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1章 朱厚照做好人(32)(1 / 1)

皇帝养生系统(慢穿) 十月瘦瘦子 2865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741章 朱厚照做好人(32)

  ◎明武宗占了便宜◎

  要说鞑靼部的达延汗, 可谓是蒙古的中兴之主。

  (鞑靼部属于蒙古东部势力,跟俘虏明英宗的蒙古瓦剌部不是同一帮人。鞑靼部人自称蒙古, 明朝称其为鞑靼, 欧洲人所称的“鞑靼”跟明朝鞑靼部没有关系。)

  达延汗七岁的时候称汗,小小年纪娶了寡妇满都海福晋。满都海福晋是成吉思汗的第十二世孙满都古勒汗的夫人,二十多岁时守寡。等上一任大汗一死, 满都海福晋年轻孀居,谁娶了她,谁就能成为下一任的大汗。

  满都海福晋选择了当时还是一个小娃娃的达延汗, 她扶他登上汗位, 抚养他长大。等男人长成之后,满都海福晋给他生了七子一女。

  虽然满都海福晋已经去世数年,达延汗也有了新的妻子。但达延汗最看重的, 是满都海福晋给他生的七个儿子。

  他看向眼前高矮不一的儿子们, 问哪个儿子愿意去大明做生意。他高声道:“你们谁愿意去大同?”

  “本汗奖他十匹血统最纯正的宝马!”

  七个儿子面面相觑,有人脸上露出犹豫,有人的眼神闪过野心。最小的男孩站了出来,口齿清晰说:“父汗,我愿意去大明的大同,为蒙古换来数不尽的好东西。”

  这个男孩大约十五六岁的年纪,挺着胸膛, 瞧着是丝毫不害怕的样子。他是满都海福晋生的最后一个孩子,平日里父亲和哥哥们对他多有疼爱。

  “阿尔,不要胡闹!”

  达延汗的长子图鲁赶紧把小弟弟拉回来,严厉地教训他:“你以为明人是好相处的?你年纪轻轻, 骑术和武艺不够精通, 又不会领兵, 如何能深入大同?”

  阿尔很不服气地说:“我是去大同参加马市的,不是去打仗。我没看过明人的富庶,大哥你让我去大同嘛。我带着马匹和护卫去大同,难道他们还敢把我扣下不成?”

  在少年的幻想当中,大明是一个很有钱、很繁华的地方。明人身上穿着丝绸,吃的是大鱼大肉,喝的是琼浆玉液。据说大明皇帝穿的衣裳要上百个绣娘一起织的,那件龙袍得漂亮成什么样子啊……

  大明比他们鞑靼部更有钱。

  自从元朝灭亡以来,蒙古诸部落都恢复游牧民族的生活。牧民不会织布纺线,穿在身上的布料大多全赖明朝的生产。部落里的人不会炼铁,夸张一些的说法是“买个铁锅都要跑去大明”。

  可是大明把国门关起来了,不跟他们做生意,那怎么办?

  不卖就硬抢!

  达延汗带着几个长大的儿子出去抢劫,抢了好几回,收获时好时坏。他的小儿子阿尔因为年纪小,部落里的人出去抢劫的时候没有喊上他。

  这个小子盼着去大明,已经盼了好久。

  “阿尔想去大同,也不是不可以。”达延汗深思过后,答应了小儿子的请求,“本汗交代你一件事。”

  “父汗您说。”阿尔竖起耳朵,眼神是止不住的兴奋。

  达延汗怕小儿子在外面被人害了,特意教孩子隐藏身份:“你出去之后,不许说是本汗的儿子,只说自己是部落里的小贵族。别人问你有没有钱,你说家里有点钱,有几百头羊,上百匹马。”

  这个程度的蒙古小贵族不至于让明人眼馋。

  大汗可不想儿子被人绑了,到时候要他去大明交赎金!

  “我记住啦。”阿尔脑袋点得像小鸡啄米,他一脸期盼地说,“对了,父汗你多给我一些黄金,我出去买东西要花钱。”

  达延汗:“……”

  我家儿子看起来,似乎脑袋瓜不是太聪明的样子。

  大汗他撇了撇嘴,没钱难道不会抢吗?

  唉,这个孩子真是蠢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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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朝北的城门打开之后,涌到城里的蒙古人可真是太多了。除了有鞑靼部的人,还有其他部落里的人。

  “阿尔,你小心那些瓦剌人和兀良哈人。”

  一个中年男人拍了拍少年的肩膀,示意对方不要跟别人起冲突。瓦拉人和鞑靼人不和,鞑靼人十几年前曾打劫过兀良哈人,蒙古三部多年以来一直是“你打我、我打你、过会儿我再跟你和好”的关系。

  “阿莫大叔,我知道的。”阿尔牵着马儿的缰绳,紧紧地跟在自己部落的同伴。

  鞑靼部众人带了一百匹良马出来,依照达延汗的意思,是先做小本生意试试水。一百匹马而已,即使马市的生意做不成,也不至于亏损太多。

  阿尔身为大汗的儿子,他自己积攒下一些财富的。他把自己往年打下的狼皮和狐狸皮带出来,希望能换到一些好东西。达延汗给了阿尔一条三两三的金链子,被少年戴在脖子上,藏进去衣裳里头。

  他的衣裳有些厚,一路南下过了数日,身上早就有味了。

  “阿莫大叔,我们是不是要先找住的地方?我们是不是住有瓦片的房子?那叫做客栈?还是驿馆?”

