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明宛犹豫了一下下,果断答应。
她总觉得有哪不对,但是想到杨璋玉说江平之身体不舒服,她也害怕江平之出门万一不小心让伤口重新裂开,所以明宛还是抛却心里头的那点犹疑,十分认真的准备等会儿继续读书。
不出去玩而已,作为一个大人,对她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她爱学习!她爱读书!
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己被反将一军,心甘情愿的好好读书的明宛,没有注意到一旁的杨璋玉偷偷扬唇。他就知道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几个人里,虽然他看起来最有心眼,但实际上心眼子最多的还是江平之。
否则也不可能每次三个人一起犯错,最后挨骂的只有自己和刘万里。
想到这里,杨璋玉就在心里默默的唾弃起了江平之。
并且不由想到远在千里之外的刘万里,也不知道刘万里现在怎么样了。江平之是死里逃生捡回了一条命,战场上凶险,希望刘万里那小子也千万别有什么事。
杨璋玉仅仅是在心里感叹了一番,托他总是面无表情的福,几乎看不出什么多余的情绪。
而这个时候,已经和警卫员门抢完活,不但打扫了庭院,还把杨家院子里的水都打满的季苇生才心满意足的出现。
他一来就注意到了明宛还有江平之,面带愉快笑容的和明宛打过招呼后,他就走到杨璋玉的面前,“好了,我们走吧,说好要出去的,结果让你等了这么久。你家院子也真是大,换成我家那个小草屋,不消一时的功夫久能打理好。”
杨璋玉虽然总是在心里浮起诸多念头,但面上的表情却不多,神情淡淡的,好在他承袭了父母的俊秀长相,剃完胡子以后,哪怕面无表情,也一点不凶悍。
但是看起来再斯文俊秀,说起话来,依旧和之前一样冷淡,面对热情如火的季苇生,他依旧反应平平,只应了声,“嗯,走吧。”
换成别人或许已经觉得难堪,或者是杨璋玉自视甚高,不爱搭理人。但是季苇生一向没什么心眼,也没什么多余的心思,加上长久的相处,早就已经习惯了杨璋玉的脾性,所以丝毫没有芥蒂,依旧是之前欢喜雀跃的神情,兴奋的挎着杨璋玉的肩膀,两个人一起出门去了。
亭子唯留下江平之和李明宛。
江平之和明宛的目光对视了一瞬,正如同江平之能在明宛说话之前久猜出她的心思,对于江平之,明宛也只需要一眼,就明白他的意思。
这是该读书的意思。
于是,明宛乖乖的跑到书房,从里面拿出昨天读的书,又迈着小短腿跑回亭子里,十分乖觉的把书放在桌子伤,然后端正小身子,开始就昨天读的地方,重新朗声念起来。
也不怪江平之总是偏疼明宛多一些,谁遇到这样又乖又认真,还是自己亲手救出来的小朋友不会多几分喜欢,又兼之相处的比大院里的其他孩子更多,感情自然也有所不同。
明宛这么认真,江平之教起来也就更花心思。
这样的情形在院子里的其他人看来,已经是稀松平常,毕竟早就见过了,但是对新来的林大成和老太太来说,却有点不一样。
老太太看着亭子里一大一小,却都极为赏心悦目的两个人,不由感叹,“这才是往后一辈子不用愁的人,出生就有父母扶持,前途无量啊!”
