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李治不头疼(33)
◎武婕妤的长姐要嫁人了◎
杨氏见武顺打扮得花枝招展, 牵着贺兰敏月要出去。
老妇的内心不安,担心女儿的状况, 抬头问:“你这是又要出去?还要带上月儿?”大女婿去世不足周年, 武顺这番做派……当娘的觉得不对劲。
“是二囡和圣人介绍的好人,此番去攻打突厥、生擒可汗的高将军。”武顺以为母亲偏心二妹妹,特意这样说, “高将军有平原郡公的爵位,人品又好,我不妨结识一番。”
“他家中可有妻儿?”
“高将军的原配已去数年, 他家有三个儿子, 大的十二,小的六岁。”
“你且去吧,注意安全。”
杨氏挥了挥手, 她听见是二女儿和二女婿介绍的人, 瞬间放心一半。二囡自幼有主意、会识人,比她这个当娘的和姐妹们都要强。
不是她自夸,二囡能有如今这番造化,全是她自己挣来的,家中帮不了她。
一门三个姐妹,都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宫中的武婕妤愿意提携三妹一家, 让郭孝慎接了卖报的生意。现在又给丧偶的长姐介绍靠谱的相亲对象,这样懂事的好姑娘到哪里找?
“顺儿,你要多谢你二妹妹。”
“阿娘,我晓得的。”
武顺的笑容僵硬了一下, 终是应答下来。她叮嘱儿子贺兰敏之在家好好陪老人, 然后就带着贺兰敏月出门了。
高侃挎着腰刀, 在街角等着呢。
他最近和武顺处于“恋爱期”,互相对彼此进行考察评分。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需要谨慎,更何况是大家都是二婚,少了年少时的盲目和热烈,考虑的事情就更多了。
对方对我家的孩子好不好?
她/他的好性子是不是装的?
她/他有没有隐瞒什么秘密?
武顺牵着女儿,看见前方穿着玄黑色胡袍的挺拔男子,脸上的笑意真诚许多。小姑娘看到眼熟的高叔叔,笑着喊人:“高叔叔好,我见到你真高兴——”
“月儿安好,娘子安好。”高侃对着武顺行了一礼,很顺手把小孩伸过来的手牵着,“娘子和月儿喜欢什么?你们也是来长安不久吧?”
小孩一手牵着叔叔,一手牵着阿娘,不知道的人说不定会以为是一家三口。
“唔……天凉了,妾身想要去衣料铺子看看,给孩子们做两身厚衣。将军家中的哥儿也该置办几套,快要入冬了。”
武顺展现自己是“好妈妈”的一面,仿佛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她从外地过来长安,除了带上两个娃,其余的身外之物带得并不多。她知道高侃是大方的性格,心里更满意了,她要逛街,她要买东西。
旁边的相亲对象总是习惯性买单的。
“甚好,某正要买点衣物,顺路。”
高侃一愣,很快反应过来,其实他没怎么管家里三个臭小子的穿衣打扮。臭小子不讲究漂亮不漂亮,只要能保暖遮丑就行。
老大穿完老二穿,老二穿完老三穿。
他原配当年给老大做的厚衣,现在轮到老三穿着。衣裳的罩衣磨破了,让仆妇换罩面不换芯子,他也没见老三嫌弃。
男孩子心大,不在乎美丑。
可是贺兰敏月这样的小姑娘在乎啊!
