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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末日霸主 碧血无常 2000 汉字|21 英文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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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末日霸主》

作者:碧血无常

作品相关

实力划分

实力根据个体在未知病毒的影响下,对自身潜力的开发来决定。

自身潜力又分为精神力(异能)和体能。

当开发度在十以下时,则为:一级(也就是普通人的水平);

体能等级(如每等级所能举起的重量举例):

一级:一吨以下

二级:一至十吨

三级:十至二十吨

四级:二十至三十吨

五级:三十至四十吨

……

精神力等级(以刘炜控水的范围举例):

一级:基本不能离开身体

二级:最多可控制十米以内

三级:最多可控制四十米以内

四级:最多可控制一百米以内

五级:最多可控制四百米以内

……

这都是最直观的,除此之外,影响实力的还有战斗方式,战斗经验,所处环境,这些都会对实力有直接的影响。

其他的以后在慢慢补充!有意见的大家多多提!

写在第一次受到打赏时

凭心而论,这本是无常第一次写书,意在练笔,从未想过自己能取得多好的成绩,就算平时和老婆说起这事时,我都常说:“不管成绩怎么样,我都会写完他,因为在完成他的过程中,我能感受到自己的不足,写作也好,生活中其他方面也好。”

所以,我最初的打算是每天更新两千字(嘿嘿!用智能ABC的!),就算A签了后,我也只是打算一个月凑满六万字OK了!

不过想法终归是想法,毕竟不是现实……

当我看到人家那个推荐,那个打赏时,我还是嫉妒了!羡慕了!

谁不想自己的孩子受到别人的赏识?

于是在我写作后的第二十二天,打开电脑,例行的给自己投推荐票时,看到有人打赏我,催更我后,我激动了!激动的马上拿起手机打电话给我老婆,告诉她:“今天有人打赏俺啦!”(别笑,还真这样!)

当时我心里的想法就是:NND!怎么说我这也是第一次写书,第一次被人打赏,第一次被人催更!为了纪念这么多的第一次,再怎么说也得有点表示吧!

对着(枯五笔型)兄狂吼一声,你的这三张催更票票,我要定了!

当然还要郑重的道声谢!(还有第二个打赏我的书友名字太长啦?尴尬中!)

不过我还是得说一声,大家以后投催更就投那个三千,周六或周日可以投投六千的,千万别再投那个九千或一万二的!无常白天还得上班,ABC打字又慢,熬个一天两更已经很痛苦,你们再投我也只能看着眼红呢!

拜谢!

一直支持我的书友们!

上架感言

今天本书就要上架了,很是突然,也很激动。

虽然明知道,一旦上架,就会有很多读者大大离开。

但对无常这种写作新手来说,上架,是除去读者大大们支持以外,最大的一种肯定(大家都知道的!嘿嘿!)。

在这里,无常首先要谢谢的,就是那些一直支持我的读者大大们,正是因为有了你们,无常才可以一字一字的坚持,逐句逐句的琢磨着将这本扑街书码到如今将近五十万字。

相信以后读者大大们的继续支持,无常能够将本书码到一百万,甚至更多……

(如何是支持,那就俗套了——求订阅!订阅!实在没钱的,也上个号,凑个点击,投个推荐票什么的!)

其次,无常要谢的就是橙子,还有我的责编——满江老大,是他们给予了无常在起点这个平台上展现自己的机会。

当然,还有一直以来给予无常鼓励的朋友们。

无常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求订阅,求打赏,求推荐,求收藏,求月票,求点击……无常什么都缺,求求求……】

第一卷:毁灭日

第一章:重生

“滴滴…………”

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刘炜,懒洋洋的按下接听键:

“你好?”

“老大,你又睡过头啦!15点要开会,快过来…………”手机里传来一阵清脆的女孩子声音,

“哦,一刻钟内赶到,帮我拖拖!”

把自己的诺基亚1100往旁边一丢,刘炜从床上一跃而起,穿着裤衩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洗漱完毕,熟练的穿上工作服,抓上手机,正想着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下楼梯……

正待出门时,右手习惯的摸了摸后背:

奇怪啊!自己平时贴身携带的那把合金大砍刀怎么不见了?

刚一想到这个问题,刘炜只觉得脑海“轰”的一下,各种记忆争先恐后的冒出来,不一会,他就因大脑暂时接受不了这么多的信息。直接晕倒在地……

像是过了一个世纪般漫长,又像是弹指的一瞬间………

刘炜慢慢的恢复了意识:

“刚刚怎么会有人叫我开会?那女孩子声音好熟悉!是谁?”

“我在公司可是堂堂车间主任,开个会有什么好奇怪!那是我助理小兰啊!”

“现在人类连生存都有问题,还公司主管?!开会?还助理?我不早就踏马的死得只剩一个人吗?”

…………

在刘炜刚刚恢复点意识的脑海,两个性格迥异的声音在不断的争论着……

“今天多少号?”

“2022年12月19日!”

“2012年12月19日!”

“玛丽隔壁的,今天到底几号?”

…………

“老大,你怎么还没到?会议马上就开始啦!”

抓在手心的手机里突然传出小兰那清脆声音,这不刘炜刚打完电话,又习惯性的忘记挂电话。

如今,公司给每个员工都加了短号,还免费的。而刘炜因为一时心血来潮,买了款诺基亚1100,用他的话说就是:“用诺基亚,怎么摔都不怕。”也像是为了验证这句格言,这家伙每次打完电话都是直接一丢。怕啥,话费免费,手机1元购机,还是免费。

痛苦的捂着脑袋揉了几下,刘炜挣扎着站起来,对着手机问道:

“小兰,今天几号?”

“12月19日啊!”

“几几年?”

“12年,2012年12月19日,星期三。老大,你今天怎么啦?睡糊涂啦?”电话那头小兰奇怪的问道,这老大今天是怎么?

“嗯!我马上过来。”

挂了电话,刘炜摇了摇头,将脑袋乱起八糟的东西甩出去。低着头看了下手机屏幕上的时间,嘴角往上翘了翘,冷冷的哼了声:

“嘿嘿!看来我也赶了把时髦……”

刘炜,今年28岁,恩,应该这么说:身体上28岁,思想上38岁。在五年前,大学还没毕业,他就跟着自己的死党来到了这所谓遍地是黄金的GD省,结果呢,毫无悬念的被人给卖了猪仔。骗光身上所有钱后被辆黑巴士丢在了靠近Y市的高速公路上!

在身无分文,举目无亲的情况下,被一“好心”汽修公司老板收留,先在汽修公司做学徒工,包吃包住还不收学费。

这一干,就是五年,出来这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