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试读:(1 / 1)

老子是无赖 沦陷的书生 5658 汉字|14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一章试读:

我爸是个瘸子,靠着捡垃圾为生,我就是他在垃圾堆里捡来的,我的出现,让本来就生活拮据的他不堪重负,但为了我,他任劳任怨,他说,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把我抚养成人!

从小,我就只能穿我爸从垃圾堆里捡来的破衣服,住在堆满破烂的小房子里,看着别家的孩子穿新衣服,玩玩具,吃零食,我总是很羡慕,心里充满落差。慢慢的,我性格变得很自卑,内向,我每天就知道窝在家里,不出门也不说话。

在我七岁那年,我爸用他艰难存下来的积蓄去小学给我报了名,回来后,他对我深深说道:“孩子,你一定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有出息的文化人!”

上学时,由于我身上总带着一股垃圾堆里的馊味,所以同学都不喜欢我,没人愿意跟我玩,整个小学和初中,我都没有交一个朋友。

高中那会儿,我班里有个女生,叫王诗琪,她长得好看,家里还特别有钱,每天背着个lv包来上课,班上很多男生喜欢她,包括我,只不过,我就是在心里想想,一点不敢表露出来。

高一分座位的时候,班主任把我和她分在一起,想着要跟王诗琪同桌,我心里很激动,可当我走到她旁边的时候,王诗琪突然捂着鼻子站起来,指着我喊道:“老师,他身上好脏好臭,我不想跟他坐一起!”

一句话,让我瞬间僵在了那里,我的脸在发烫,原本激动的心也像被针刺了一样,很疼。

有了王诗琪的带头,其他同学也起哄了,都说我太臭,不想和我坐一起,最后,我只能一个人坐在教室后面的最角落。

王诗琪讨厌我,打心底里瞧不起我,每次我从她身边经过,她都会嫌恶地捂住鼻子,有我参加的活动,她就不会去,就连作业本,她也要求不能跟我的放在一起。因为王诗琪,班里的其他同学都开始远离我,孤立我。我变得更加沉默,每天独来独往。

高二上学期,国庆放假时,我爸给我捡了一条白色T恤,衣服的料子很好,还有九成新,这都能相当于是我人生第一件新衣服了,假期一结束,我就穿着它去学校了。但,我刚走到座位坐下,一本书就突然砸到了我头上,接着,教室里响起了王诗琪愤怒的声音:“陈小天,你他妈神经病吧?”

王诗琪这一叫,顿时全班人都看向了我,大家都莫名奇妙,不知道我怎么惹到了王诗琪,我自己更是一脸懵,最近一段时间,我已经很注意了,我怕王诗琪嫌我,特意都离她远点的,连看都不敢看她,我真不知道我哪里得罪她了,所以我很无辜地起身,对王诗琪委屈地问道:“我怎么了?”

王诗琪直接走到我边上,指着我的衣服,兴师问罪:“你干嘛穿我衣服,你是不是变态啊?”

她的衣服?

我看着王诗琪,很憋屈地说道:“这不是你的,这是我爸给我的!”我本来想说是我爸给我买的,但自卑的我根本说不出口。

王诗琪听完,更气了,她对我呸了一声,道:“这衣服可是古驰的,得好几千,你家那么穷,你爸买得起吗?而且这是女款式,你爸会花几千块给你买个女款T恤吗?”

我不懂牌子款式,我只知道,这白色的衣服,男女穿都一样,但王诗琪说得这么义正辞严,我都不知道怎么反驳她了。我站在这里,脸胀得通红,如果可以,我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憋了许久,我才开口道:“你凭什么说这衣服是你的?你有证据吗?”

王诗琪指了指我衣服领口,很严厉地说道:“我吃火锅的时候,不小心溅了一滴油在这里,洗不掉,所以我就把它丢了,你看,这就是证据,你还敢说不是我的?”