她一听到要买新衣服,笑得合不拢嘴,快乐得像一只小黄鸡。她在一家成衣铺子看上了一双红色的高缦鞋,眼巴巴地在站着不肯走。
高缦鞋是长安城最时兴的鞋子款式,“高缦”指的是鞋头高耸的部分,瞧着和后世的尖头女鞋有相似之处。尖尖的鞋头微微翘起,两边绣上卷云、海浪、花枝、鸟兽等纹饰,非常精致。
这是永徽年间才流行的新款,象征着大唐帝国的繁荣,人们在穿着上的要求更加精美。
贺兰敏月抱着一双小巧的高缦鞋不放手,朱红色特别正,鞋缦绣着漂亮的白鹤,小姑娘一见就喜欢上了。她跟武顺撒娇说:“阿娘,我想要这个鞋子。”
武顺拒绝道:“月儿,这鞋冬天冻脚呀,你穿不了的。你现在买了,来年夏天脚丫子长大,又不合脚了……”
贺兰敏月跺了跺脚,着急道:“阿娘,可是我就想要,我不要新衣服,只要新鞋子。”
掌柜以为这是一家三口,对着当家的男人说:“红色的染料不便宜,费了许多匹布,才染得这么正的颜色。这位老爷何不给小姐买上一双,在屋子里穿,不冷的。”
“包起来吧。”
高侃瞧着也觉得小红鞋漂亮,他家姑娘穿在脚上,心情那得多美。
他,家,姑,娘。
他是想娶武顺为续弦。
他顺便指了一双羊皮小靴子,这个最保暖。他示意武顺带着小姑娘去试鞋子,贺兰敏月乖乖地试了两双,笑着说喜欢。武顺也给自己选了一双冬鞋,高侃像做贼似的瞄了一眼,大概知道武娘子的脚有多大。
真刺激啊!
武顺带着女儿刚买完鞋子,看着长安最繁华的几条商业街,大有“不血拼到腿断就不回家”的心思。现在的天气不算太冷,贺兰敏月闹着要换上新买的小红鞋,走了不到两刻钟,眼泪汪汪。
小姑娘最爱美,为了美丽,她已经忍受好久。
呜呜呜,她忍不下去了。
“阿娘,我脚疼,新鞋子弄得我疼。”
“欸,这鞋子磨脚,不要便是。”
“可是……阿娘,你不要丢了我的新鞋子。”
“你这个丫头,怎么那么爱美?”
武顺哭笑不得,她蹲着,把女儿脚上的新鞋子脱了下来,果然孩子的脚踝处磨得发红,有小拇指指甲那么大一块儿肉被磨掉皮。高侃看着就心疼,他让武顺用帕子把孩子的脚包好,直接把孩子抱起来。
走路脚疼,不走便是。
他的肩膀上坐着孩子,右手提着贺兰敏月心爱的小红鞋,大步地走着,丝毫不在乎旁人的目光。当然,他空出来的左手正在掏钱买单,这个动作特别帅。
在那一刻,武顺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很可靠。即便是贺兰越石,也做不到让亲生闺女骑在头上。
她是想嫁给高侃的。
郎有情,妾有意,两人更换了庚帖,很快就择好吉日,定下婚事。等贺兰敏之知道的时候,已经是订婚那一日。
这一天凌晨飘着好大的雨,大得像依萍问她爸要钱那天。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八岁的贺兰敏之瞬间感受到满满的恶意,仿佛所有人都要抛弃他。他看向吃着喜糖的妹妹,愤怒地说:“阿娘要嫁人,她背叛了我们的耶耶,难道你不生气吗?”
“我为什么要生气?”贺兰敏月一脸茫然,“高叔叔给我买新鞋子,他对我可好了。他对阿娘也好,给阿娘做新衣服,送来漂亮的嫁鞋。”
高侃记住武顺脚的尺寸,从头到脚送来了新的婚服,是深青色的一整套,包括宽袖外袍、腰带、鞋袜等等。有些人会故意给新娘子穿小一码的鞋子,寓意给新妇下马威,让她在夫家服软听话。
但是高侃没有这么做。
“一双新鞋子就收买你了?”贺兰敏之要气死,“我,我不要阿娘嫁人。”
“不是一双,是两双。”
贺兰敏月得意地秀出自己的小红鞋,阿娘用软布在里头衬着,她穿新鞋子再也不会磨脚啦。她看着暴躁的亲哥,加了一句:“哥,你的冬衣是高叔叔买的。”
“……”
“哥,你的新鞋子是高叔叔买的。”
“……”
“哥,你的皮带是高叔叔买的。”
“……”
贺兰敏之双眼通红,依旧不服气:“有钱就了不起?休想拿这点恩惠收买我!”
“有钱真的了不起。”贺兰敏月扎着两个小啾啾,摇头晃脑地说,“哥,你全脱下来吧,我想看你光着身子出去。”
“……你,放屁!”
