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8章 四爷不熬夜(119)
◎小灯泡拜访十四爷◎
小灯泡想着带宁聂里齐格去拜访十四爷一家, 宁聂里齐格没有和这一家子打过交道,心里没底。她好学地询问:“十四叔是什么样的性子?要准备什么礼物呢?是要送价值贵的?还是送点天南地北的稀罕货?”
十四爷是皇上同父同母的亲弟弟, 比起其他叔父的关系自然更亲厚一些。要是送的礼物不合适, 传出去可丢人了!
“十四叔这个人,说好相处,也好相处。说不好相处, 也不好相处。”小灯泡有点感悟,他想起来皇宫里头养着的御猫,十四叔的性子就跟那些猫儿差不多。猫儿乖顺起来, 是可爱的。但是猫儿被人惹恼了, 挠你一脸血也是寻常。
猫儿的攻击性可不弱,天底下最大的老虎,论理来讲不也是一只猫儿嘛!
小灯泡愿意提点福晋:“只要顺着毛去捋, 十四叔是一个挺好相处的人。他不是那种唯我独尊的性子, 不然当年也不会跟那几位玩到一块儿。但是他的气性可不小,他是仁寿皇太后最小的儿子,打小是受宠着长大,寻常东西他都不稀罕呢……”
在四爷出生的时候,他的生母乌雅氏过的是如履薄冰的日子,她对孩子无法提供太好的条件。等到十四爷出生的时候,德妃已经稳坐四妃的位置, 她在后宫有一定的势力,而十四爷是在父母的爱护当中长大的。等十四爷娶了福晋之后,康熙爷依旧疼爱这个儿子,还让内务府一直供应他家的吃穿用度。
被宠着长大的皇阿哥, 有什么山珍海味、绫罗绸缎没见过?
等闲礼物不能打动到十四爷。
小灯泡想到一样, 道:“我翻阅当年的记载, 看到热河民间有一种好酒,名曰酒楼子。圣祖爷在巡幸木兰的时候喝过这种酒,赞曰‘皇宫玉液’。福晋不如遣人去买来这种好酒,到时候送到十四叔府上,十四叔肯定开怀!”
跟着康熙爷去巡幸木兰的日子……大概就是十四爷的青春?
谁的青春不怀念呢?
小灯泡记得皇阿玛说的一句话:男人至死都是少年!
他又说:“至于送给十四婶和府里其他人的礼物,就按照寻常宗室亲戚节礼的规格,送一些能用得上的好东西。不要让旁人拿了心里有负担,也莫要让别人小觑了我们。”
宁聂里齐格无所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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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备好礼物,递过帖子,小灯泡特意选了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过去拜访十四爷。如今十四爷也上了年纪,不如年轻的时候一身结实的腱子肉。但是这位爷穿着马甲,在院子里面带着孙儿练习射箭,长长的大辫子别在腰上,瞧着那股架势完全不输年轻人!
“咻”的一声响过,瞬间一根羽箭正中靶子的红心!
“十四叔!”
小灯泡一进门就喊人,脸色的神色别提多亲热了。旁边的宁聂里齐格跟着行礼,也是一脸乖顺小媳妇的样子。
“哟,九阿哥,九福晋,稀客啊!”
十四爷很高兴有后辈来拜访自己,他把弓箭丢到一旁,让太监捡着。他是嫡亲的叔父,完完全全敢受侄儿和侄儿媳妇的礼。他家的一群儿孙却没有这个底气,纷纷给九阿哥和九福晋还礼,很快便作鸟兽散。十四福晋完颜氏亲自过来把宁聂里齐格迎到后院里接待,端的是十分看重了。
这是宁聂里齐格第一次到宗室亲戚家里社交呢!
小灯泡冲她眨了眨眼睛,给她鼓劲。十四婶不是一个爱为难人的,后院里头肯定会上茶上点心,福晋吃点喝点,随便发挥一下就行。
“安心。”他默默做了口型。
宁聂里齐格笑起来眼尾弯弯的,她把心放到肚子里面去了,她才不怕呢。
十四爷把年轻人的眉眼官司看得真真的,等完颜氏领着一群女眷离开,他笑骂道:“人都走了,还看啊!你十四叔也是大方的,你爱看就到后院跟着去看!”
