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杜宏毅可不管左高朋跟袁向阳怎么看自己, 他盯着卫凌猛啃了一会馒头,最终见卫凌不仅没受影响,饭还吃得更香后不得不偃旗息鼓。
“老卫, 今天是不是没带吃的?”
杜宏毅除了笑话卫凌,最关心的还是卫凌有没有从家里带吃的出来。
卫凌淡淡地瞟了杜宏毅一眼。
突然就觉得杜宏毅这小子确实配不上黄婉清, 不是因为他答应秦清曼认黄婉清为妹妹就看杜宏毅这不顺眼, 而是这小子有的时候又楞又幼稚, 配黄婉清稍微欠了点。
黄婉清适合找个细心能保护她的男人。
“你……你为啥这样看我?”杜宏毅被卫凌这一眼看得毛骨悚然起来。
心里有种极度危险的感觉。
“你不是说我被踢出门了吗,我都被踢出门了, 当然就没有吃的可以带。”卫凌终于仁慈地回答了杜宏毅一句。
一句话,不仅是杜宏毅蔫巴下来, 左高朋与袁向阳也无奈地叹息一声。
这段时间卫凌天天回家, 他们几人可算是享福了。
虽然不至于卫凌天天都给他们带好吃的, 但隔个一两天他们还是能改善伙食的,原本按照惯例, 今天是他们改善伙食的日子, 结果卫凌自己都吃食堂。
不用说了, 美食肯定泡了汤。
“我说你们几个小子能不能有点眼力劲,在我这唉声叹气,这是嫌我没收拾你们吗?”就这几人心绪不高时, 一道炸雷一样的声音在杜宏毅几人耳边响起。
同时一个大铁勺也出现在几人的饭盒上空。
看到铁勺, 杜宏毅几人都狠狠吞下嘴里的馒头,然后看着黄兴业笑得讨好, “黄兴业同志,你今天的早餐做得非常成功, 我们刚刚正在讨论, 馒头不错。”
杜宏毅为了取信黄兴业, 甚至把手里的馒头向黄大师傅扬了扬。
他刚刚被卫凌气到,馒头确实啃得大口。
黄兴业不置可否地扬了扬眉头,看向优雅喝玉米碴子的卫凌,要说谁最实诚,他还是觉得是卫凌。
卫凌喝完最后一口粥,起身轻轻拨开黄兴业的大铁勺,拉着人出了食堂大门,他今天来食堂吃早餐一是因为没在家吃,二是专门来找黄兴业的。
因为他们师部杀年猪的事就是黄兴业这个大师傅负责。
“你找我有事?”黄兴业还是能看出卫凌的意思。
“嗯,有事。”卫凌老老实实点头。
然后两人又离食堂远了一点,免得被杜宏毅这几个家伙跑来偷听。
食堂里,黄兴业一离开杜宏毅就遭到了群起攻之。
不仅仅只有左高朋与袁向阳收拾他,还有食堂里其他吃饭的人员。
几个副团跟参谋直接就把杜宏毅扔到食堂外的雪地里,同时大家也把手里的馒头塞到杜宏毅的嘴里。
狗嘴吐不出象牙。
黄师傅今天的馒头哪里做得好吃了,外表看起来是挺蓬松,咬起来也有韧劲,但馒头它是咸的。
咸的!
还是比较咸那种。
估计是黄大师把盐巴看成白糖了,所以他们今天人人都吃了一顿咸馒头,因为黄大师傅主厨的事,大家也就没吭声,不好吃就不好吃吧,反正也吃不坏肚子。
结果出了个杜宏毅。
你说你,夸什么不好,偏偏夸馒头好吃,这不是给大家伙撒盐吗。
杜宏毅被一群没大没小的家伙收拾了一顿,老老实实回食堂喝玉米碴子。
幸好玉米碴子没放盐,也没放糖,喝多少都没问题。
食堂那边杜宏毅一群人闹出的动静不小,跟卫凌没走多远的黄兴业当然听见了,听见也不计较,只是笑着骂了句这群小兔崽子。
“黄叔,馒头有点咸。”
卫凌老老实实给黄兴业提意见。
“知道了。”黄兴业无奈地摇头,他不是不识字吗,要是识字,肯定能分清楚瓶瓶罐罐上面写的字,也就不会把调味料搞错。
“黄叔,你可以学学认字。”
卫凌是真心提意。
黄兴业咧嘴笑了起来,“我都这把年纪了,还学什么认字,估计等我学会都退休了,不学,一看到字我脑袋都疼,打死我都不学。”
卫凌看着才四十多的黄兴业最终没有再建议对方认字。
其实他们食堂黄兴业也掌管了这么多年,大家都习惯,饭菜的味道改不改也没什么,就这么吃着一个个也都健康着,反而是一种乐趣。
“对了,你找我啥事?”