我低头看了看,在这领口部位,果然有一个挺显眼的油渍,这就是证明我穿了王诗琪衣服的证据,我现在想狡辩都不行了,其实刚才我就知道这衣服可能真是王诗琪的,不然她不会这么在意,我只是不想承认,但事情到了这一步,我还能怎么否认,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艰难地站在原地,脚在打颤,心也在抖,脸都快红得滴血。

这时,王诗琪又开口了,她对我一字一句道:“赶紧把我的衣服脱下来,这衣服穿在你身上恶心死了!”

其他围观的同学听到这,全跟着附和起来:“就算你家再穷,也不要捡别人的衣服穿呀,太不要脸了!”

“是啊,他以前的衣服不会全部是捡来的吧,想想都好恶心啊!”

“还愣着干嘛啊,赶紧把衣服脱下来啊!”

“脱下来,脱下来!”

尖锐刺耳的声音,震荡在整间教室,它们就像大山一样,重重压在我身上,让我喘不过气。从小到大,我受到过各种冷嘲热讽,遭过各种嫌弃,可谁又知道,我也是个人,我也有尊严,我多想做个正常人啊,但老天偏偏作弄我,让我这么不堪。这一刻,我再也忍不住,眼泪夺眶而出,我哭着把衣服脱了下来,然后光着膀子跑出了教室。

回到家,我爸看到我,立马皱起了眉,问道:“小天,你怎么没上课,你的衣服哪去了?”

我用尽一身的力气冲我爸吼道:“那不是我的衣服!”

这天以后,我捡了女孩子衣服穿的事在学校传开了,我的家庭背景也暴露了,大家都知道我爸是个捡垃圾的瘸子,我成为了全校人眼中的笑柄,不管谁看到我,都会对我指指点点,我走在路上,都不敢抬头了,生怕触及别人鄙夷的眼神。我的心,比从前更加脆弱,自卑。

王诗琪对我的厌恶也上升了几个度,特别是知道我爸是捡破烂的之后,她更瞧不起我了,甚至每次喝完饮料,她都把瓶子往我身上丢,还戏谑我说:“你爸不是捡垃圾的吗,把这瓶子给你爸吧!”

有她带头,班里其他同学也纷纷效仿,他们瓶瓶罐罐,都不丢垃圾桶,全部往我座位上丢,所有人都把我当成了垃圾桶。

后来有一天,王诗琪的珍珠奶茶喝了一半,就把纸杯丢我身上了,杯里粘腻的奶茶,洒了我一身,我衣服脏了湿了,我心里的憋屈也达到了极致,这些天所遭受的全部耻辱,都在这一瞬堆积,王诗琪,她欺人太甚了!

从前她嫌恶我,我可以躲她远点,但现在,我连躲都躲不掉了,她一次次羞辱我,变本加厉,我的隐忍,只会让她更猖狂,肆无忌惮。所以这一次,我不忍了,我直接拿着奶茶杯,走到了王诗琪身边,然后把剩下的奶茶,一股脑倒在了她身上。

王诗琪猝不及防,被奶茶洒了一身,她惊叫着站起来,对我尖叫道:“陈小天,你疯了?”

我指了指自己的衣服,沉声对她道:“是你先泼我的!”

王诗琪很生气地说道:“你那破衣服脏了有什么了不起的,你知道我衣服多贵吗?你赔得起吗?”

因为我穷,王诗琪就不把我当人,在她看来,我什么都是贱的,她自己就是金贵的,她对我的鄙夷根深蒂固,我改变不了她,也不想和她吵,找回了属于我的尊严后,我就把奶茶杯丢还给了她,然后径自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王诗琪见我这样,气得直跺脚,她还想过来找我麻烦,可是上课铃响了,她只能对我吼道:“陈小天,你下课给我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

一晃,下午的课就结束了,下了课,我立马往家里赶,但刚出学校,我就看到,王诗琪在校门外等着我,跟在她旁边的,还有十多个男生。

那带头的男生我认识,他叫周昊,是个富二代,也是我们高二年级的小霸王,混的很叼,他是王诗琪忠实的护花使者,有他在,没哪个男生敢打王诗琪的主意,很多人都觉得周昊和王诗琪是天生一对。

看到王诗琪叫来了周昊,我心里瞬间慌乱了,在学校,我最怕的就是混子学生,我惹不起他们,所以一出校门,我就赶紧低下头,绕着走。但王诗琪眼尖,一眼就发现了我,立即,她就指着我叫道:“就是那个臭傻逼!”

