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1 / 1)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英】柯南·道尔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走到尸体跟前,跪下来全神贯注地检查着。

你们肯定没有伤痕么?他一面问,一面指着四周的血迹。

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回答说:确实没有。

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另一个人的喽,也许是凶手的。如果这是一件凶杀案的话,这就使我想起了一八三四年攸垂克特地方的范·坚森死时的情况。葛莱森,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吗?

不记得了,先生。

你真应该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作过的。

他说话的时候,灵敏的手指这里摸摸,那里按按,一会儿又解开死人的衣扣检查一番;他的眼里又现出前面我谈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检查得非常迅速,而且是出我意料地细致和认真。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瞧了一眼死者起皮靴子的靴底。

他问道:尸体一直没有动过么?

除了进行我们必要的检查以外,再没有动过。

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没有什么再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已经准备了一副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招呼,他们就走进来把死者抬了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时,有一只戒指滚落在地板上了。雷斯垂德连忙把它拾了起来,莫名其妙地瞧着。

他叫道:一定有个女人来过。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指环。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托着戒指的手伸过来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看了。这只朴素的金戒指无疑地是新娘戴用的。

葛莱森说:这样一来,更加使案件复杂化了,天晓得,这个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知道这只指环就不能使这个案子更清楚一些呢?这样呆呆地瞧着它是没有用处的。你在衣袋里检查出什么来了?

都在这儿,葛莱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号,伦敦巴罗德公司制。一根又重又结实的爱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上边有个虎头狗的脑袋,狗眼是两颗红宝石。俄国起的名片夹,里面有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锥伯的名片,J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版的卜迦丘①

你们怎样询问的?的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此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锥伯的,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是寄到什么地方的?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行的日期。可见这个倒霉的家伙是正要回纽约去的。

你们可曾调查过斯坦节逊这个人吗?

先生,我当时立刻就调查了。葛莱森说,我已经把广告稿送到各家报馆去刊登,另外又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现在还没有回来呢。

你们跟克利夫兰方面联系了吗?

今天早晨我们就拍出电报去了。

我们只是把这件事的情况详细说明一下,并且告诉他们说,希望他们告诉我们对我们有帮助的任何情报。

你没有提到你认为是关键性问题的细节吗?

我问到了斯坦节逊这个人。

没有问到别的?难道整个案子里就没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你不能再拍个电报吗?

葛莱森生气地说:我在电报上把我要说的都说了。

福尔摩斯暗自笑了一笑,正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来了,洋洋得意地搓着双手。我们和葛莱森在屋里谈话的时候,他是在前屋里。

①卜迦丘Boccacio:意大利著名小说家——译者注

葛莱森先生,他说,我刚才发现了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情。要不是我仔细地检查了墙壁,就会把它漏过了。这个小个子说话时,眼睛闪闪有光,显然是因为他胜过了他同僚一着而在自鸣得意。

到这里来,他一边说着,一边很快地回到前屋里。由于尸体已经抬走,屋中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好,请站在那里!

他在靴子上划燃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

瞧瞧那个!他得意地说。

我前面说过,墙上的花纸已经有许多地方剥落了下来。就在这个墙角上,在有一大片花纸剥落了的地方,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在这处没有花纸的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字:

拉契

你对这个字的看法怎么样?这个侦探象马戏班的老板夸耀自己的把戏一样地大声说道,这个字所以被人忽略,因为它是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里,谁也没有想起到这里来看看。这是凶手蘸着他或者是她自己的血写的。瞧,还有血顺墙往下流的痕迹呢!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无论如何这决不是自杀。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角落写呢?我可以告诉你,你看壁炉上的那段蜡烛。当时它是点着的,如果是点着的,那么这个墙角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了。

葛莱森轻蔑地说:可是,你就是发现了这个字迹,又有什么意义呢?

什么意义吗?这说明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瑞契儿‘,但是有什么事打搅了他,因此他或者是她就没有来得及写完。你记住我的话,等到全案弄清楚以后,你一定能够发现一个名叫‘瑞契儿‘的女人和这个案子有关系。你现在尽可以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你也许是非常聪明能干的,但归根结底,生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听了他的意见后,不禁纵声大笑起来,这样就激怒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说:实在对不起!你的确是我们三个人中第一个发现这个字迹的,自然应当归功于你。而且正如你所说的一样,由此可以充分看出,这字是昨夜惨案中另一个人写的。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你如允许,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他说着,很快地就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他一直在自言自语地低声咕遖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象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狺狺吠叫,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甘休的样子。他一直检查了二十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