小灯泡丝毫没觉得不好意思,他温声道:“西林觉罗氏年幼不知事,仰赖婶母多照料一番。以后婶母多带教教她,那便是她的福气。”
“完颜氏就那么点脑子,哪里能教你媳妇?宫中哪位娘娘不比她强?”十四爷嗤笑一声,“她能有什么本事啊,我可没看出来。”
小灯泡沉默了一瞬,十四叔能嫌弃十四婶不好,但他这个做侄儿的却不能说长辈的坏话。他再抬起眼,笑了一下,飞快地转移话题:“十四叔,我听皇阿玛说您的骑射功夫厉害,想要约您去京郊行猎。我听皇阿玛说过当年木兰秋狝的场景,要数你打得猎物最多,打中的鹿皮最完整!”
“怕十四叔嫌弃我的功夫不行,这回我特意带了好几坛酒篓子过来。十四叔若是收了我的酒,就请带我一道行猎。”
十四爷看了礼物当中确实有好酒,心中满意,脸上却不显。他哼了两声,瞪了小灯泡一眼:“几坛子破酒就想要差遣你十四叔做事?这还差得远呢!”
“不敢不敢。”小灯泡连忙告饶,“十四叔府里什么都不缺,寻常金的银的哪里能进您的眼?侄儿听闻热河产的‘酒篓子’是皇玛法都称赞的好酒,才敢那给您品鉴。”
康熙五十年七月,皇帝木兰秋狝,于热河大宴群臣。当地的‘酒篓子’是一种浓香型白酒,曾得康熙皇帝赞诗一首:御道行宫木兰秋,江山美人奈何愁?古洞酒篓藏美酒,皇宫玉液醉君候。
当年的那一次木兰秋狝,十四爷是陪同着皇帝一道去的。他露出洋洋得意的神色,不是他自夸,就当今的那点力气,在猎场上打个狐狸和兔子勉强还成。哪里像他,对上老虎野熊都不带害怕的。
十四爷是一个好酒的,他想起美酒的滋味,心里头痒得跟蚂蚁爬似的。他当即吩咐厨房:“整一头烤羊,摆在院子里边烤边吃。”
他转头看向侄儿:“好酒要有好肉来配,九阿哥今日来了,不醉不归!”
请客人吃好喝好,那才叫待客之道!
很快,一头七成熟的烤羊被挂在烤架上,摆到院子里头,用炭火继续烘着。底下的羊肉烤得滋滋作响,皮越发焦脆,渐渐散发出来一阵浓郁霸道的肉香,让人垂涎。十四爷开了一坛“酒篓子”,浓浓的酒香扑鼻而来。他大赞道:“就是这个味儿,闻着就知道这酒不差!”
他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感觉,小小的白瓷酒杯喝酒他嫌不够劲儿,硬是让人取了碗来。他不仅给自己满上,还给侄儿满上。
“喝啊,喝啊!”他看向小灯泡,劝酒道。
小灯泡虽然人小,但是他在喝酒这一道上也有点经验,十四叔最坏了,空着肚子喝酒很容易醉的。九阿哥取来小刀,把烤好的羊肉一片片地割下来,直接吃到嘴里。等吃到半饱之后,他才端起装酒的瓷碗,把碗中的酒液干掉一半。
那么半碗酒下肚,他的脸蛋瞬间涨的发红,笑容瞧着更傻了。
十四爷嘲笑道:“哈哈,就这点酒量,瞧你十四叔的!你还小,要练练才算大人呢!”