下一秒,周昊就朝我小跑了过来,然后一脚把我踹倒在地,接着,他的那群狗腿子就围了过来,对我拳打脚踢。

我抱着头蜷缩在地上,凄惨无助。

校门外聚集了很多学生,却没一个人帮我,大家只是围在一旁看戏。

我身上很疼,心里难受又苦楚,那种孤独的悲哀无限扩大,我这样的人,恐怕被打死了都没人管。就在我陷入绝望之际,突然,一道浑厚的声音响起:“住手!”

两个字,震撼有力,一下就镇住了周昊等人,让他们全部停下了手。接着,大家看到,一个头发凌乱,衣服破烂,手上还提着大麻袋的男人,正一瘸一拐地朝我这边走过来。

这个瘸子,就是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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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试读:

燕京,西郊,豪华庄园。

在这一座占地百亩的豪华庄园正中心,有一栋坚不可摧的钢铁房,房子通体全是优质的钢铁,连门窗房梁都是由钢铁铸造而成,它矗立在这典雅的庄园内,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中午时分,有着全国第一女首富之称的柳倾城,手端饭菜,脚迈细步,朝着铁房慢慢走近。

刚到铁门口,铁房内就传出了一道沉沉的男声:“把饭菜放门口就可以!”

柳倾城在门外定住脚,说道:“让我进去坐坐吧!”

“不行!”里面男子斩钉截铁道。

柳倾城没有放弃,继续道:“我就是想看看你,你让我进去,我一会儿就走。”

“我房间机关太多,你进来会受伤的。”冷冷的声音,从铁房悠悠传出。

柳倾城很无语地说道:“儿子啊,我们这庄园,到处是监控,守卫又森严,你更是从小习武,早就拥有了超凡的能力,你还有必要这么谨慎吗?”

没错,铁房里的人,就是柳倾城的宝贝儿子,也是国内第一家族吴家的继承人,吴百岁!

听了母亲的话,吴百岁缓缓出声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柳倾城无奈道:“小心谨慎是没错,可你自从成了家族继承人,就一直待在这房子里不出来,你妈都四年没见过你了,你这是不是有点太过谨慎了啊?”

吴百岁不以为然道:“妈,你知不知道,我作为吴家的继承人,外面有多少人羡慕嫉妒甚至仇视我,家族子弟又有多少人眼红我?我现在可是处于内忧外患当中啊,你说我能不谨慎点吗?”

吴百岁最在意的就是他这条命,从小,他就励志要长命百岁,所以他把自己名字改成了百岁。

柳倾城身为吴百岁的母亲,她当然是最了解吴百岁的,这个儿子,绝顶聪明,学什么都超级厉害,到现在,他已然是一个文武兼备的全才,正因太优秀,他才会在刚成年时,就被任命为吴家的继承人。

可他也有一点不好,就是太过谨慎了!

柳倾城实在拿这个儿子没办法,见儿子油盐不进,她只能叹了口气,将饭菜轻轻放下,然后转身离开。

直到柳倾城彻底消失了,吴百岁才把门外的饭菜拿了进去,埋头吃了起来。

吃了几口,吴百岁的面色突然大变。

“有毒!”

意识到不对劲,吴百岁立马把手伸进喉咙,试图吐出饭菜。

噗!!!

