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1 章(1 / 1)

平凡的间谍2再生 萧浊 2000 汉字|42 英文 字 1个月前

样轰然作响。

当时她一定猛然一惊, 从床上跳了下来,开门前去查看情况,还没搞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凶手就冲前去将她勒死了,杀人工具就是门口晾衣杆上的卫生裤裤管。

罗多的尸体在威其塔市北郊的一座桥下被发现,没有目击者,警方也没有找到相关证据,凶手也没有与警方联系。

十宗无法侦破的血案像一片阴霾笼罩在堪萨斯州的威其塔市长达7年之久,在1958年的那封信上,BTK已经宣称为七宗命案负责,但是后来发生的三宗命案呢?

赵继统小组奉命赶到后也感觉无从下手,不过他耍了一些小花招,他以FBI探员的身份公开在媒体上露面宣称——BTK不会再杀人了,甚至他可能已经死了。

这则论调有可能把高傲的凶手给激出来,如果他还活着,也许可以再次听到他的信息,因为这对BTK是个挑战。

果不其然,9月19日,一封信寄到报社,这是一封关于维奇·瓦格勒谋杀案的凶手自白信,签署的名字正是耳熟能详的“BTK杀手”。

针对BTK杀手渴望出名的心理特点,赵继统在媒体上发表声明,希望与BTK杀手进行交流。

用他的原话说:“我想让他明白,他终于得到了渴望已久的恶名。”

让警方没想到的是,BTK杀手竟然回应了,他没再作案,却时常和警方保持“交流”,这种“交流”的方式主要是邮寄一些便条和包裹。

在与BTK杀手交流的几个月里,FBI的调查在不间断地进行,有一次BTK把给警方的包裹留在一个停车场的小货车上时,FBI获得了停车场的监控录像。

经过对超过2000小时的影像分析,FBI确定了BTK杀手开的是一辆黑色的切诺基吉普车,而且在车辆的侧后部位有一处明显的漆面破损情况,这就形成一个单独性特征,经过对几千辆黑色切若基的排查,警方查到了一个名叫丹尼斯·雷德的人。

丹尼斯·雷德出生在堪萨斯州威奇塔市的一个普通家庭,家里除了他还有三个孩子。

小时候的丹尼斯比较喜欢搞恶作剧,比如躲在路边的草丛里扔小石头打路人,据丹尼斯所言,他上小学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从身后用手勒住玩伴的脖子,那样感觉很不错,他也经常会幻想这样做来得到乐趣。

虽然喜欢打架惹事,但总体上来说丹尼斯还是很让老师们喜欢的,因为他学习成绩很好,特别是数理方面的能力和动手能力,远远的超过了他的同龄人,经常得到老师们的表扬。

丹尼斯童年期间闯过不少祸,其中最大的一次是11岁的时候用石头把一个女同学给打成了重伤,他的父母最后赔了一大笔钱才把事情解决。

19岁的丹尼斯凭借优秀的表现被威奇塔州立大学录取,上的是司法行政专业,但是读到大二就选择了服役,加入了美国空军,在部队里他主要负责搞一些机械修理,先后被派到希腊、日本冲绳、韩国等地。

退役后,回到家乡继续自己未完成的学业,一面读书,一面泡妞,一面挣钱。

1951年,丹尼斯和妻子宝拉结婚,宝拉是一个德裔美国人,在之后的1955年、1958年先后给丹尼斯生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1952年6月,丹尼斯莫名其妙的袭击了一个回家的女性,被关了半年,他也因为这件事情差点被学校开除。

毕业后丹尼斯找了一个保安公司打工,与此同时,丹尼斯也在车间打工做兼职,像机械修理、装配之类的活他都能干。丹尼斯在社区居民看来,大家都认为他是个非常正直的人,婚姻牢固,在家关爱孩子、妻子。工作稳定、从事过多种公职工作和义务工作,是个典型的中产阶级。

在品德方面表现得为人和善、殷勤,还曾担任过一段时间的地方路德教派的教会会长,领导过那些充满正能量的活动,且热心于公益事业,经常帮助邻居。

在认识他的人眼中,他是一个居家好男人、好父亲···

他的人生经历里好像不像别的连环杀手那样惨,却也不像常人一般平凡。

到底是什么,让他变成一个能随心所欲潜伏的连环杀手呢?

赵继统从从丹尼斯的哥哥厄利·雷德那里了解了丹尼斯童年的详细情况。

丹尼斯打小就受到母亲的宠爱,而且母子间这种特殊的情感纽带与日弥坚,但他和他的父亲则关系一般,他的父亲从事过很多职业,可往往干不了多久就失业了,全家每次陷入窘迫困顿的时候几乎都是因为父亲的失业,虽然这位父亲不成事,也不会把气撒在孩子身上,但他经常和妻子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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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改组

每次丹尼斯看到父亲母亲打架,心里就会升起暴力的火种,大约在十岁的时候,丹尼斯就对他的父亲怀有刻苦铭心的仇恨,甚至幻想用手勒死父亲。

但因为父亲身强力壮,他的计划变成了找到他父亲喝酒之后踉踉跄跄上楼的空档,将一张滚动式的铸铁折叠床顺着楼梯扔下去看看能不能把他砸死,如果砸不死的话再动手将他“干掉”。

可是这项计划却没有得到实施,因为他父亲一次喝醉回家后直接在楼下就昏睡了过去,没有上楼,而丹尼斯也因为一直没有等来父亲而在楼梯旁睡着了。

随着年龄的增加,丹尼斯逐渐进入了青春期,个性中反社会的一面越来越严重,他经常想要和人打架,但又不轻易把行为暴露出来。

据其童年好友福克莱斯回忆:从外表上你无法了解丹尼斯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从来不轻易伤害陌生人,但他偶尔会突然袭击我,相信我,我对他知如手足,比任何人都了解他,他很聪明、滑头,甚至讨人喜欢,但内心险恶。丹尼斯喜欢和人打架,他自制了一对铜戒指,有时候故意挑衅同学想要打架试试戒指是不是有用。

除此之外丹尼斯也经常拉着福克莱斯做一些恶作剧,两人一起去农场偷鸡蛋,然后用来砸有轨电车,或者把轮胎顺着山坡滚下去砸向路过的汽车,他们也会朝着教堂窗户里扔石头···

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丹尼斯卷入了一起斗殴案,为了逃避惩罚他马上参加了空军,服役期间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很轻松的通过了各种各样的晋级测试,被提升得很快。

在他六年的军旅生涯中,丹尼斯很不少妓女都有过**往,他似乎对那些非常简陋的海滨旅社、低级酒吧和粗鄙不堪的娼妓非常十分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