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过来,进门宁知远收起办公桌边的百叶窗帘,让阳光进来。(1 / 1)

同坠 白芥子 1859 汉字|3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一回过来,进门宁知远收起办公桌边的百叶窗帘,让阳光进来。

  岑致森看了眼,笑说:“你这个地方视野竟然这么好,难怪你会选这里。”

  宁知远这间办公室不大,只有十个左右平米,胜在窗户够大,视野比他以前在岑安的办公室还好。

  站在窗边望出去,近处没有其他高楼遮挡,蓝天浮云清晰可见。

  而且,站在这里,一眼就能看到前方的岑安大楼。

  来看楼的那天是傍晚,当时中介说的话宁知远其实大多都没听进去,他一开始看中的也并不是这个地方。但是当他走进这间办公室,站在这里看到暮霭漫天下,前方亮起灯的岑安大楼,改变主意就在那一个念头间。

  那时他在那一排亮着灯的格子间里,找到了属于岑致森的那一间,灯亮着,他便知道那个人就在那里。

  那是第一次,宁知远忽然发现,自己终于不用再仰视那个男人。

  宁知远坐回办公桌后,让岑致森随意。

  岑致森跟他闲聊:“刘潞和张兆在你这看着挺自在的,比以前放得开了,难怪愿意跟着你一块离开岑安。”

  宁知远:“不用羡慕他们,你要是愿意,随时欢迎加入。”

  岑致森:“真的?”

  “嗯,”宁知远自信说,“不过这里还是我说了算。”

  岑致森又笑了笑:“那算了,不过说起来你怎么不把陈助也一起带出来?我看他似乎怨气颇深,觉得被你抛弃了。”

  “哪能啊,”宁知远说,“他都成你的人了,我怎么好再插足,算了吧,他还是跟着你比较有前途。”

  “插足”两个字从宁知远嘴里说出,岑致森看着他,竟也似有些幽怨。

  宁知远垂眼,圈起的拳头到唇边,停了停,轻笑出声。

  岑致森看着这样的宁知远,心神微动,走去了他身边。

  宁知远面前桌上是一张白纸,上头写了一些字又划去,岑致森手指落过去点了点:“还没想到满意的名字?”

  宁知远靠进座椅里,仰头看着他,无奈道:“感觉都不合适,张兆说实在不行去找个风水先生算算得了,我看没准是个法子。”

  过完年他们就要去相关部门注册预核名,资料文件都已经准备妥当,唯独拟注册名到现在宁知远还没有拿定主意。

  岑致森说:“我提个建议?”

  宁知远一副洗耳恭听状。

  岑致森双手搭上他肩膀两侧,轻轻一按,让宁知远坐直身,在他身后弯下腰,拿起笔,近似贴着他的姿势,在那张白纸上写下两个字。

  致远。

  在他写字时,宁知远先注意到的是他的手,手掌很大,十指修长,无名指比食指还要更长一些,骨节很分明。

  宁知远之前看过一个说法,指节长且无名指比食指更长的人,通常理智总是大于情感,性格大多果断强势,岑致森便是这样。

  还有一个说法是,指长而骨节大且分明、无名指比食指长的男人,身体内的雄性激素水平通常比较高,男性特征更加明显,——面部更立体、身材更健硕,性欲也更强。

  晃神了一瞬,宁知远的注意力落回纸上,看到了岑致森写下的字。

  他的字迹很潇洒,“远”字的最后一笔上扬起,显得十分意气风发。

  “致远。”

  宁知远念了一遍这两个字,如同呢喃。

  “致远。”岑致森重复,声音就在他耳边。

  宁知远稍一偏头,便看到岑致森近在咫尺的侧脸,含笑的眼眸和上扬的唇角都在呼吸的距离间。

  岑致森同时侧过头,正面对上他打量的目光:“可以吗?”

  对视了几秒,宁知远笑了:“岑总这算是夹带私货吗?”

  岑致森依旧是弯腰倚坐在他身侧的姿势,完全地放松下来,一只手还搭在他肩上:“我一个人就出资了一亿两千万,提个建议带点私心不算太过分吧?”

  他的姿态格外闲适,笑吟吟地盯着宁知远的眼睛。

  宁知远抬手,帮他拨了一下有些松了的领带:“嗯,你是我最大的金主。”

  岑致森手中的闲钱确实比他多,不说在公司多干的那几年,自从岑致森上任岑安CEO后,岑胜礼就给了他一部分股份,他手里的资金不可能少。

  原本今年过完年,岑胜礼还打算转部分公司股份到宁知远名下,结果还没等实现宁知远的身世却先曝光了,看在外人眼里岑致森在这一出家产争夺战中可谓大获全胜,或许两个月之前,宁知远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但是现在他大概开始相信了,岑致森说的那句,调查他的身世不是为的私心。

  岑致森依旧不错眼地看着他:“考虑一下?”

  “不考虑了。”宁知远说。

  岑致森的领带是十分骚包的暗金红底搭配深蓝色花纹,宁知远看了片刻,干脆帮他把领带完全解开,重新系了一遍。

  他的手指很灵活,专注盯着自己手上动作,扯着一条领带边不断交叉穿插,来来回回,像玩一般。

  岑致森由着他折腾,视线在他脸上慢慢逡巡。

  宁知远的眼睫很长,微微垂着,在眼尾拖出一道浓密的影子。眼里也能看到一点光,聚焦在黑色瞳仁的中心,像是要把人吸进去似的。

  高挺的鼻梁往下走,是嘴角天然上扬的微笑唇,唇色很红,能看到一点细小的纹路,唇形漂亮、唇尖饱满,或许是因为刚刚吃了甜腻的蛋糕,隐约有果味的香气。

  很诱人。

  宁知远知道岑致森在看自己,并不在意,终于帮他把领带系好,时髦惹眼的玫瑰结,配上他这条领带的颜色,很漂亮。

  岑致森低头看了眼,说:“比较适合去夜店玩的花花公子。”

  “嗯,”宁知远满意道,“也挺适合你。”

  岑致森却不这么想,那晚在夜店宁知远抱着女生散漫摆腰的模样,时不时就会浮现在他脑子里。

  以前他觉得宁知远浪荡,现在倒觉出了些别样的味道。

  在他看来这种时髦过头了的玫瑰结更适合宁知远,如果是宁知远打着这样的领带结出现在夜店,或许会吸引狂蜂浪蝶无数。

  或者说,宁知远本身,就有这样的魅力。

  不过反正已经下班了,他也懒得改回来,继续刚才的话题:“真不考虑?”

  宁知远最后帮他捋平衬衣领口,抬头看着他,眼中浮起点笑:“哥,我说的是,不考虑了,就这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