说着,老太太又看向林大成,语重心长的叮嘱,“你没父没母,往后一定辛苦,但你一定要有志气,知道吗?奶就算拼了这张老脸不要,也得想办法帮你博一条出路,可以后就得靠你自己了,我一个老东西,就怕陪不了你多久。”
老太太粗糙如树皮一般的手爱怜的摸着孙儿的脸,话虽然残酷,可浑浊发暗的双眼里满是对孙子的疼爱。
老人发裂的手掌还有茧子,磨得林大成的脸有点疼,但是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却觉得心里钝钝的疼,他一个没忍住,眼泪哗啦流下,带着哭腔的说道:“奶奶,您别这么说,我不要什么出路,我只要你一直陪着我,你一定回长命百岁的,我还没给您买大房子,让您享福呢。”
“傻孩子。”老太太嘴上说着林大成,但是语气是毫不掩饰的慈爱与疼惜。其实她何尝不想一直陪着自己的孙子,但是老了就是老了,上天不会给她那么多时间,她虽然一辈子遇到许多坎坷,但是能活到这个岁数,已经是上天垂怜了。
从前发大水没能带走她,流弹炮火没能带走她,后来饥荒啃树皮也活下来了。
虽然活着也就是受苦,可好歹有个指望,她只求自家的这点血脉能好好的活下去,将来有点出息,也不枉费她辛苦这么一趟了。
只不过……
看着孙子依赖的样子,她忍不住感叹,自己是不是事事都为他算的太妥帖了,孙子孝顺归孝顺,却没有半点主见,真不知道离了她,今后会是什么样子。
老太太的担忧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在半个月后,李文畔就从省外赶了回来。
李文畔是突然回来的,除了胡若弗接到的通知还算早一些,其他人真的就是毫不知情,突然间院子外面就开进来了一辆车,李文畔风尘仆仆的带着一群人回来。
阔别已久,终于重新见到李文畔的明宛,却觉得这么面色肃然,行色匆匆,但却依旧保持有风度神采的中年男人有些陌生。
比起明宛上次见到的李文畔,他如今消瘦了许多,身上的衣服似乎都变得宽松了,肩膀那的衣服塌塌的,宛如久病之人,根本撑不起来。
他的面色也很不好,苍白发灰,就像是失血过多,还没能补回来。
李文畔身后跟着的人,手上大多都拿着文件,看起来也很严肃,显然是有急事,明宛站在柱子后面,并没有上前去打招呼。
事实证明她做的很对,因为一回来,李文畔就带着这群人进了书房,从白天一直到深夜,除了食堂的师傅送了几回点心,这群人除了上厕所,就没有出来过。
好不容易等到天快蒙蒙亮了,这些人一窝蜂的从书房散出来。
但是李文畔依旧待在书房里。
他们早上离开的时候,本来睡眠就不太好的明宛就隐约听到一些动静,然后她就醒了。
因为天气渐渐热了,明宛也不用担心着凉,她就穿着睡衣,趴在窗户上看着这些人离去。细心的明宛自然观察到李文畔没有出来,她原本想去看看,但是转念一想,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沉吟一会儿,又重新上床睡觉了。
等到第二天,明宛照例在八点多的时候起床,准备洗漱吃个早饭,然后就去找江平之学习。
而在经过李文畔的书房时,她看到里面的桌子前,似乎还有人坐在上面。
鬼使神差的,明宛走上前,敲了敲门。
她应到李文畔熟悉的温和声音,“请进。”
于是明宛就推开门走进去,果不其然,是李文畔还在桌子前,对着一堆文件苦苦沉思,时不时写上些什么。
在看清是明宛的时候,虽然阔别已久,但是李文畔还是一眼就把明宛给认了出来,他原本清正疲倦的神情,一下就变得温和不少,“是明宛啊。”
之前明宛一选好了自己的名字,胡若弗就把这件事写信告诉给了李文畔,特别提及是明宛自己选的名字,她在明宛选之前,可没有说什么李文畔家里是按什么进行排行的,但事情就是这么巧。
李文畔虽然对这些排行的事情没有强求,也不是特别的看重,但或许是爱屋及乌,因为疼爱明宛,所以她做出来的选择也有了特殊的意义,让人不免欣喜。
而见到了明宛之后,虽然他的工作很繁忙,可一点也不会不耐烦,或者是把工作的压力宣泄给明宛。
李文畔的态度依旧如初见时一般温和,如春光般和煦,“你是有什么事要和文畔伯伯说吗?”
明宛摇了摇头,但是又点了点头。
看着明宛前后的变化,原本因为彻夜工作而感到疲惫的李文畔,没忍住轻笑出声,眉宇间的倦色也消散了不少。
他一直都期望能有一个孩子承欢膝下,不拘男女,他都会极为喜爱。
现下真的有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姑娘成了他的女儿,才发觉为人父母的趣味,仅仅是看着明宛,仿佛倦意都能尽数消散。
他忍俊不禁的问道:“摇头是没有,那点头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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