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7 章(1 / 1)

我的室友是重生者 张色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嘿笑了一声,说:“算了,我们进去警察局里面看看。”

我也有点奇怪,问他:“他们为什么围在这里呢?”

“那还不简单?警察局里面有枪嘛,他们都在打枪的主意。只不过现在警察局大门关着,他们也不敢乱来,估计他们还会商量合作,然后冲进去呢。”

现在谁武力强,活下去的机会就更大。我们当然不必担心,因为我们本身就够强大,而且收割者暂时还要避开我们;但那些普能人就不同了,他们没有强大的武力,就会被别人所杀。

对于普通人来说,有来自他们身边的危险,也许他们根本就不信任任何一个人;但是又不得不抱团,因为单个人在其他团体面前,只有死的份。

为了得到强大的武力,警察局看起来就是一个必争之地。当然,如果他们能干掉几个异能者得到异能的话,那就另说。

只是他们并不知道谁是异能者,而且他们也不知道面对异能者到底有没有胜算。

蒙蒙跳下了车,说:“守门口,别让任何人进去。雷子,注意你的枪,要是哪个家伙敢乱冲的话,弄死他!”

风雷点了点头。

我跟着下了车。

蒙蒙那家伙直接往警察局走去。我赶紧跟上。

蒙蒙这赤着上身拿着武士刀的模样真是嚣张到了极点,他看都不看那三方人马。

我倒有些心惊,害怕他们会像对付那个正义的警察那样百刀齐飞,先不要说能不能干掉我们两个,光是那场面就够壮观的。

“你们干吗?!”刀疤还有点不服气,大声叫道。

“一群傻逼。”蒙蒙冷冷地瞪了他一眼。

一个小弟对刀疤说:“他们会不是有异能的人?”

刀疤大声说:“靠!不会吧?!”

正这时,旁边一栋高楼顶上响起了一个人的大喊声:“哈哈哈哈,凡人们,颤抖吧!”

又是哪个傻逼?

我不禁站住了转头过去看。那栋高楼的楼顶边缘站着一个人,那家伙好像光着身体,身体的线条看起来丝毫没有美感,看起来应该是一个身材精瘦的年轻人而已。

大家都在抬头看着他。估计这么多目光聚焦在他身上,让他有了相当的成就感。那傻逼大声说:“我知道,我就是救世主!不管我以前是多么废物,不管以前我受过多少人的白眼,但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这傻逼以为他是萧炎呢?我看他有点像是脑袋发炎了才对!果然要“消炎”。

那傻逼继续大声说:“我知道,你们不相信我,但是我会让你们看到的,我不是普通人!我是天选之人!在我五岁那年,我上山砍柴,我得到了一件神器!就是这个,大家看到了吗?神器!里面有一个老头,虽然我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但是他时常跟我说话,他告诉我,这个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对,就是现在这样!”

他举着一样东西,我不由得愣住了,那东西看起来是一把短刀。不过怎么看都可以看得出来他脑袋里面的炎症是非常严重的。

蒙蒙骂了一声:“靠,竟然在他的手中!”

我不禁问他:“什么东西?”

“你的另一把匕首。”

我的……另一把匕首?

我现在有一把匕首。这把匕首在我施展“神功”的时候,虽然很顺手,但还达不到完美的地步,因为只有一把。早就感觉我应该有两把才对。想不到竟然在那个傻逼手中。

只是不知道那个“老头”是那个傻逼看多了网络小说幻想出来的呢,还是真有其人?

反正不管怎么说,他提到那个“老头”都让我感觉他就是一个神经病,而且幻想症特别厉害。

蒙蒙说:“以前我们也找过,不过那把匕首是在一个功夫不错的家伙身上啊,而且那家伙还能干掉收割者。”

“你的意思是,以前那把匕首是在一个觉醒者或者守护者身上?”

“不是,前面几次都是出现在一个功夫不错的家伙身上,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不过功夫真的不错,而且还很有正义感。”

“哦。”

“不过他死得很惨。”

“……”

好吧,反正死得惨的现在多得是呢。谁又能死得不惨呢?没有人能善终,哪怕是活到最后。

那傻逼高举着那把匕首,大声叫道:“笑话我吧!无动于衷吧!你们将会看到一个救世主的觉醒与重生!你们将有幸见识这历史性的一刻!我,将会重生,将会展现出我强大的异能!我,将会干掉那两个该死的眼睛!赞美我吧,凡人们!”

然后那傻逼跳了下来。

我的目光跟着他的下落。

这小子真的能觉醒变成觉醒者不成?好像我的第一次觉醒,那时候我只是一个胖子市长,就是和那个一身紫色的女人一起跳楼才觉醒的!

------------

74,人棍

那傻逼在下落的过程中不断被地心引力加速着。

“靠,那家伙有异能!”不知道哪个人大叫了一声。

然后大家都激动了起来。

我也特激动。我希望看到那个傻逼异能觉醒的那一瞬间。他也许真的会变成一个超人一般的存在吧?

不过我并没有看到那激动人心的异能觉醒的一刻,反而看到了无数的刀往上飞去,目标正是不断下落的那个家伙。

而且不远处还响起了机关枪的声音,二皮脸那家伙竟然带着十几个小弟杀了过来,那家伙用机关枪对着不断下落的傻逼开着枪。

“弄死他!”

谁弄死了有异能的家伙,就能获得那个家伙的异能。

什么是异能?就是超人一等的能力。

那傻逼怎么也想不到,他并没有重生,甚至还没有落到地上就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他的身上中了好几把西瓜刀和不知道多少发子弹。血水在他还没有落到地上时就像婚礼上撒开的红色小礼花一样逃离了他的身体。

更加恐怖的是,他的右手还被一把旋转着的菜刀砍断,带着那把匕首飞走了。这把菜刀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来的,估计扔出它的应该是一个力气不小的家伙。

“我弄死他了?”一个家伙特别激动,估计正要试试他的“异能”,只不过他刚说完这一句话,几把砍刀就已经招呼到了他的身上,还有几个家伙分别使出了他们的绝技,有人使出锁喉神功,有人使出了黑虎掏心,有一个最狠的家伙直接使出了猴子偷桃——我好像还听到了蛋碎的声音。

这家伙弄死了那傻逼的话,安照逻辑就是他会得到异能;如果哪个家伙再弄死他的话,异能当然会再次转移。

所以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谁有异能谁的生存能力就会大大增加——因为对死神有反抗能力而且武力值大大上升;谁得到异能谁就先死,因为旁边很多人都眼红着,丝毫不顾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