团,旅团辖四个步兵大队、步兵大队辖四个步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八挺重机枪)。师团无炮兵、仅直辖工兵队、辎重队与通讯队,总人数为11980人。
到了一九四四年、日军又将师团分为甲乙丙三种(此时己无四单位制师团了)。甲种师团有两类、一类为原有的常设师团、总人数为2.1万人,拥有三十六门75mm山炮或野炮。一类为原有的特设师团与三单位制师团,总人数为1.8万人。乙种师团也是三单位制师团、只是没有炮兵联队与骑兵(搜索)联队,总人数为1.4万人。丙种师团即两旅团制师团。同时、日军又出现了独立警备队与独立步兵旅团两种编制。独立步兵旅团的编制与两旅团制师团所辖的步兵旅团相同,人数为5100人。独立警备队下辖六个步兵大队、大队下辖三个步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四挺重机枪),无特种兵(在此处、特种兵指步兵以外的其他兵种),总人数为4900人。
一九四五年、日军对兵力编制做了最后一次调整、大致有以下几点、1、给丙种师团的步兵大队增编一个步兵炮中队。2、将独立混成旅团的步兵大队改为辖有四个步兵中队、一个机枪中队与一个步兵炮中队,人数达1500人的大编制。旅团炮兵则辖有六门野炮与十二门山炮,同时其工兵、辎重部队也予以扩编,使其总人数达8000人以上。3、编组了丁种师团,其编制大体与丙种师团同,但无特种兵。其步兵大队的机枪中队只有四挺重机枪,步兵小队仅有一挺轻机枪与一个掷弹筒。
以上就是抗战时期日军编制的全部情况了。
师、军、军团与集团军的分别
师、军、军团与集团军的分别
二战中美国的陆军编制中,师[division]以上的单位是军[corps],军以上
的单位是军团[army],军团以上的单位是集团军[armygroup]。
师编制的大小因兵种及国家而不同,一般在一万人上下,但是也有大至二万人。
基本上师含步兵、炮兵、工兵等兵种,是一个能够执行单独持续作战的单位。师
也有不同的种类,如步兵师、装甲师、空降师等等,这是按其任务而组成的。
一般而言,两个以上师再加上少数直属部队编成一个军,基本上美国的军仍然是
一个战术单位。但是一个军团就含有大量的行政单位及直属部队;一九四三年,
在北菲的美国巴顿第三军团含五个军及大量的直属部队。这五个军分别是第九军
[辖步兵师六]、第十军[辖步兵师四及装甲师一]、第十八军[辖步兵师二及
装甲师一]、第十九军[辖步兵师二及装甲师二]及第八军[仅辖军炮兵]。巴
顿的直属部队五花八门包括骑兵师一、高炮营八、工兵营十五、工兵连十、一五
五榴炮营二、兵工营二十三、兵工连六十、通信营四、及通信连九[包括二个信
鸽连!]、宪兵营三、军乐队七,经理团三、经理营十四、经理连八十三,及其
他单位。军也有直属部队,如上述第九军直辖战车营一、战斗工兵营九、一五五
加炮营四、一五五榴炮营一、一零五榴炮营五、步兵团二、反战车炮车营五等。
巴顿的第三军团人数时多时少。四四年八月一日在法国重新组成时,只有九万两
千馀人;到八月底时,二十二万人;四四年年底时,三十五万人;此後至到四五
年五月八日欧战结束时,经常保持在三十万人以上。美国的军团中的单位常常按
照需要增减,因此兵力变化可能很大。第三军团从四四年八月登陆法国至四五年
五月,前後曾辖六个军以及四十二个师[步兵师二十六、装甲师十四及空降师
二],组织可谓庞大。
二战中,欧洲战场上的美军为了方便指挥,将两个或二个以上的军团组成集团军;
集团军也有大有小,官兵人数可以多至一百万上下。美国陆军在战时仅成立三个
集团军,欧战结束时这四个集团军是:第十二集团军、第六集团军、及第十五集
团军。其中布莱德雷的第十二集团军组织最大,辖军团四、军十、步兵师三十三、
装甲师七及空降师一。在意大利的第十五集团军最小,仅辖军团二、军二、步兵
师五、装甲师及山地师各一。
四五年八月日本投降时,美国在太平洋中的陆军中没有集团军的编制,只有三个
军团[包括史迪威的第十军团,注一],仅辖六个军、二十个步兵师;这些部队
全部由麦克阿瑟指挥。
二战时,德国也采师、军、军团及集团军的编组方式。四三年时,德国陆军合计
共有十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