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吗?
一旦自己利益集团捞钱过狠,造成什么风吹草动,换一个前台代理人就可以了。
现在的塔托邦政府的贵族也就是那么几十人。
一个总督,二十几个议员,十几个局长和几个将军。
这些人现在几乎都是澄小姐的听话代理人。
不听话的博才和那些强硬派的骨干们已经被澄小姐的爪牙——我们澄组给【清洗】了。
清洗得干干净净……
我相信澄组的效率,就像信任扶桑人的【细节崇拜】一样相信。
这些年,澄小姐就是利用战乱大发横财。
澄小姐发财的道路很简单。
就是在政府军镇压人民的时候放任政府军的横征暴敛,等政府军捞足了之后再派自己的几千民兵和保安发动群众把政府军打出去。
塔托邦的民脂民膏就这样成为了澄小姐的私军【没收反动政府财产】的战利品。
民众和当地小贵族的财产就这样成了澄小姐的私产。
在西方开始干涉伯曼国的内战之后,澄小姐又抛出了“民选政府”“军队国家化”的幌子9,以博取那些虚荣而又势力的西方人的欢心。
既然民主政府成立了,总是要运作吧。
民主政府是讲经济利益的,使唤人不能白使唤。既然要组建军队,就得要钱吧。
新成立的民主政府没钱?
可以,海氏集团的民兵和保安可以临时充当国防军和警察。
但是政府得给我们钱!!
不给钱就不干活。
试想军队自己去募集军饷是什么样子?
集团山贼?
军政府?
谁都不想刚刚推翻一个独裁政府就又来一个独裁军政府吧?
所以,按照民主规则。
新成立的民主政府欠了澄小姐一大笔债,澄小姐成了政府的大债主!!
欠钱总是要还的!
于是,塔托邦新成立的民主政府只好用几乎塔托邦所有的矿山和渔场来还债的……
哦,对了,除了那些之外。还有塔托邦的关税。
还有银行。
经过澄小姐的私人军队和商队的努力。
澄小姐的达维时商社控股的【图瓦联合银行】成了拥有塔托邦货币发行权的唯一银行……
就是连我们手中的工资的钞票——塔托币【因为印刷银行是“图瓦联合银行的缘故,国外也称之为“图瓦币”】,都是澄小姐的私人银行发行的……
所以说,塔托邦是澄小姐的私产也不为过……
而我们澄组,就是为澄小姐这个塔托邦最大的地主收租子的一群家丁……
一个由我这个地主婆的大丫环领着一群家丁组成的祸害乡里,镇压敢于顶撞财主的佃户的家丁民团组织……
一想到这些,想到在天成共同体太爷爷那一辈的久远记忆。
我就应该是那些戏剧中反面角色吧……
还应该是首恶的那种。
就像《白毛女》中的邪恶管家穆仁智??
从地位的对应来强拉硬拽,此时的我竟然有了一个违和感十足的怪念头。
我竟然想起了老鼠头三角眼的干瘪老头穆仁智穿着我的女仆装向台下的观众们挤眉弄眼的样子……
观众们估计会冷汗和呕吐吧……
恶搞,绝对是恶搞!!
……
套用这个道理,澄小姐似乎应该是恶霸地主【黄世仁】不假。
指挥我们去【为祸乡里强抢民女】。
既然这场恶戏开始了,那么戏里总要有受害者呀。
嗯,要有受害者喜儿存在,这场恶戏才完整呀。
那谁是喜儿??
那些身上画画的刀疤光头男还是大腹便便的局长和市长和县长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塔托邦的喜儿??
想起了那些身上画画的刀疤光头男穿着喜儿的那件打了补丁的盘扣女装的样子……
囧。
黑色幽默,应该是黑色幽默吧……
如果他们是喜儿,那么……
恶霸地主【黄世仁】似乎变成了正义的化身??
按照天成共同体普通百姓【非善即恶】的观念,我们这里的【黄世仁】似乎是正义的。
这个结论有些可笑吧?
真可笑。
自嘲是最有利于健康的吧?
但是这个结论却是那么样的接近真实!
其实。
一般人只是看到了事物存在的一面而已。
只是看到了我们的罪恶,没有看到我们的正面意义。
除了杀人作恶之外,我们也维持了塔托邦的秩序。
是的,塔托邦的社会安定,也有澄组的功劳。
不信的话,大家可以设想一下:
如果村庄里的地主没有自己的家丁和民团,那么村庄就会处于无政府的状态。随便几个村民就可以杀死地主,然后开始无政府的混乱。
想想看,无政府的状态是什么?
彼此相互残杀,公开抢劫,偷盗,合法**……
这些不是玩笑,而是残酷而真实的现实推演,也是无数史实的记载。
一切血淋淋罪恶都成为了合理的存在。
相信这才是地狱吧!!
是几个地主老财的狗腿子欺负几个穷人好,还是让整个村庄的村民抡起锄头和镰刀彼此砍杀好一些?
只要是精神稍微正常一些的人都会选择前者的。
因为如果【整个村庄的村民彼此自相残杀】那么大家就都活不成!!
不论是村民还是地主!!
死亡面前人人平等。
想要活的好,首先要保证活下去。
活下去才是能活得好的基础。
因为作为村民和地主的大家都想活着,所以充当地主的澄小姐和作为家丁的我们还有作为【地主和家丁集合体】的【政府】必须存在!
无数现实证明:
一个邪恶的政府也要强过没有政府!!
这个是塔托邦的“政府情报局”——国防部军情2处在伯曼国北部。经过对北部的那些少数民族部族之间多次血淋淋凄惨场面的乱斗的充分参观之后,得到的一个惨痛的结论。
194 海外活动的准备
成江58年11月初。
整个澄组现在正在很忙碌。
早在刺杀尹进以前。经过澄组一课和三课法律专家的论证。我们的确有法律依据去争夺尹氏集团的财产。
只是现在,我们就要把这个野望具体化和现实化了。
我们插手尹氏集团未来的控制权争夺的依据。就是小枫的肚子。
根据天朝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按照天朝的民法通则非婚生子女要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
天朝继承法对于胎儿是否可以分得遗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