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1 / 1)

在MPA中成长--公务员篇 图书堂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7天前

良好的示范作用。在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之际,应当对其加以分析和总结,以期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1.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要求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这是我国对于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总的要求。

(1)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其内涵包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它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用人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公务员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形成一支德才兼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2)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富国之道,它也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一个环节,通过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的改革,可以加速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经济建设的发展进程。实行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措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要为改革开放服务,适应我国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为改革开放事业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3)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是党和『政府』的根本立场和宗旨,也是我们党和『政府』区别于其他政党和『政府』的显著标志之一。作为『政府』行政管理重要内容之一的国家公务员管理,也必须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保证国家公务员系统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准则,从事任何行政活动都要着眼于人民利益,随时随地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当好人民的勤务员、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得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去谋取私利或少数人的利益。

(4)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历来选拔干部的标准。德主要是指政治思想品质,具体表现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党『性』强,作风好,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才主要是指业务水平,具体表现为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熟悉、精通业务,有专业知识和能力,领导干部还要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指挥能力。德与才相比,首先要看德,但没有才,也会误时误事,给工作造成损失。因此,德才二者均不能偏废。

2.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容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权利与义务

国家公务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国家行政职务后,即与国家产生了行政职务关系。行政职务关系是国家公务员与国家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必然表现为二者相互之间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作为国家公务员的立法,必然要对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加以规定。

国家公务员的义务,是法律对国家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过程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是国家公务员所应当履行的法定责任。凡是法定义务,均不得放弃。国家公务员若不忠实地履行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我国国家公务员的义务包括: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4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5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国家公务员的权利,是国家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的许可和保障。法律确认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

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包括: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2获得履行职责应有的权利;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5提出申诉和控告 依照有关规定辞职;6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职位分类

职位分类是相对于品位分类而言的一种人事分类管理制度。职位分类的对象是职位,分类的依据一般包括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分类的结果是依据上述条件将职位分门别类,分类的目的是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确认分类制度,同时又结合了品位分类制度,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人事分类制度。

(3)工资,保险和福利

工资是国家定期分配给国家公务员个人消费品的货币表现。工资制度除了具有保障功能之外,还通过依据工作贡献分配个人消费品,满足国家公务员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来发挥激励作用。

我国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的原则有:1按劳分配原则;2平衡比较原则,即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3适应『性』原则在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有计划地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使国家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断提高;4定期增资原则。

国家公务员除按国家规定领取工资和享受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之外,还可以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

3.中国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践

(1)中国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成效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发布实施以来,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逐步展开,省级和地市级『政府』机关职位分类和人员过渡基本完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