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1 / 1)

让理想成为现实 读书堂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7天前

都浑浑噩噩、人云亦云的年代,他却睁大眼睛四处寻找机会,创造机遇,而不是消极地等待机会。他的"投机"就是投准机会,可以说是抓机会,也可以说是见缝『插』针,总之就是要使自己成功。看准时代特征,掌握大势,找准机会,善于捕捉,这样做,自然会获得成功。

罗忠福国遵义探亲,无意中看到城里有人以9角钱1斤的价格收购槐树籽,不禁想起自己『插』队的大山里到处是槐树,何不让农民们收集槐树籽后,以3角1斤卖给自己,然后再出来卖。大山里的农民做梦也没有想到世世代代烂在山沟里的槐树籽还能卖钱,纷纷进山去采集。罗忠福预备了一条大麻袋,每收满一袋树籽,就利用回遵义的机会运进城卖掉,时间一长居然也慢慢积累了不少钱。

这一次成功后,罗忠福决定再试试自己的运气。他看到当地农民不会使用化肥肥田,因而化肥在当地根本没有市场。于是,他自己先从遵义城里买回化肥,施用在自己的自留地上。几个月后,他种出的南瓜、水稻和罗卜都丰收了,不仅产量大增而且果实饱满,周围不用化肥种地的村民们羡慕极了,都来向他要肥料。罗忠福乘此机会做起化肥生意。这不仅帮助了周围的乡亲,而且自己也在嫌钱。到返城时,他手里已有了1000多元的存款,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而且是绝无仅有的。

罗忠福在农村的这些作为,受时代大环境的影响和限制,他还得等待机会,在这种时候,他有再大的能耐,也只能一步一步来。首先,罗忠福苦等调动工作的机会,即招工机会。在当时,任何知青都盼望着端铁饭碗,1972年,罗忠福终于被招人遵义一家国营厂当学徒。由于他勤奋好学,善于钻研,他很快就成了青工中的佼佼者,被吸收到工厂的"技改小组",协助高级工程师们一起搞了许多技改项目。

尽管罗忠福干得不错,但工厂显然束不住他,他具有一种素质:经商素质。罗忠福那种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习『性』使他时时关注着更加广阔的天地。为此,他订了许多份报纸,每天潜心钻研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趋势。罗忠福觉得不能再在工厂这样干下去了,尽管他已经快要被提升为车间主任了。"我的理想是从商",他义无反顾地作出这样的决定。他每天都要把报纸仔仔细细地看过,从中分析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动态,敏锐地抓住这一机遇,罗忠福的辉煌成功就是来自于他这种善抓机遇的本事。后来,他做起生产、销售沙发的买卖,积累起了自己的最初资本。

让理想成为现实 第6章 志同道合的合作人

一、合伙制公司应注意的问题

法律对投资者与其他人合伙建立企业的限制很少,合伙制可在不需法律条文的情况下成立,所要做的仅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达成协议,共同投资于一个企业,共享利润。法律随后就会承认这种合伙企业的存在。

独立经营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也适用于合伙制。所有的合伙者都要对合伙企业的负债负责,即使这些负债是由于一个合伙人的经营不善或舞弊造成的,而其他合伙者对此一无所知。甚至死亡也不能免除一个合伙人的义务,某些情形下他的财产要偿还负债。除非你通过修改公司合同宣布离开合伙企业,否则都要负无限责任。所以在进入合伙企业之前,对你的合作伙伴有绝对把握并起草正式的合伙企业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合同应包含以下几点:

1.利润分配、义务和期限要说明如何分享利润和分担损失,谁承担哪项任务,还要对每个合伙人每月的开支予以限制,以及约定合伙企业维持多长时间。

2.投票权和决策权除非另有规定、所有的合伙人有同等投票权。合同要规定什么是投票权或决策权,以及如何作出这些决策,你还要决定怎样排斥或接受一个新的合伙人。

3.每个合伙者即使生病或休假也有权分享利润,合同要规定假期的长短以及间隔时间,以及某合伙人因别的原因长期缺席,其他人该怎么办。

4.撤回资本合同要规定在合伙人离开或合伙企业解体时决定每个合伙人资本份额如何估价。

5.你不必自己记账或让别人审计报表,但对会计准则达成协议以及让可靠的会计人员从事这一工作却是重要的事情。不参加实际业务的合伙人,一般都坚持这一点。

不参加实际业务的合伙者是指那些投入资本但不打算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的合伙者。他可以通过把合伙企业注册为有限的合伙企业来回避风险。

二、合伙企业与独资企业的区别

一是投资人数不同。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只能是一个人;合伙企业必须在2人以上。

二是管理决策方式不同。独资企业由投资者本人决定企业的一切事宜;合伙企业的重大管理决策的得出,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而定。

三是承担利润和风险的方式不同。独资企业的投资者独自享受企业利润及企业积累,并承担企业风险;合伙企业的利润和积累归全体合伙人共享,共同承担企业风险。

四是对债务所负责任不同。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三、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其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又称为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投资者以其出资数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东除了必须缴足自己认购的金额外,对公司债务没有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以法人资格承担有限责任。按我国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在2人以上,但不超过30人,对于超过30人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专项申报,经同意后始得办理登记。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仅限于公民个人,其他的如『政府』部门、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不能作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投资者转让出资应当取得其他投资者的同意,投资者为3人以上的,需要取得半数以上的投资者的同意。并且,不得向社会发行股票。

有限公司与以上两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