  阿尔第一次走进去大同的城池,看得目不暇接。他看到有穿着铠甲的明军在大路两边维持秩序,他还看到大明商人身上穿的衣裳。他看到明人的屋子用瓦片和青砖造的,跟他们的毡房是完全不一样的。

  少年对别人的青砖房子很感兴趣。

  “先找住的地方。”阿莫大叔镇定地说,“我们大约在这里停留十日。”

  十日是达延汗规定的期限,不管赚没赚到钱、能否换到物资,鞑靼部众人会在十日后离开大同。

  私底下派出来的探子除外。

  阿莫大叔会说汉语,阿尔也会说几句。他们很快找到住的地方,那是城西的一家驿馆,马厩很大,驿馆掌柜允许鞑靼部众人把马匹先寄养在这里。

  阿尔带着自己打猎得来的毛皮,要头一个去集市上试水。

  少年灵机一动:“阿莫大叔,先拿我的东西去换物资吧。若是我能换来好东西,你们再把马匹带出来。”

  “行。”阿莫大叔认为这个主意不错。

  谁知道明人藏着什么心眼呢?

  阿尔来到大同府衙规定的集市时,正是中午的时分。太阳升得很高,有一家店铺里头的人尤其多,里里外外围了好几层人。

  “借过,借过——”

  少年说着有点口音的汉语,仗着自己长得瘦,很快挤进去人堆里头。当他看到铺子里卖的货物和价格的时候,双眼瞬间发亮!

  “阿莫大叔,快过来,快过来呀——”

  “欸,我在这里!”

  “别推,后面的人不许推我!”

  阿尔看到铺子的货架上摆满的全部是布料,有些是麻布,有些是棉布,还有一些是他说不上来材质的料子。他大胆地伸手去摸,布料的质地轻薄透气,做成夏衣最好。没等他问价格,铺子里的伙计指了指一张红底黑字的公告。

  “蓝麻布、白麻布、褐麻布每匹一钱白银,棉麻布每匹二钱白银,细棉布每匹五钱白银。”

  阿尔认得汉字,他看懂了公告上写的意思,最便宜的布料只要一钱白银就能换一匹?一两白银为十钱,岂不是一两银子能买十匹麻布?

  按照父兄的说法,想要买到一匹布料,往日起码要给到两钱、三钱白银。

  “阿莫大叔,这里的布好便宜!”阿尔惊喜地喊叫着,他这么一叫,被吸引过来的人更多了。

  少年看着蜂拥而来的人,懊恼地锤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他把自己包袱里的狼皮和狐皮拿出来,问:“我拿这个能换你们的布吗?”

  “客人,我们这里只收现钱。”伙计回答,“你可以去当铺把皮毛卖了,再拿银子来买布。”

  阿尔身上值钱的是一条金链子,用金链子换麻布似乎有点蠢。他呆呆地站着铺子里面,所幸阿莫大叔很快赶到他的身边。大叔看到那么多布料,心中一喜,这正是族人们需要的东西。

  “这里的麻布要一钱一匹?”阿莫大叔追问道,“能不能再便宜一些?”

  店里的掌柜刚做成一单生意,回头说:“不能再便宜了,我们都是亏本卖的。东家带着小姨子跑了,我们没有办法,只能把积压的布料拿出来换工钱……”

  这个剧本怎么那么熟悉呢?

  蒙古人觉得万分新奇,这样的新闻真刺激啊。“布坊东家带着小姨子跑路、所以便宜兜售布料”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集市,许多部族的人本着“有羊毛不薅就是王八蛋”的心态,将铺子里的各色布料抢购一空。

  阿尔让阿莫大叔在店里先选了一大堆麻布,等他去当铺换钱。他用猎来的皮毛换了足足十两银子,把钱交给布坊的管事,族人们把布料拉走。

  少年看着自己换来的上百匹麻布,心里美滋滋的。他喋喋不休地说:“以后我还要来大同,这里的便宜真好占!”

  他头一次出来做生意,真的成功啦!

  当铺掌柜是锦衣卫的探子,他当日写信跟上级汇报:“……城中秩序尚好,无大乱。今日收得白狐皮一张、狼皮十张,折价十两白银。”

  这是跟领导要经费的意思。

  “可。”

  一个月之后,最最最上级的锦堂老人回复:“批准用银,皮草上交。”

  然后小张得了几身过冬的毛皮大衣。

  萧靖是占了大便宜的美妙心态,他跟老婆讲起这事:“……不知道是哪个大傻子,这么好的皮毛只卖十两。果然开放大同是有好处的,那里的便宜真好占!”

  作者有话说:

  有引用达延汗和鞑靼部的资料。

  关于鞑靼部的经济情况,有参考明朝《确议封贡事宜疏》:“北虏散处漠北,人不耕织,地无他产。虏中锅釜针线之日用,须藉中国铸造。紬锻绢布之色衣,惟恃抢掠”。还有部分资料:“衣用全无,毡裘不奈夏热”“生锅破坏,百计补漏之,不得已至以皮贮水煮肉为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