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尽,温热的牛奶经过他的咽喉,流到胃部。
“唔~”
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了,起身在狗舍里找到了麦格,把狗粮温水续上,摸了摸柔软的头,回到餐桌上打开报纸。
美国的报纸业十分发达,而且美国人习惯订购报纸,每天早上吃早餐的时候游览报纸已经成了习惯,往后发展几年,互联网高速发展,还是掩盖不了报纸的市场,当然会有所下滑,李斯科也跟着入乡随俗,订购了几份时事性资讯。
“该死的,又要加税。”
李斯科看到报纸正中央的报道,就火不打一处来,在美国,各种税收真的是能把人烦死,收的又高,又不能逃税,不然美国税务局这个庞然大物会让你余生都来偿还。
当然,税收增高对李斯科影响不大,他只是美式思维习惯性的骂总统,骂政客。李斯科的产业都有专门的财务人员避税,通过购买奢饰品,捐献,投资,海外开分公司等方式把税率压到最低,这也是美国富豪合法的避税手段。
吃过早餐,李斯科也开始工作了起来,双手飞快的敲打,进度也越来越快。
悦耳的铃声响起,李斯科放在桌上的诺基亚n73亮了起来,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李斯科忽然想起来自己好像有诺基亚的股份,不多,只有百分之零点几,李斯科记下来,要在2007年之前处理掉。
“喂,”
“李斯科,你的新书我已经发给兰登审核了,还有多久能完结?”
李斯科瞥了眼屏幕,“半个月吧。”
“好的,出版社这里安排准备前期工作,编辑们对于这本书评价很高,已经准备联系文学院士们研读,准备明年的诺贝尔申报了。”
李斯科对于这个结果没有什么意外,《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可是被评选为美国大中学必读书籍,领导了当时文学创作的潮流,影响了很多人的人生。
挂完电话的李斯科兴致满满的专心码字,一想到自己会获得文学最高的奖项就激动不已,对于文抄这件事,他并没有什么羞愧之类感觉,与其让这些名著消失在自己的记忆里,不如拿来给这个世界增添光彩,更何况自己抄的是外国的。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李斯科吃过午餐也一刻不停的工作着,终于在傍晚把工作做完,当他敲完最后一个字母,伸了伸懒腰,又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了。
他妥善的保存好文档,并不打算立刻交给经纪人,不然没办法解释自己几天就写完成的名著。
他打定主意接下来要好好的在牧场里休息,今天公鸡已经把牧场里用来放牧的马买了回来,李斯科决定明天去看看,说起来他前世一直在城市生活,也没有骑过马,也挺想领略一下武侠里骑马飞驰的感觉。
时间就在斯科撸狗中度过。
第二天,李斯科怀着激动的心,早早的起床到了马棚。
马棚是跟牛栏一起随手修建的,里面有五个栏位,这次也买了五匹马,这些马都是普通牧场用的夸特马,并不是什么名贵的血统。
李斯科到马棚的时候送马的已经到了,他们正招呼着牛仔们往下卸,公鸡在一边用酒壶灌着,一边指挥着牛仔。
李斯科对于这种工作中喝酒的行为不打算管,因为在他的印象里,他认识所有的牛仔都是这样干活的,他记得他父亲很宝贵自己的酒壶,自己有次无意中碰坏了,父亲生气了好久,直到他用稿费买了个新的送给父亲当做圣诞节礼物,父亲才释怀。
第五章 丹佛
李斯科看着这群马,有一匹白色的,他站在旁边量了量,马背刚好到他胸口。
从旁边拿了两根胡萝卜喂给白马,他取来了早就备好了的马具,往马身上穿戴。
当然不会发生大家期待的被马踢之类的事情,买来放牧的马都是被驯化过得温顺马。
虽然李斯科前世没骑过马,记忆融合后,这个身体可以没少骑,身为农场主的儿子,如果不会这个,会被人耻笑的。
起身上马,李斯科开始夹腹抖绳,白马也开始慢慢动了起来,往前慢慢走了一段距离后,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记忆恢复了,就加大了抖绳的力度,马也跟着跑了起来。
“哒哒哒,”
马蹄踏在牧场的小路上,李斯科望着忽然变低的视线惊喜不已。
白马越来越快,李斯科拉住缰绳,上身跟着马背起伏。
跑了几圈,他开始放松力道,马也跟着慢了下来。
“呼~”
李斯科下了马,顺手用手捋了下头发,额头上都是兴奋过度出的汗。
公鸡从他手上接过缰绳,“很久没骑过了吧,哪天我们比赛一下?”
“呵,我会怕你,你是不是忘了以前跟我比赛,输掉了裤子,光着腚从镇上回家的时候了?”
李斯科有些轻蔑的嘲笑公鸡,公鸡虽然对于牧场所有事情都打理的很好,但由于他小时候从马上摔下来过,骑马再也不敢跑快了。
李斯科跟公鸡打闹了一阵,就回别墅里去了,他洗漱完运动出的汗,收拾了下东西。
今天他要出门去参加州里举办的募捐晚会,这是花旗银行邀请他的,本来他觉得是不用去的,他也不耐烦跟那些政客打交道,他的经纪人劝他,以后就生活在这里,去认识一下大家,混个脸熟,等有事需要人脉的时候可以联系。
李斯科从车库里开出他的唯一一辆跑车,这辆是兰登书屋在他第二本书销售过百万册庆功会送他的。
这辆跑车是帕加尼风之子,车身是黑红相间,这辆车买来的价格是一百万美元,这款fc12s73是650马力的。
李斯科穿了一身蔚蓝色西装,这是他定制用来参加各种宴会的。
一脚油门,“翁嗡嗡~”
跑车的引擎开始工作,一下就激射而出。
从牧场跑到丹佛,需要两个小时,李斯科在音乐的陪伴下,倒也不觉得无聊。
进入丹佛后,李斯科先驶入唐人街,把车停在街边,他下了车。
四周都是中式建筑,到处都是招牌,黄种人在这里熙熙攘攘的走动,真的有种回到国家的感觉。
他走走停停,听着合个地方的乡音,在粮油铺停了下来。
推开门,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爷,在门口坐着看电视。
“要点啥?”
大爷也没抬头。
“我要买些调料。”
“呦,美国人啊。”
大爷有些惊讶,他这个小小的粮油铺日常来的都是本国人,或者生活在唐人街附近的邻居老乡,猛然见到一个外国人来买东西,还有些惊讶,而且还说着一口流利的中国话。
“我在中国留过学。”
李斯科看出了大爷的意思,“我祖父是中国人。”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