一大口鲜血,从吴百岁嘴里喷了出来,他的人,栽倒在地,他的表情,定格在惊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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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西原市,精神病医院。

病床上的吴百岁,缓缓睁开双眼,他盯着头顶上的天花板,一动不动。

一片寂静中,吴百岁的双拳,倏然握紧,他的身体内,有一股排山倒海的力量,在迅猛流窜。他的一双眼,射出了狠戾的精光。

他吴百岁,一生谨慎,却没想到,最后会栽在一碗毒药上。

越想,吴百岁的戾气越重。

“死了没?没死就换上衣服跟我出院!”

就在吴百岁沉浸过往之时,一道女声突然响起,紧接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迈着大步,走进了病房。

这个女人,名为夏沫寒,是西原市出了名的大美女。

吴百岁立即松开了拳头,看向了夏沫寒。

看了几秒,吴百岁不由开口问道:“你是谁?”

夏沫寒愤慨地冲吴百岁嚷道:“你现在已经傻到连自己老婆都不认识了吗?”

老婆?

吴百岁被这个词给瞬间击懵了,他什么时候多出一个老婆了?

他试着回忆,但这记忆似乎惨不忍睹,越想,他的头就越痛,他痛苦地伸出手,捂住了自己绷着纱布的额头。

夏沫寒看着吴百岁这傻样,她的火气更大了,她深深蹙着眉,抱怨道:“真不知道爷爷怎么想的,非要让我嫁给你这个傻子!”

三年前,夏沫寒的爷爷夏光耀,将自己最疼爱的孙女夏沫寒嫁给了吴百岁。后来,夏光耀死了,他的临终遗言,便是叮嘱夏沫寒,不要离婚。

夏沫寒不理解她爷爷的想法,却也遵守了老人家的遗言。她没有离婚,只是活得痛苦。

“我竟然结婚了。”吴百岁忽然从床上坐了起来,喃喃道。

零碎的记忆片段组合起来,让吴百岁慢慢回想起了,他当年中毒醒来后,人就在西原这个陌生的城市了,同时,他失去了从前的记忆,也失了智力和武力,仿佛一夜之间,他就从堂堂第一家族的天才继承人,沦落成了一个没有任何身份背景的傻子。而夏沫寒,就跟他这样一个傻子结了婚,两人一起生活了三年。

至此,吴百岁恢复了全部的记忆!

“起来,跟我走!”夏沫寒对吴百岁实在是无语至极,她懒得再废话了,丢下这一句话,她便走出了病房。

吴百岁看着夏沫寒离去的背影,眼神复杂,他顿了片刻,随即才脱下病服,换上自己的衣服,跟了出去。

马路上,夏沫寒冷着脸,驾驶着她的奥迪Q3飞速行驶。

吴百岁坐在车后座,沉默不语。

这三年,吴百岁做出了很多匪夷所思的傻事,成为了西原市远近闻名的傻子赘婿,每天遭受各种嘲讽与羞辱。

因为自己,夏沫寒都成为了西原市的笑话。

也难怪她对自己态度差。

吴百岁理解她,也愧对她。

“待会不管遇到谁,都不要说一句话。算我求你了,别再给我丢人现眼了。”一直开车的夏沫寒,突然冷冰冰开口道。

吴百岁抿抿嘴,回了声:“哦。”

傍晚六点,夏沫寒驾车来到了夏家大别墅。

车子一停好,夏沫寒的妈妈黄贵兰就凑了过来,对夏沫寒焦急道:“小沫,你怎么才来啊,宴会都要开始了。”

夏沫寒走下车,解释道:“我去接了下百岁。”

说话间,吴百岁已经从后座下了车。

一看到吴百岁,黄贵兰头顶就冒烟了,她气急败坏地大叫道:“小沫,你怎么又把这个傻子给接出来了,你这是要气死我啊?”

