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裁判员负责宣判发球违例(规则11)。
19.4司线员负责宣判界内球或界外球。
19.5裁判员应维护和执行《羽毛球比赛规则》,及时地宣判“违例”或“重发球”等。
19.6裁判员对申述应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
19.7裁判员应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
19.8裁判员可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员或发球裁判员。
19.9裁判员不能推翻司线员和发球裁判员对事实的裁决。
19.10.1在缺少临场裁判人员时,裁判员应就无人执行的职责作出安排。
19.10.2有临场裁判人员不能作出判断时,由裁判员执行他的职责或“重发球”。
19.11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
19.12裁判员应记录与18条有关的情况并向裁判长报告。
19.13裁判员应将所有仅与规则问题有关的申述提交裁判长(这类申述,运动员必须在下一次发球击出前提出;如在一局结尾,则应在离开场地前提出)。
附∶世界羽联最新修订实验性比赛规则
每局比赛打到14平(女单10平)先到14分(女单10分)一方可选要加3分(打到17分,女单13分)或不加(打到15分,女单11分),而且只有这一次机会。现行计分制度仍维持不变。
男单、男双、女双、混双每局15分中,有一方先达到8分时,由裁判强制休息90秒;女单每局11分中,有一方先达到6分时,裁判措施如上。
在第一局和第二局间,最多允许90秒的休息。
在第二局和第三局间,最多允许5分钟的休息。
根据规则,每局中,双方可在任何时间要求暂停30秒。
在裁判允许下,比赛中球员可要求喝水、擦汗或拖地。
休息时选手仅能留在场内,教练可在场边指导。
跆拳道竞赛规则
跆拳道的基本哲学思想是:练习此项运动者必须修身养性,道德教育第一,运动技巧第二。此项运动是严格的礼仪与礼仪的严格的有趣结合。一方面,跆拳道运动均起源于传统韩国社会的优雅礼仪,面前的对手头部和身体按规定的角度弯下优雅地鞠躬。另一方面,规则要求运动员身上、头上戴护具,并建议在道服内腹股沟、前臂和胫骨上佩带护具并带护齿作为平衡的一部分,手和脚对于进攻和防守而言同等重要。
竞赛规则的适用
本竞赛的规则适用于联盟、欧洲第一联盟、已加盟各国的国内联盟所举办的比赛。
1:加盟各国的国内联盟,若因特殊情势须修改一部分的竞赛规则时,必须得到联盟执行委员会的承认,才可实行。
2:使用本国语所写的联盟竞赛规则,这些联盟和各协会,都得经过联盟执行委员会的承认,才可使用。
竞赛场
竞赛场的表面须用指定的木板或被承认的材料铺着,而且要平滑,竞赛场以12米四方,表面不可有任何障碍物突出物为标准。为了需要,竞赛场也可设于高于地面20厘米以内的地方。竞赛场分为两个区域,两区域之间的境界称作境界线。
1:比赛场、境界线、安全区域
竞赛场中央部分有8米四方的境界,是用宽度7.5厘米白线标示,叫做境界线。境界线内的区域即是比赛场。
2:审判、副审、选手的位置
(1)审判的位置:从赛场中心点到审查员席的相反方向,离1.5米的地方,即是审判员的位置,用一个直径15厘米的圆表示。
(2)副审的位置:各角落离开50厘米的地方,用一个直径15厘米的白色院圈线表示副审的位置,用黑字写上1-4的号码。*近审查员席左边的圆为1,离开审查员席的左边为2,离开审查员席右边的为3,*近审查员席右边的为4。
(3)审查员的位置:和评判员的位置正好相反,从境界线中心离开3米的地方,即是审查员的位置,以直径15厘米的圆表示同时,审查员的位置应放置桌子和椅子。
(4)选手的位置:从比赛场中心左右离1米的地方,以直径15厘米的圆表示选手的位置。左圆是代表蓝方,右圆是代表红方。
(5)教练的位置:在蓝选手和红选手的位置旁边,从境界线中心起码离开3米的地方,各画直径15厘米的蓝圆圈和红圆圈,竞赛场在审查员位置的左方是蓝方教练的位置,右方则是红方教练的位置。
竞赛
跆拳道比赛包括两方——‘chung‘(蓝)和‘Hong‘(红),双方以脚踢击打对手的头和身体或用拳击打对方的身体而得分。比赛分三个回合,每回合三分钟,两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选手可通过下述方法获胜:将对方击出场外,得分最高,使对手被罚分达到3分,或对手被剥夺比赛资格。
比赛开始前,裁判分别发出‘cha-ryeot‘和‘kyeong-rye‘指令后,双方立正并相互鞠躬,然后裁判喊‘Shi-jak‘!宣布比赛开始。
得分
每个合理的攻击将得分,下述为合理的攻击:
a.击打对手的得分部位,除了头外,得分部位包括腹部及身体两侧,这三个部位标于对手的护具上。禁止击打对方小腹以下部位。
b.用规则允许的身体部位击打对手。须用正确紧握的拳头的食指和中指的前部或脚踝关节以下的部位击打对方。
若三位裁判中的至少两位对击打进行了认定并记录,则得分有效。
犯规
犯规是跆拳道比赛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仅因为被罚3分——在高水平比赛中极为罕见——意味着自动失败。仅仅1个罚分就可左右比赛的胜负。
跆拳道犯规分两种:Kyong-go和gam-jeom。最常见的一种犯规Kyong-go或警告意味着罚0.5分,但是若仅有一次这种犯规则不计入罚分,除非再次犯规而累计罚1分。若选手抓、抱、推对方、逃避性地背对对方、假装受伤等时,则判Kyong-go。
另一种更为严重的犯规称为gam-jeom,将被罚1分。典型的犯规行为包括扔对手,在格斗中在对手双脚离地时故意将其放倒,故意攻击对手后背,用手猛击对手的脸部。
击倒
选手被击倒后裁判如拳击比赛一样开始10秒的读秒。在跆拳道比赛中一方由于对手发力而使其脚底以外的其他任何部位触地则判为被击倒。裁判也可在选手无意或无法继续比赛时开始读秒。
一旦出现击倒,则裁判喊‘kal-yeo‘意为‘暂停‘,指示另一方退后,裁判开始用韩语读秒从1至10。即使被击倒的选手站起来欲继续比赛,他或她必须等待裁判继续读秒至8或‘yeo-dul‘,然后裁判判定该选手是否能继续比赛。若其无法继续比赛,则另一方以击倒获胜。
胜方
在除了决赛以外的其他比赛若以平局结束,则分数高的一方获胜。若双方仍旧平分秋色,则由裁判根据比赛中双方表现的主动性来决定在三回合各三分钟的比赛中哪一方占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