妈的,这样的亲生妹妹,不要也罢。
他不愿意要的妹妹,在高氏兄弟那里可是很抢手的。
等雨停了,贺兰敏月蹦蹦跳跳地跑出去,在家门口见到前来拜访的三个黑哥哥。她挥舞着小手:“大哥,二哥,三哥,你们来啦。”
“月儿,我们早就想约你出去玩了。”
“月儿,我们去买蔗浆喝吧。”
“月儿,吃古楼子不?我带了钱,请你吃古楼子。”
老大高崇德长得有一米七,力气大,他一把将妹妹抱起来,怕地上残留的雨水沾湿妹妹的小红鞋。他们三兄弟昨日为谁可以抱妹妹,在内部打了一架,最后老大将老二老三都打趴下来,光荣地获得这一项权利。
“好啊好啊,我们去喝蔗浆吃古楼子……但是我哥也想去。”
贺兰敏月难得厚道一次,她飞快地跑回屋子里,把亲哥带了出来。贺兰敏之一脸“我很生气我想打架”的叛逆期表情,他自己不在乎吃喝,他出来只是想跟姓高的干架。
姓高的抢走他娘,此仇不报非君子!
结果,他看到三个高大壮……
一个膀大腰圆。
一个虎背熊腰。
一个咧开了嘴,唇齿间露出两个漏风的大洞洞。
贺兰敏之:姓高的吃什么长大的?怎么都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他摸了摸自己的细胳膊细腿,突然发现自己可能连六岁的高老三都打不过。老三高崇文的名字听起来像个斯文人,但是身上的肉特别敦实,他的胳膊比贺兰敏之的大腿都要粗。
这就很过分了。
另一边,高氏三兄弟同样把目光落在贺兰敏之的身上,这位即将和他们做“兄弟”的人。他们瞧着小妹妹贺兰敏月的脸,又瞧瞧贺兰敏之的脸。
这位异姓兄弟长得肤白貌美,跟月儿长得有三分相似,可关键他是男的啊!
小子长得细皮嫩肉的,算什么好汉!
老大高崇德微微皱起眉头,好心地提醒道:“弟弟,你就是贺兰敏之?以后我们兄弟相称,不必客气。”
贺兰敏之翻了个白眼:“我,不——”要和你们做兄弟。
然后高崇德一巴掌拍到他的肩膀上,以示友好。他的力度之大,疼得贺兰敏之齿牙咧嘴,嘴边的话都没说完。
高崇德:“贺兰兄弟,你几岁了?”
贺兰敏之咬牙切齿:“我,不——”告诉你。
贺兰敏月兴奋地说:“我哥他八岁了!”
“八岁了?你比老二小,比老三大。”老大高崇德点点头,重新排了序齿,“以后你在家里排第三,老三排第四,月儿排第五,就这样定了。”
贺兰敏之气得鼓着脸,没说话答应。
高崇德看得出来,安慰道:“小三,你不要有不好的情绪,我们是来加入这个家,不是来拆散这个家的。”
贺兰敏之:???
谁踏马跟你是一家人了啊啊啊啊啊!谁允许你加入了啊啊啊啊啊!
不对,凭什么要叫他小三?
贺兰敏之坚决地说:“我耶耶给我起了名字,我叫贺兰敏之。”休想让他认姓高的当爹,也休想他认这几个姓高的当兄弟。
老大高崇德友善地说:“好的,之之,以后我们不叫你小三,叫你之之。”
老二瞧着是个厚道人,邀请道:“之之,我们要去玩,你们去吗?”
老三刚换牙,说话漏风:“之之,我们带着你,你带着钱。”
贺兰敏之:吱吱是什么鬼?听起来跟唤小老鼠似的。
他在今日经历得太多风波,在那一瞬间身心疲惫。他无力地摆了摆手,虚弱地说:“小三就小三,你们不要喊我吱吱。”
高氏三兄弟齐声道:“小三,我们听你的。”
几人扯着面无表情的贺兰敏之,要出去玩耍。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就露出灿烂的太阳,照得许多人心里暖暖的。
除了贺兰敏之。
小三竟然是我自己。
小,三?
我?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就是萧靖的崽要生出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