要说这个世界上,谁最讨厌吴百岁,那就非黄贵兰莫属了,自打吴百岁入赘到夏家,黄贵兰就没过过一天省心日子,她几乎要被吴百岁活活气死,整个人都被折腾得老了十岁。

三年间,黄贵兰经常把吴百岁送去精神病医院,可每次夏沫寒都会把他接回来。这次吴百岁发病,用头撞墙,把家里的墙壁都撞裂了,黄贵兰本以为,这下吴百岁总可以在精神病院好好待一阵子了,但谁知道,夏沫寒又把他接出来了,这真让黄贵兰气得不轻。

夏沫寒板着脸,严肃地道了一声:“他毕竟是我老公,夏家家宴,他理应参加。”说完,她就带着吴百岁,走进了别墅。

夏家是西原市的二流世家,家族人丁兴旺,这次家宴,夏家所有人都齐聚在了大别墅中。

夏沫寒和吴百岁一进门,就马上有人惊呼道:“大家快看,我们夏家的傻子女婿来了!”

紧接着,嘲讽声纷至沓来:

“百岁,听说你把家里当垃圾场,经常捡垃圾回来,这是不是真的啊?”

“哈哈,这算什么,我可听说他用马桶里的水洗脸呢!”

“你们不知道,我有一次还亲眼看到他跟狗抢骨头吃。”

“这次据说更离谱,直接用头撞墙,大家说他下次犯病还会干出什么事来啊?”

各种声音,不绝于耳,夏沫寒早知道,自己家里这些亲戚,最乐于拿吴百岁当笑话讲,她原以为,她对这些声音可以充耳不闻,但事实却是,她依旧难以承受,有这样一个傻子老公,她在别人面前,就永远抬不起头来。

不自觉的,夏沫寒就低下了头,快步朝着有空位的桌子走了过去。

吴百岁看了眼几乎是落荒而逃的夏沫寒,默默跟了上去。

这时,夏沫寒的堂弟夏子轩突然拦住了吴百岁,并对夏沫寒厉声说道:“吴百岁不能上桌吃饭。”

夏子轩年轻有为,深受夏家老太太的偏爱与器重,正因这一点,夏子轩在夏家有恃无恐,高傲跋扈,他经常带头欺负吴百岁,在他眼里,吴百岁就是一个供他玩耍和娱乐的动物,他从没把吴百岁当人看过。

夏沫寒本就脸色沉沉,听了夏子轩的话,她神色更难看了,她很不悦地反驳道:“他是我老公,凭什么不能上桌?”

夏子轩理直气壮道:“一个跟狗抢东西吃的傻子,就不配跟我们一起吃饭!”

这话,得到了夏家其他人的一致认同,大家纷纷叫着,不许吴百岁上桌。

夏沫寒虽说也不喜欢吴百岁,但她却无法容忍这些人这么明目张胆欺负吴百岁,于是,她加大音量,坚持道:“吴百岁和我是爷爷亲定的婚约,他是我们夏家的女婿,他有资格参加家宴。”

夏子轩不屑地笑了笑,戏谑道:“呵呵,没想到你还挺护着这傻子老公的,他想在这吃饭也行,那里有。”说完,夏子轩伸手指向了大厅角落。

在角落里,有一条萨摩耶,正在大口吃着狗盆里的饭菜。

显然,夏子轩是要吴百岁去吃狗食,这种事,吴百岁的确做得出来,但这对夏沫寒来说,就是极致的耻辱,夏沫寒气得眼睛都红了,她冲着夏子轩怒斥道:“夏子轩,你不要太过分了!”

夏子轩不以为意道:“我怎么过分了?你傻子老公又不是没吃过狗食,我们夏家的狗,吃的可是大鱼大肉。”

说罢,夏子轩就对吴百岁叫道:“百岁,赶紧过去吃,待会儿狗把东西吃光了,你可就没得吃了。”

以前,吴百岁最怕的就是夏子轩,夏子轩让干什么,吴百岁就做什么,但此刻,吴百岁完全不为所动,仿佛没听到夏子轩的话一般。

夏子轩瞬间觉得面子被拂,他很生气地扬了扬手,冲吴百岁威胁道:“我让你过去吃,你听见没有,信不信我揍死你?”

一直沉默不语的吴百岁,突然出声,冷喝道:“滚!”

一个字,霸气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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