黄兴业动了动手里的大铁勺,他拎着有点轻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长年累月用着,铁磨损太厉害,看来他得再打一把大铁勺了。
“黄叔,杀年猪的时候能不能给我换点猪血。”
卫凌直接说出自己的目的。
“你要猪血干嘛?”黄兴业诧异地看向卫凌,他们这猪血可是好东西,吃了对身体的益处很大,每年杀年猪后都会特意做个叫做满江红的菜。
其实就是炒猪血。
猪血跟韭菜一起炒,能香得让人狠狠吃上几个大馒头。
卫凌对黄兴业肯定不会隐瞒,直接说道:“我媳妇想用猪血做点血灌肠吃。”
“做血肠的血要得多,我原本想着你要的少就匀点给你,如果是做血肠,那可能没多少。”黄兴业也实在,没藏着掖着,直接把难处说了出来。
卫凌看出黄兴业的好意,摇头道:“黄叔,不用匀,就正常分就行,把我那份,还有杜宏毅几人的都算在一起。”说完干脆又补充了一句,“把师长、政委、还有洪叔那份也留给我。”
黄兴业瞬间明白卫凌媳妇做的这血肠可能不一样。
不然卫凌不敢狮子大开口要了这么多人的猪血份额,“行,我给你留着,把我那份也给你,不过你媳妇血肠做好后得给我尝尝。”
黄兴业虽然没了味觉,但对美食还是很向往的。
“黄叔,肯定有你那份,你不给都有你的。”卫凌跟王承平关系好,当然也跟黄兴业的关系好。
毕竟黄兴业可是王承平手下几十年的老兵,曾经还救过师部不少人。
“还是你小子上道。”黄兴业笑着用拳头捶了捶卫凌的肩膀。
“黄叔,食堂的糯米多吗?多的话我换点走。”卫凌跟黄兴业开口可不仅仅只是为了猪血,还有糯米,供销社糯米可能不多,但他们师部肯定有。
黄兴业惊奇地看着卫凌。
卫凌结婚后真的多了好多烟火气息。
以前的卫凌清清冷冷,就算很尊重他们,但好似总隔着看不见的距离,现在的卫凌不仅话语多了,还会跟他商量着要换物资。
真是神奇。
“叔,我是人。”卫凌无奈地看了一眼黄兴业。
“哈哈哈,我知道了,我一会去看看食堂库存还有多少糯米,之前后勤部进过一批糯米,但不知道能做成什么美食,我就一直没有动,多的话我就分你一点。”黄兴业对卫凌还是很大方的。
“嗯,我用粮票换。”
卫凌不是搞特权之人,该遵守的规则一定遵守。
“滚滚滚,你以为我白送你,不拿粮票你小子啥也别想得。”黄兴业不耐烦地赶卫凌走,自己则扛着大铁勺回了食堂,顺便去仓库看了一眼。
下午下班时,黄兴业就扛了一袋檽米放在了卫凌的车上。
“这么多?”卫凌都没想到黄兴业能分他这么多糯米。
“称过,一百斤,仓库里的檽米一直没动,还剩不少,给你匀这些只是九牛一毛。”黄兴业满意地从卫凌手里接过一百斤的粮票。
这粮票他一会要交到后勤部去的。
“黄叔,我走了,改天有空你去我家吃饭,我让我媳妇给你打酒喝。”卫凌知道黄兴业自从退到食堂就喜欢喝口小酒,干脆投其所好。
“行,我一定去。”
黄兴业露出美滋滋的笑容,同时对卫凌挥了挥手。
这是赶卫凌赶紧回家,甚至还提醒了一句,“路上开慢点,积雪深。”
“知道了,黄叔,我走了。”
