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 章(1 / 1)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英】柯南·道尔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亚的世袭国王、威廉#8226;戈特赖希#8226;西吉斯蒙德#8226;冯#8226;奥姆施泰因交谈。

但是你能理解,我们破怪的来客又重新坐下来,用手摸了一下他那又高又白的前额说道,“你能理解我是不惯于亲自办这种事的。可是这件事是如此地微妙,以致于如果我把它告诉一个侦探,就不得不使自己任起摆布。我是为了向你征询意见才微服出行,从布拉格来此的。

那就请谈吧,福尔摩斯说道,随即又把眼睛阖上了。

简单地说,事情是这样的:大约五年以前,在我到华沙长期访问期间,我认识了大名鼎鼎的女冒险家艾琳#8226;艾德勒。无疑你是很熟悉这名字的。

医生,请你在我的资料索引中查查艾琳#8226;艾德勒这个人,福尔摩斯喃喃地说,眼睛睁也没睁开一下。他多年来采取这么一种办法,就是把有关许多人和事的一些材料贴上签条备查。因此,要想说出一个他不能马上提供起情况的人或事,那是岂不容易的。关于这件案子,我找到了关于她的个人经历的材料。它是夹在一个犹太法学博士和写过一起关于深海鱼类专题论文的参谋官这两份历史材料中间的。

让我瞧瞧,福尔摩斯说,“嗯!一八五八年生于新泽西州。女低音——嗯!意大利歌剧院——嗯!华沙帝国歌剧院首席女歌手——对了!退出了歌剧舞台——哈!住在伦敦——一点不错!据我理解,陛下和这位年轻女人有牵连。您给她写过几封会使自己受连累的信,现在则急于想把那些信弄回来。

一点不错。但是,怎么才能……

曾经和她秘密结过婚吗?

没有。

没有法律文件或证明吗?

没有。

那我就不明白了,陛下。如果这位年轻女人想用信来达到讹诈或其他目的时,她怎么能够证明这些信是真的呢?

有我写的字。

呸!伪造的。

我私人的信笺。

偷的。

我自己的印鉴。

仿造的。

我的照片。

买的。

我们两人都在这张照片里哩。

噢,天哪!那就糟了。陛下的生活的确是太不检点了。

我当时真是疯了——精神错乱。

您已经对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当时我只不过是个王储,还很年轻。现在我也不过三十岁。

那就必须把那张像起重新收回。

我们已经试过,但是都失败了。

陛下必须出钱,把照片买过来。

她一定不卖。

那么就偷吧。

我们已经试过五次了。有两次我出钱雇小偷搜遍了她的房子。一次她在旅行时我们调换了她的行李。还有两次我们对她进行了拦路抢劫。可是都一无所获。

那张像片的痕迹一点都没有?

一丝一毫都没有。

福尔摩斯笑了,说道:“这完全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

但是对我来说,却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国王用责备的口气顶了他一句。

十分严重。的确如此。那她打算用这照片干些什么呢。

把我毁掉。

怎么个毁法?

我即将结婚了。

我听说了。

我将和斯堪的纳维亚国王的二公主克洛蒂尔德#8226;洛特曼#8226;冯#8226;札克斯迈宁根结婚。你可能知道他们的严格家规吧。她自己就是一个极为敏感的人。只要对我的行为有丝毫怀疑,就会使这婚事告吹。

那么艾琳#8226;艾德勒呢?

威胁着要把照片送给他们。而她是会那样做的。我知道她是会那样做的。你不了解她,她的个性坚强如钢。她既有最美丽的女人的面容,又有最刚毅的男人的心。只要我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她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您敢肯定她还没有把照片送出去吗?

我敢肯定。

为什么?

因为她说过,她要在婚约公开宣布的那一天把照片送出去。那就是下星期一。

噢,那咱们还有三天时间,福尔摩斯说着,打了一个呵欠。太幸运了,因为目前我还有一两桩重要的事情要调查调查。当然。陛下暂时要待在伦敦罗?

对。你可以在兰厄姆旅馆找到我。用的名字是冯#8226;克拉姆伯爵。

我将写封短信让您知道我们的进展情况。

那太好了。我非常急于知道。

那么,关于钱的事怎么样?

由你全权处理。

毫无条件吗?

我可以告诉你,为了得到那张照片,我愿意拿我领土中的一个省来交换。

那么眼前的费用呢?

国王从他的大氅下面拿出一个很重的羚羊起袋,把它放在桌上。

这里有三百镑金币和七百镑钞票。他说。

福尔摩斯在他笔记本的一张纸上潦潦草草地写了收条,然后递给他。

那位小姐的地址呢?他问道。

圣约翰伍德,塞彭泰恩大街,布里翁尼府第。

福尔摩斯记了下来。“还有一个问题,他说道,“照片是六英寸的吗?

是的。

那么,再见,陛下,我相信我们不久就会给您带来好消息。华生,再见,他接着对我说,这时皇家四轮马车正向街心驶去。我想请你明天下午三点钟来,跟你聊聊这件小事情。

注:1。波希米亚,即今之捷克。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受奥地利统治。——译者注

2。包斯威尔是英国著名文学家约翰生的一名得力助手。——译者注

波西米亚丑闻 (二)

三点钟整,我到了贝克街,福尔摩斯尚未回来。据女房东说,他是在早晨刚过八点的时候出去的。尽管如此,我在壁炉旁坐下,打算不管他去多久都要等待,因为我已经对他的调查深感兴趣。虽然这案子缺乏我记录过的那两件罪案所具有的那种残忍和不可思议的特征,可是,这案子的性质及其委托人的高贵地位,却使它具有其本身应有的特色。的确,除了我的朋友正在进行调查的案子的性质外,他那种巧妙地掌握情况和敏锐而又透彻地推理的工作方式,以及那种解决最难解决的奥秘的迅速而精细的方法,很值得我去研究和学习,并且从中得到很大乐趣。他一贯取胜,这在我已是司空见惯。所以,在我的脑海里从未产生过他也有可能失败的想法。

四点钟左右,屋门开了,走进来一个醉醺醺的马夫。他样子邋邋遢遢,留着络腮胡须,面红耳赤,衣衫破烂不堪。尽管我对我朋友的化装术的惊人技巧已经习以为常了,我还是要再三审视才敢肯定真的是他。他向我点头招呼一下就进了卧室。不消五分钟,他就和往常一样身穿花呢衣服,风度高雅地出现在我面前。他把手插在衣袋里,在壁炉前舒展开双腿,尽情地笑了一阵子。

噢,真的吗?他喊道,忽然呛住了喉咙,接着又笑了起来,直到笑得软弱无力地躺在椅子上。

这是怎么回事?

简直太有趣了。我敢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