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章(1 / 1)

上当 读书堂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8天前

者请认准天马马靴,个人邮购另价(加)邮费2元,在小同价。需要者请认准天马马靴,个人邮购另价(加)邮费2元,十件免运费。"产品销售者为"新疆维吾尔吉木乃五金制品厂"。经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县,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企业,而是由当地一个名叫盛新成的俱本户利用私刻的公章和伪造的介绍信在报刊上做的虚假广告。这个盛新成采用同样的手法先后通过全国7家新闻传播媒体发布这则广告,在全国范围内骗取消费者邮寄的购物款达18万多元!

而对于这类广告,某些广告服务业的经营者的作法无疑又起着助纣为虐的作用。在某些广告经营者的眼里,"消费者上帝",而"广告客户也是上帝",当腰缠万贯的广告客户来到他们面前,要求他们通过媒体欺骗消费者时,尽管他们中间的某些人面对两个"上帝"往往会发生二难选择,却经不起那一沓沓厚厚的钞票(广告费)的诱『惑』,此时,那些只花几个钱就通过新闻媒介了解信息的"上帝"对他们来说,一下子就变得陌生而又遥远了。某工商局一位工商干部与广告经营者的对白就很能说明问题:

问:你报为什么违反有关规定刊登虚假广告?

答:因为我们报社经济比较拮据,……。

由此可见,某些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已经成为欺诈消费者的虚假广告的始作俑者。

点评: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广告应该是传播经济信息,引导消费者的重要工具,信息准确、创意新颖,内容健康是广告服务的基本要求,而在金钱的诱『惑』,广告却成了坑害顾客的手段,由此可见,我们的广告服务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最低价"?"优惠价"?

引言:商业促销手段在现代社会层出不穷,于是陷阱也就层出不穷?

中国自古以来,做生意讲究诚实守信,音叟无欺,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在现实中,一些服务业的经营者,包括某些国有经营企业,不仅早已把老祖宗的遗训和中国的传统美德抛到九霄云外,更是对消费者竭尽『奸』滑之能事,大肆玩弄欺诈之手法。君不见,"优惠价","最低价"的幌子满街都是,逢年过节,打拆优惠的海报更是名目繁多,信难眼花缭『乱』,不能不怦然心动。

某先生在某商场的西服销售柜台前,对经营者张贴的"优惠6折"海报仔细研究了一番,又认真倾听了销售服务小姐的一套极为生动的"超值"理论,掏出580元购买了一套据说能够充分体验"超值享受"的西装,自以为不虚此行。第二天穿上这套西装外出公干,顺路走进一家商场看看,差点没有背过气去:原来这家商场的服装销售厅内高悬着与其身着一模一样的西装,上面赫然标着"新款西装,每套418元",而且这家商场的售货小姐还非常认真地告诉这位先生:"您如果真心要买,价格还可以再优惠。"

某报纸上还刊登过这样一个例子:某男子看见一家专卖店有一套标价600元西装,旁边写着打5拆,于是就准备购买谁知付账是才知原价为1200元。该小姐既困『惑』又愤怒,颇有一种被人愚弄的感觉,好心情和购买欲一下子『荡』然无存。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看来这应当被奉为"至理名言",尽管没有哪个消费者愿意做经营者的"刀下冤鬼",可是又有多少消费者能够躲过"挨宰"的遭遇呢?

点评:公开、公平、公正是经营的一个基本原则,其中价格公开又是其中的关键,商家为了赚钱,不惜竭尽『奸』滑之能事,玩弄欺诈之手法,只能是"杀鸡取卵",吃亏的最终是自己。"托儿"--欺诈者的帮凶

引言:"托儿"是商业买卖中的欺骗手段,希望下文能让读者警惕!

"托儿"者,一种专帮欺诈者坑蒙拐骗消费者的特殊职业,少数经营者豢养或雇用一批"托儿",专搞邪门歪道,昧着良心敲诈消费者,挣"黑钱",不仅使"托儿"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有了提高,唱上了"主角",而且大有向行业『性』发展之势。你若不信,可以随便到一些商场和商业网点转一转、看一看,那些专门以欺骗手法引诱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托儿"随时都可能来到你的身边。

以"托儿"欺诈消费者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以"优惠券"、"优惠价"或者其他优惠的说法,哄骗消费者光顾销售柜台前,通过其花言巧语诱使消费者信以为真,达到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目的。例如,某省两位到北京出差的消费者在某商业区购物时,被一女人拦住,说她有张可以购买20瓶正宗法国葡萄酒的优惠券,但她本人一次购买不到,20瓶的优惠券又要过期了,因此给二位让利10瓶。听了她的一番表白,加之商店里售货小姐的"热情"服务,两位不明真象的外地以每瓶50元买下了10瓶"法国酒"。待返回原籍让懂行的人鉴别,方知上当受骗,原来这酒是假的。从现实情况来看,这类被"托儿"欺骗的对象多是外地人,因为外地人不了解异地的实际情况,不熟悉异地"行情",极易被那些"热心"的"托儿"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第二种:在销售摊点附近,以伪装哄抢商品为假象,实则左盼右顾,寻找欺骗对象,待消费者驻足观望时,则"热心"介绍商品,诱骗消费者购买。例如:经营者扯着嗓子声嘶力竭地高喊"保证真皮,物美价廉","购买者"趋之若鹜,的确给人一种"买卖兴隆"的感觉。然而经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购买者"买"到旅游鞋后,似乎仍不愿意离去,他们将拿在手中的鞋翻来覆去"爱不释手",口中不时念念有词。每当有人路过此地,他们中间的几个人就会围拢上去,大讲特讲这种旅游鞋价钱如何如何"便宜"、质量如何如何"优质",甜言蜜语,竭尽蛊『惑』宣传之能事。最为滑稽的是,当摊前没有"外人"时,这些"购买者"就会将手中的鞋"送还"柜台上,而一旦远处有人走来,"购买者"们又会重复原来的表演。这些"购买者",实际上是与经营者串通一起的"托儿"。此时,如果消费者被这种假象所蒙蔽,听信"托儿"的谎言,就一定会在经济上受到损失。

点评:现如今,经营者销售商品竭力施展多种手段,以求大利,当然,如果手段合法,我们也不会过于挑剔,可对于雇佣,托儿,坑蒙欺骗的行为,我们一定会坚决反对。"有奖销售"

引言:有奖销售,售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