卫凌发动汽车离开了师部,一路向家的方向开去。
卫凌的车刚开出师部,黄兴业的身后就冒出了几个身影,是王承平与张政委,还有后勤部的洪伟。
原本黄兴业打算给卫凌分五十斤檽米就足够了,但去库房的时候遇到了洪伟,洪伟一问,他当然是实话实说,洪伟可是尝过秦清曼厨艺的人。
立刻敏锐地察觉到秦清曼在做美食。
这美食卫凌既然敢把他们几人的猪血份额要走,就说明他们也有一份,想到从来没吃过的美食,洪伟坐不住了。
赶紧去找了王承平与张政委。
三人一合计,为了多吃点美食,直接就让黄兴业给卫凌分了一百斤糯米。
这么多糯米,他们几人最少也能分到好几斤。
再说了,一斤糯米煮熟可不止一斤。
然后秦清曼就收到了一百斤颗粒饱满的好糯米,七十年代我国对军队非常重视,供给的都是非常好的物资,所以秦清曼拿到手就知道卫凌从师部分来的糯米有多好。
比她在供销社买的好多了。
“阿凌,你既然在师部要了那么多猪血,那咱们就多做点血灌肠,到时候给师长他们都多送点。”秦清曼瞬间决定把卫凌拿回来的糯米全部做成血灌肠,至于她从供销社买的那十几斤,干脆就做成甜酒。
也就是四川人说的醪糟。
“师部杀猪我就通知你。”卫凌一边提起糯米往储物间走,一边牵起秦清曼的手。
跟媳妇在一起,他一刻都舍不得放开媳妇的手。
离屯里杀年猪的时间越近就说明离过年越近,这几天秦清曼已经给狼崽子用缝纫机踩了一件衣服出来,就是简简单单的套头马甲。
穿上马甲的狼崽子高兴坏了。
晚上睡觉都舍不得脱下来,要不是秦清曼强行给狼崽子脱了,估计狼崽子打算就这么穿一辈子。
楚楚第一次看到穿衣服的狼崽子抱着肚子差点笑抽过去。
被狼崽子狠狠咬了几口才罢休。
随着时间的流逝,狼崽子也长了几颗牙,就几颗,才刚冒出牙床,咬人或者是咬肉一点威力都没有,但不妨碍狼崽子一天到晚找磨牙的东西折腾。
这天卫凌去师部上班后,屯里突然热闹起来。
不仅人声鼎沸,还伴随着猪叫的声音。
猪叫得很惨,一听就能听出是被拖着走。
“清曼姑,楚楚,快,快,去屯口,咱们屯要杀年猪了。”来通知秦清曼跟楚楚的是三木小家伙,小家伙别看才四岁,口齿很清楚,传话是个好手。
“今年大队养的猪丰收,我们屯多分了点,咱们杀四头猪!”三木兴奋地向秦清曼跟楚楚比划出四根手指,脸上也是一脸的兴奋。
之前家家户户分了山上狩猎来的肉,各家都狠狠开了荤。
小孩这几天天天吃着带肉的菜当然知道肉食是多么的美味,所以一得到消息知道屯里分了四头猪,立刻兴奋地跑来跟秦清曼姐弟俩分享喜悦。
“我去拿点糯米,楚楚你先穿好衣服等我。”
秦清曼抱着面盆就去了储物间,屯里要杀猪,她当然要去接血做血灌肠。
因为不知道能分到多少猪血,秦清曼也没多拿檽米,就拿了七、八斤,然后用水把糯米淘洗干净,在面盆上盖了张篾子挡灰尘就去了屯口。
还没到屯口,就遇到了很多人。
大家拿柳筐的拿柳筐,拿碗的拿碗,还有人跟秦清曼一样,也抱个面盆。
看来屯里也有人家要做血肠。
不过秦清曼看了看别人的盆,都是空面盆,不像她,还带了糯米来。
“清曼丫头,你家也做血肠呢?”
