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 章(1 / 1)

碧玉龙王 古风吹残月 2000 汉字|23 英文 字 1个月前

一团碎石!

而熊週的剑却也斩中火芯,却听“啵”的一声,那火芯竟然爆燃开来,化作漫天火雨!

这火雨虽说不大,奇怪的是,却不立即熄灭,粘在哪里,便在哪里燃烧,如同附骨之蛆一般。

那封信首当其冲,顷刻间 已被烧得千疮百孔!

黑衣大汉一看,怪笑道:“这可怪不了我。”

熊週凝视剑身那不断跳跃的火花,道:“你是谁?跟轩辕精光又是什么关系?”

原本,他想要在片刻之内击杀大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有斩灭火芯,方无后顾之忧,哪知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以轩辕精光的智慧,根本不会想到留此后手,那么最大的可能,便是这黑衣大汉,刚才放置火芯之时动了手脚。

所以,他才有此一问。

黑衣大汉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悠悠道:“你现在才想起问我的名字,是不是太晚了些?”

熊週淡淡道:“我问你的名字,只不过想亲手把它刻在你墓前的石碑上而已。”

他是真的怒了。

黑衣大汉哈哈大笑:“大言不惭的家伙!说起来,咱们还曾经算是同一门下呢!”

他举重若轻的把玩着手中铁斧,厉声道:“只不过,你们不识好歹,竟敢与主上为敌,背叛主上!”

熊週瞳孔微微收缩:“九道山庄?”

黑衣大汉道:“亏你还记得。”

熊週怎能不记得?九道山庄对于熊週来说,简直是他一生的噩梦,就算他忘了自己姓什么也绝不会忘记“九道山庄”这四个字。

可是九道山庄不是在十年前的那场火并之中已经被夷为平地了么?

黑衣大汉道:“是不是很奇怪?”

熊週点头。

黑衣大汉道:“主上的实力,岂会只有那么一点?你以为毁了一个小小的庄子,‘九道山庄’就会消失了么?”

事实上也是如此,熊週他们夷平的那座庄园,不到一年,又建了起来,比之前更加气派,豪华。只不过那时熊週已然隐居,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罢了。

正如黑衣大汉所说,九道山庄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山庄,更大的程度上,它是一个组织,一个比起当年的“碧玉龙王”也毫不逊色的组织!

黑衣大汉道:“我乃主上座下‘十三太保’之一,你可以叫我铁斧。”

熊週道:“铁斧?别人听了你的名字,看了你的兵器,根本想不到你会使阴谋诡计。”

铁斧咧嘴笑道:“我就当你是夸我了。”

他面色一变,正色喝道:“你们这帮叛徒,十年来,主上一直惦记着,今日我便将你擒下,交由主上发落!”

双斧一错,向熊週砍来,这对铁斧少说也有六七十斤,在他手中却如两根轻飘飘的羽毛一般!

熊週面色凝重,从铁斧轻松使用这两柄铁斧来看,他的内力绝对不弱,乃是他重出江湖以来,所遇到的武功最高的人,他不能不慎重。

双斧翻飞,刹那间已劈出七八斧!

熊週全无内力,自然不会以剑挡隔,只有躲避。

可惜铁斧用的虽是重兵器,轻功却也不弱,身法更快!

熊週顿时险象迭生,好几次都是堪堪避了开去。

铁斧一声大喝!

熊週已无路可避!

“叮”!

熊週的长剑,顿时化作万千碎片,四下飞散!

铁斧的双斧已架在他的两肩之上,只需轻轻一动,便可将他的大好头颅削了下来!

不过,他再也没有机会了。

他的背后插满了刚才飞出去的长剑碎片,其中几枚正中他的要害!

铁斧眼中露出不信之色,艰难的张口道:“你……怎么会暗夜……我不信 !”

熊週淡淡道:“再快的剑法,也快不过人的脑子,你的斧子再快,却也快不过剑。”

铁斧怒吼,充满了不甘与绝望!

他想动手,却发现自己连动一根手指的力量都没有!

熊週扔掉剑柄,轻轻取下铁斧手中的铁斧,道:“当年我与唐门高手交手多次,看得多了,自然也就学会了这招‘暗夜回旋镖’。”

唐门所谓的“暗夜回旋镖”,意思是飞出之后并不是直接命中目标,而是回旋从目标背后击中,暗夜自然是指让人防不胜防之意,它最大的好处是不需任何的内力,只要把握好角度便可。

熊週刚才以剑挡斧,并非迫不得已,而是早已算好,铁斧果然中招!

铁斧“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生机正从他的眼中慢慢流逝。

熊週不去管他,从墙上取下那封斑驳不堪的信。

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素笺,和他那日收到的素笺一模一样。

上面依旧有血字,不过多数被火烧毁,只留下为数不多的几个:

“十五、苦水镇、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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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节 捕神杨恨

十五、苦水镇、赌坊。

这七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

看这素笺的材质,与先前的那张并无二致,难道这张素笺上,写的是小朱所在的地址?

若是地址,那么十五又是什么意思?苦水镇又在哪里?

熊週拿着这封残缺不已的信笺,心中不禁一阵苦闷。

这里面的问题实在太多了。

轩辕精光投靠九道山庄,那是意料之中之事,熊週到不太过惊讶,但是从轩辕精光的举动来看,轩辕精光明显不知道铁斧是九道山庄的人,这个就值得研究了。

另一方面,轩辕精光为何会有这封信,而铁斧为什么又要毁了这封信?

自己随随便便吃个早饭,都能引出这一串事情出来,看着遍地尸体,满地鲜血,熊週禁不住苦笑不已。

皇帝本就在扬州,这里恐怕过不多久,便会有大批捕快,甚至军队来到,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尽快离开为妙。

熊週拿定主意,抬脚便行。

走过夏天和冬雪的身边时,冬雪突然抬起头:

“等一下!”

这三个字刚说完,他的脸突然红了。

熊週看着他,眼中充满笑意:“有事?”

一个冷酷的少年,突然露出一副害羞扭捏的表情,无论是谁,都会觉得好笑的。

“我要学你的剑法,你能不能教我?”

隔了好一会儿,冬雪才鼓足了勇气,吞吞吐吐的说道。

熊週微笑道:“为什么?”

这个少年很像小高,却又不同。

两人都很冷酷,只不过小高虽然表面冷酷,内心却很火热——他是那种随时可以为朋友、为兄弟献出一切的人;而这个少年,到现在为止,熊週都未曾见过他有多大的情绪变化——哪怕春水和秋雨死去,夏天哭得一塌糊涂,他也不过是叫了一声,然后就蹲在那里,一言不发,他从内到外,就如一座万年不化的冰山。

所以,小高不适合做杀手,而冬雪,却是一个天生的杀手!

对自己无情,对别人岂非更无情?

冬雪脸色已恢复正常,冷冷道:“因为,我要报仇。”

熊週摇摇头,道:“以你现在的剑法,足可以杀了轩辕精光,你根本没有必要再学什么剑法。”

冬雪似乎早已料到他会这么说,只是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