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1)

青云妻上 月半要分家 3026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27章

  封上上在一旁插嘴问道:“那鞋子呢?鞋子总不可能也换了一双, 然后把鞋子扔了吧?”坏个衣服也算合情合理,要是连鞋子也坏了,那也太说不过去了,这个时候的鞋子可都是手工制作, 耐磨的很, 不可能出去采个药就坏了。

  老婆婆回道:“鞋子倒是没有丢。”

  封上上眼睛一亮, “那双鞋子呢?现在在哪?”

  “你们要看鞋子?”老夫妻两有点摸不着头脑,不明白怎么尽问些衣服鞋子的事情, 这事情跟啥案子有关?但两人也不敢多问, 生怕犯了忌讳。

  应青云出声:“劳烦带我们去看看。”

  老婆婆连忙带着一行人往里走,边走边道:“少爷的衣服鞋子都是放在单独的房间里的,我带你们去,少爷的鞋子都是我亲生做的, 每一双我都清楚,我带你们去找。”

  一行人来到一间更衣室,老婆婆推开门,就见里面放着许多架子,架子上工工整整地摆放着鞋子和各种衣物, 室内还放着熏炉, 散发出淡淡的香味。

  老婆婆走到放鞋的那排小架子前, 眼睛一一看去, 突然发出一声疑惑的“咦——”

  封上上心里一个咯噔,“怎么了?鞋子呢?”

  老婆婆又仔细看了一遍,疑惑地说:“我明明记得鞋子就放在这里的啊,当时少爷还说鞋子不脏, 让我不用洗呢,怎么现在不见了呢。不对啊, 少爷走的时候穿的不是那双啊,那怎么不在这里呢?”

  封上上问::“是不是一双全黑色的鞋?”

  老婆婆点头,又疑惑,“是黑色的,姑娘你怎么知道的?”

  要想鞋子上沾了血却看不出来,只有黑色的鞋子才能做到。不过这话封上上没说出来。

  她看了眼应青云,应青云也回视她,两人心知肚明,那双鞋子一定被楚墨悄悄处理了。

  应青云眉色沉凝,眉宇间压了一层阴影。

  封上上又问老婆婆:“婆婆,你家少爷是不是经常像这样扔衣服丢鞋子啊?”

  “也不算经常吧。”老婆婆迟疑着说:“少爷要上山采药,采药的时候容易刮破衣服,有时候刮的太厉害了少爷就扔了。”

  “那鞋子呢?像这样莫名其妙不见了的事情发生过几回了?”

  “这......今年也就不见了这一双,去年.......去年丢的有点多,好像丢了两双还是三双来着,我记不清了,估计是少爷带出去忘了带回来了吧,像少爷这样的大男人,对衣物等事难免粗心大意的。”

  封上上呵呵,他才不是粗心大意,而是太细心了!

  封上上走到一边,朝应青云招了招手,应青云顿了顿,踱步朝她走去。

  封上上踮起脚,在他耳边小声道:“大人,那鞋子肯定被他处理了,不知道扔哪去了,我们不一定能找到那双鞋,现在,只能从第二点入手了。”

  她说话时的热气扑到自己耳边,有点痒,应青云不太自在,微微往后退了退。

  封上上以为他是不习惯跟人靠这么近,也没再跟他耳语,而是用更小声的声音道:“根据伤口的形状来看,他砍死凶手的刀不是普通的菜刀,也不是干农活用的镰刀和柴刀,而是锋利的砍刀,长约十寸,宽约两寸,这样的刀是不允许老百姓私有的,所以他一定会将这刀藏起来,不敢示于人。”这个时代铁器刀具管的严,普通百姓家里,一户只允许一把菜刀一把镰刀,顶多再加一把砍柴刀,而且这些都需要造册登记,想要随时去打一把刀,那是不可能的。

  应青云“嗯”了一声,“他每次作案都要用到这把刀,但每次作案都是在商会上临时起意,所以,刀一定是近身收藏,方便随时拿到,同时又不会被别人发现。”

  封上上“噗通噗通”点头,“没错,所以他要么藏在那间破庙里,要么藏在家里,要么就藏在他的马车里。”药材馆里人来人往,且众多学徒杂役,是不可能藏刀的。

  应青云:“破庙中已搜查过,并没有长刀。”

  封上上:“那就只有家里和马车里了。”

  应青云立马叫来衙役,让他们分为两队,一队去搜查楚墨的马车,另一队搜查这间宅子。

  看衙役们尽然搜起了家,两个老人家都觉察出不对劲了,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怎么了啊各位官爷,为什么要搜我们家宅子,我家少爷到底怎么了?”

  封上上劝道:“两位老人家你们站远点,小心误伤,这事情跟你们无关,等案子破了你们自然就知道了。”

  看她柔柔弱弱的,像是个好说话的,老婆婆大着胆子抓住她的衣袖,惊慌地说:“姑娘,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家少爷可是好人啊,他心地特别好,经常看病不要钱,他这样心善的人不可能做坏事的,你们可不能冤枉他啊。”

  “唉——”封上上都不忍心打破老婆婆心目中对于楚墨的好形象。

  正在这时,吴为急匆匆跑了过来,手上还拿着一把刀,脸色很是难看,“大人,找到了!楚墨的马车底下竟然有个暗格,非常隐秘,要不是我来来回回搜了好几遍差点发现不了,这把砍刀便是在这暗格里找到了。”

  两个老人家被这把大刀吓了一跳,不明白马车里怎么藏了这么大一把刀,他们少爷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怎么会藏刀呢?