一些人看见秦清曼就打起了招呼。
“好久没吃了,做点尝尝味道。”秦清曼大大方方承认她家要做血肠,反正做血肠没什么技术,哪家愿意做就做。
“我家原本是不打算做血肠的,结果我家哪口子想吃点血肠下酒,这不,我就只能做点了。”
“可不是,猪血哪有肉好,我家要不是我那口子也馋血肠下酒,我还真不爱做。”
“对,听说今年咱们屯杀四头年猪,分的肉多,我才同意做血肠的,要是按照往年杀猪的量,我是绝对不可能做血肠给人下酒,还是分肉划算。”
屯里人就是这样,几个相熟的遇到一起立刻就闲聊家常起来。
大家的话题也都在分肉上。
秦清曼也跟着大家说了几句。
总的来说,分肉的人家多,要血的少,毕竟猪血确实没猪肉划算。
要不是做血肠需要热血,平时想吃点猪血去供销社也能买到,买肉要肉票,猪血这种汤汤水水不算正经肉的也就不需要肉票,一毛钱就能买一大块。
“谁说不是呢,分猪血确实不划算啊。”
好几个端着面盆的妇女一脸的不愿意。
从过日子来说,肯定是分肉更好,很划算,但他们家里有人就好血肠下酒,没法子,明知道不划算也只能照办,谁叫他们是一家人。
不过大家嘴里还是要嘀咕几句的。
秦清曼是年轻的媳妇,没怎么插嘴,大部分都是听大家说,偶尔接几句别人的问话。
至于楚楚,早就领着狼崽子跟着三木跑没影了。
屯里猎人家的猎狗轻易不放出门,怕伤到小孩,所以狼崽子这段时间在屯里也混熟了。
它还小,长得又肥嘟嘟的可爱,楚楚看到大人就把狼崽子抱怀里,所以大家还真没注意秦家养着的是只狼。
今天人多,屯里到处都是人,楚楚担心狼崽子被踩到,直接就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出了门,狼崽子还算听楚楚的话,很安心地待在小孩的怀里,只露出圆溜溜的脑袋好奇地看着人山人海的靠山屯。
杀年猪是既热闹又开心的大日子,家家户户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都出门看热闹,所以整个屯都沸腾了,热闹得都像是在过年一样。
“楚楚,三木,这,这里,快,我给你们占了位置。”
屯广场上已经捆好了四头大肥猪。
每头肥猪都又肥又大,猪脸上尽是褶皱,可见这猪绝对是结结实实养了一年的大肥猪。
这样的猪肉特别好吃。
肥肉肥而不腻,瘦肉瘦而不柴,骨头啃起来更是香得让人停不下嘴。
屯里其他小孩到得早,占据了看杀猪的最佳位置,他们一看到三木跟楚楚就着急地招手。
好朋友就要一起分享。
三木抓着楚楚的手就跑进了孩子堆里,然后一群小孩目光炯炯地等待着杀猪。
一方风土一方人情,屯里的小孩从小就看杀猪,对于杀猪一点都不害怕,他们只要一想到猪杀后能吃到香喷喷的猪肉,一个个看向大肥猪的目光都跟狼一样。
恨不得滴口水。
楚楚也在跟着大家伙抹嘴角的口水。
野猪肉跟家猪肉的口感不同,说起来他更喜欢吃家猪肉。
“杀猪,杀猪!”大人们还没开始,小孩们却先忍不住了,一个个握紧着拳头大叫起来。
“哈哈哈,这帮小兔崽子肯定是馋肉了。”
大人们看着小孩们的着急样,一个个善意地大笑起来,烧水的赶紧往灶膛里多添了几根木柴。
要想杀猪,还有一个关键的步骤,那就是开水。
开水褪毛。
杀猪的时候一次性把毛褪干净,猪皮上才不会残留猪毛,做出的美食才不影响口感。
秦清曼他们来得及时,到的时候锅里的水即将烧开。
这个时候正是杀猪的好时候。
随着一道响亮而又热闹的猪叫声响起,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猪颈被捅出一个洞,鲜红猪血也喷洒出来。
早就等待在一旁做猪血的人们捧着自家盆冲过去接猪血。
这个时候的猪血是热的,在寒冷的天气里腾腾地冒着热气。
秦清曼动作还算敏捷,赶到第一波接到了猪血,也就是这个时候大家才发现秦清曼的面盆跟大家不一样。
“清曼丫头,里面是啥?”
人们好奇得很。
“是糯米。”秦清曼并不隐瞒,糯米的血灌肠做法很简单,谁愿意学就学,只要舍得放糯米。
毕竟他们这不仅大米贵,糯米更贵。
“这样做出来的血肠好吃吗?”众人不用秦清曼解释就知道这肯定是做血肠的。
“加了糯米口感更糯,我觉得更有嚼头。”
秦清曼开心地收回自己的面盆,加了檽米,她家不用多少猪血就能灌出不少血肠。
别看檽米才七八斤,煮好后起码二十来斤,够吃无数种吃法。
就在秦清曼用筷子把猪血与檽米搅拌均匀时,大家也都听到了秦清曼的话,有些人动心,但有些人还是舍不得糯米,糯米可比猪血与大肠金贵多了。
秦清曼没等分肉就先回了家。
天冷,得马上把猪血灌到大肠里,不然一会就冻成冰坨子了。
楚楚没跟秦清曼回家,他还跟着三木这群小孩在看杀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