十四爷看到侄子一喝酒就脸红,被逗得哈哈大笑。九阿哥瞧着还是小孩子呢,小孩子哪里会喝酒。这点子酒量比起他可差远了,他一口气干掉一碗酒,还嫌不过瘾,嚷嚷着要满上。他回想起自己当年在木兰秋狝时候的场景,忍不住心潮澎湃、眉飞色舞。
“木兰”在满语当中是哨鹿、捕鹿的意思,“木兰秋狝”在字面上的含义是“在秋天捕鹿围猎”。关外的满人很喜欢猎鹿、吃鹿肉,清朝人进关以来,皇帝们把这一项传统习俗保留下来。民间甚至有传言,说皇帝猎鹿喝鹿血,皇后寻鹿吃鹿胎。满人相信鹿的各个部位都有滋补功效,是非常养人的食物。
康熙爷精于骑射,也爱猎鹿。他在木兰围场猎鹿收获很多,被记载的有百余头鹿。康熙爷的儿子们也跟着学习猎鹿的技巧和功夫,要论其中的本事,四爷恐怕不如十四爷。
吃着烤肉,喝着美酒,十四爷跟着侄子吹嘘:“老子当年的眼神比这会儿好多了,射箭最准!一箭过去射穿鹿眼,皮毛一点儿都伤不到。我还会用哨子的声音模仿母鹿的叫声,等公鹿靠近之后一举射箭,然后取鹿血来喝!”
小灯泡:???
小灯泡:鹿血,他还没喝过!
不到年纪,宫里是不会给小阿哥送上鹿血这种大补的东西。而萧靖很少到木兰巡幸,所以小灯泡也没有亲自取鹿血、喝鹿血的机会。
十四爷见侄子很感兴趣,挤眉弄眼地说:“用腰刀把鹿角割破,然后有鹿血流出来,装得满满一壶。等到晚上喝了之后……嘿嘿……四五个女子都不是问题。”
小灯泡脸色瞬间爆红,连耳朵都红了。
大概这就是长辈们喜欢喝鹿血的原因?
待酒过三巡,九阿哥表示要请十四叔一家去京郊打猎,说是梅花鹿和马鹿管够。他不仅请十四爷一人,还对十四爷的子孙辈表示欢迎。他邀请十四婶完颜氏一道去打猎,派人往后院送了口信。
“十四婶不如一同去玩玩,不仅可以野炊,我听闻附近还有温泉可以泡。据说泡温泉不仅能润泽肌肤,还能延年益寿。”
十四福晋完颜氏刚招待过宁聂里齐格,她非常喜欢这个懂事大方的侄儿媳妇。眼下九阿哥对她礼貌相待,她也十分高兴。
像十四爷那样的过气冷灶,愿意烧的人可不多。
完颜氏看到脸嫩又好相处的九阿哥,觉得对方听话又乖顺,比那些眼睛看到天上的阿哥好多了。等九阿哥和九福晋告辞之后,完颜氏和十四爷在后院说话,她的神色是止不住的兴奋。
“爷,我们这回是不是要准备出去玩的衣裳和骑装?是该多做几身,到时候咱们泡温泉,要多换衣服的!”
“爷是骑马过去还是坐车?家里开五辆车过去够不够?”
“要不要妾身遣人去您爱吃的馆子,多定几坛子路菜?到时候带在路上吃,冷了味道也好。”
十四爷瞧着完颜氏忙得团团转的样子,内心觉得好笑。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冷眼瞧着,九阿哥这个小子哪里是约他一块儿出去玩的,分明是意有所指。
当年康熙五十年的木兰秋狝,夺嫡已经进入到白热化阶段,太子被废,又再度被立。表面上皇帝宠信太子,实际上已经把太子给逼到死路。兄弟们争得跟斗鸡似的,恨不得你啄我一口,我把你脑子给开了。
表面上大家都是兄友弟恭,私底下……呵呵。
十四爷心有所感:“如果真的跟我想的那样,之后恐怕会有大动静了。”
嘿,这回可有好戏看了。
作者有话说:
有引用木兰秋狝和清朝名酒酒篓子的相关资料。酒篓子传到后面,就成了宫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哈哈。感谢在2023-04-02 21:25:45~2023-04-04 21:13:0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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