  应青云小心地将刀接过来,只见刀身长十寸,宽约两寸,跟封上上推测的一般无二,刀身锃亮,厚重而锋利,刀柄呈暗木色,其上遍布着许多花纹,这些花纹并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花纹的纹路凹槽里似乎有种常年积累的暗色物质,乍一看让人以为是泥垢。

  应青云盯着这些“泥垢”看了很久,然后将刀柄小心地凑到封上上眼前。

  封上上立马会意,仔细观察了一下,又找来一根细针慢慢地将纹路里的‘泥垢’刮出来放到一张白色的手帕上,不一会儿就形成了一小堆暗黑色的粉末。

  封上上将这些粉末溶于水中,水很快变成血红色,半晌后,她直起身来道:“是血。”

  一群人闻言精神一震。

  应青云快步往外走,“回去,再审楚墨!”

  ————

  楚墨被关在牢中几天,除了下巴上长出了胡茬,人瘦了几分之外,整个人依旧温润,嘴角微弯,仿佛在哪里都不能影响他。

  看着依旧笑容柔和的楚墨,吴为再也没有亲近之感,只觉得毛骨悚然,也是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人不可貌相”,亏他之前对这人那么有好感,觉得凶手一定不是他,结果呢?活生生被打了脸!

  应青云开门见山:“楚墨,你还不肯承认是你杀了红云等人?”

  楚墨无奈一叹:“大人,您肯定弄错了,我从未杀过人。我连红云是谁都不清楚,我为何要杀她?至于其他人,我更是闻所未闻。大人,还望您仔细调查,还我一个青白。”

  应青云直直逼视着他,眼神冷厉如刀,“那本官问你,商会第二天,你自称出门采药,结果回来后却换了一套衣服,还将衣服直接丢掉,这是为何?”

  楚墨解释道:“我采药的时候衣服被刮破了很大的口子,犯不着缝补了,便扔了,采药损坏衣服是常事,所以我会随身带着一套新衣,免得衣衫不整地出入城门,大人,这不奇怪吧?”

  应青云点点头,“不奇怪,但你当天穿出去的鞋子呢?难道也丢了?”

  楚墨无辜地眨眨眼,“鞋子自然不会丢,我穿了回去,在我家里啊。”

  “我们已经去过你家,你那天穿的鞋子不见了,你怎么解释?”

  楚墨惊讶,“不见了?不可能啊,好好的鞋子怎么可能不见了呢,我当天明明穿回家了啊。”

  看他满脸无辜的样子,应青云“呵”了一声,“你不知道?那我来告诉你鞋子哪去了!当天你在破庙中杀了人,血迹溅了满身都是,所以当场换了身新衣,旧衣直接扔掉,而鞋子直接扔掉会引起怀疑,你便穿了回家,因为鞋子是纯黑色,就算沾了血迹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但一直放在那迟早会被你家老仆发现,所以你故意让她不要刷鞋子,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带走了鞋子,借机扔掉。”

  “什么破庙?什么血迹?”楚墨茫然又无助,同时伴随着被误会的委屈,“大人,你说的这些我半分不知情,我不明白好好的怎么就都落在了我的身上,那天我真的是去采药了,回来的时候采了一整背篓的药呢,哪来的什么杀人?大人,为何你非要将罪名往我的身上安呢?”

  应青云微微一笑,却笑得很是冷肃,“你不承认,好,那你能解释解释为什么你的马车里会有个暗格,暗格中会有一把砍刀吗?你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你的马车里有暗格,也不知道暗格里有刀。”

  说着,他将那把刀摆到楚墨跟前,让他看清楚。

  楚墨瞳孔一缩,快速地低下头,似乎是在仔细地观察面前的刀,过了一会才抬头,说道:“这刀的确是我的,因为我经常出入深山采药,山上猛兽众多,我怕会遇到野兽,所以带着把刀防身。”

  “且不说你熟知山上的路况根本不会往有野兽的地方采药,而你采药时随身带着镰刀和柴刀,这两样还不够防身?为何还要特意再带一把刀?不嫌累赘么!”

  应青云重重拍了一下桌子,突然提高了音量:“既然是为防身,又为何要那么隐秘地藏起来!而你刀柄的凹槽中,又为何会有血!”

  楚墨的头垂得更低了,眼睛死死盯在那把刀上,似乎是被他的语气吓到一般,“我多带把刀就感觉多一分安全,相比于累赘,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藏起来,我只是怕这刀太过锋利,随意放在马车里怕会无意中伤人,所以才放到了暗格里,至于大人您说的血,是因为偶尔在山上遇到野兔等物,想打打牙祭,用了这刀,这才沾上了血。”

  在这个时代,没有高科技分析仪器,仅凭这么一点粉末溶于水中,能看出是血就不错了,自然辨别不了是人血还是动物血,楚墨懂医,自然知道这一点。

  这话说的合情合理合乎逻辑,谁也无法反驳。

  吴为听得牙痒,这人到现在还在狡辩,可惜大人不让刑讯逼供,不然非让他尝尝厉害,看他还嘴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