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它站起来了”
“快看快看”
“55555~~~站起来啦”
以上427字纯属扯淡,如果信,勿深信。
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我跑到高处,想看看他们究竟有什么阴谋诡计,刚到达预定地点就听见猥琐男大喊一句“大哥说了,杀boos要紧”
野鬼马上回答“同意”
两帮人像吃了种马的种马,冲向咕咕鸡王。
不知谁在拔剑时不注意砍了野鬼一剑,野鬼一个踉跄很不小心地把剑刺入对方胸膛,那人在红光中跺脚离开。
接着两帮人很有默契地在金戈铁马、刀光剑影中互扯后腿、互捅刀子、互下黑手~~~看得远处的我热血沸腾,十几道红光闪过竟然还没人能近咕咕鸡王身前。
看到这血腥而悲壮的一幕,我的双眼模糊了,激动的我,颤栗着打开录像机。(难道连《英雄》里有录像功能这种小事都要写出来吗)
最后他们干脆抛开诺言明刀明枪地干起架来,可怜的咕咕鸡王被乱斗中的两帮人给活生生的踩死在森林湿润的泥土上。
一代鸡王,沦落至此,可悲、可叹!
如果战事就这样结束未免也太不完美,混在一起的人群开始了疯狂的战斗,人人都杀红了眼,只知道胡乱挥舞手中的剑,在这种不是别人死就是自己亡的情况下,是没有人会在意一只死去的咕咕鸡的,哪怕它是王。
野鬼方砍阿九方、阿九方砍野鬼方、阿九方砍阿九方、野鬼方砍野鬼方,咦,那家伙为什么砍自己?
红光不断出现,两方人马不断减少,很快,就只剩下两位选手。
阿九方留下的是猥琐男同志,野鬼方留下的是野鬼同志,咕咕鸡王留下的是件闪闪发光的宝物。
他们离得不是很远,也不很近,新手服上并没有太多血迹,我很难想象怎么能够才能在如此恐怖的疯狂中独善自身,这或许可以用“出修罗场而不染”来形容。
两人互相打量对方,他们很谨慎、而且必须谨慎,他们深知这场战斗并不是简单的两人pk,这是两大黑帮的荣誉之战,当然也是咕咕鸡王财产的归属之战。
“杀啊”猥琐男率先行动,
“来啊”野鬼也不甘示弱。
快,太快了,快得就连25敏的我也只能看见一道刀光。
两人分过,猥琐男倒下、野鬼也倒下了,我关闭录像机;猥琐男变红光消失,野鬼也变红光消失,我跑向咕咕鸡王的尸体~~~
如果一切都如此顺利,如果咕咕鸡王的宝藏就这样被我轻易得到,那么这就不是一部高潮迭起、精彩绝伦的网游日记了。
在我离那东西,不知是20米、还是30米,甚至都能看出蓝色光芒中包裹的是一把刀时,一个人影从树上跳下,把它捡起,然后,举过头顶,向我跑来。
我不用看脸,光从那个小板寸上就知道来人是——阿九!
我微一叹息,一股莫名悲愤涌上心头,
『唉~~~又得开始逃亡了』
其实见到阿九那一瞬我也曾有过背水一战的冲动?但始终觉着一90血的小毛贼根本不能干过他140的战士,况且那位手上还握着一把新手村神器级别的刀。
不知各位有没有见过这样玩游戏的,才第二天,新手村还没出呢,就被人(怪)追了三次。
再这样下去都快成一部励志型体育日记了。
第九章 被囚禁了
阿九那家伙血是够长,攻击肯定也不差,就速度不咋地。用我们那话说:这孩子哪都不错,就是反应慢了点。没一会儿就被我甩的没影儿了。
『切~~~还老大呢~~~』
不过这家伙还真阴险啊,他到底什么时候跑树上去的?身为旁观者的我居然一点都没发觉,这算不算我的失职呢?
我一边想着一边往回走,经过这场战斗,探险的心情全没了。
一个咕咕鸡王都搞死好几十号人,要遇见个抱抱熊王不死百八十的不算完。
要是那位新手村之王独眼巨人出现,还不得屠村啊。
不过那俩黑帮好象不是被咕咕鸡王干掉的吧,就我作为一个合格当事者的眼光来看,他们完全属于自找。
这一路走得危险且艰辛,不仅要躲着咕咕鸡还要注意抱抱熊,更主要的是我还得胡思乱想,在快出森林时又碰见了野鬼众。
这次他们只有十多个,我认识(好像也不算)的那仨都在。
他们肯定刚进森林不久,“我怎么知道?你顺着他们的背后照直走,最多五分钟就可以虐抱抱兔了”
看他们急切的步伐,再瞧那狰狞的面容,一定是去找阿九报复的。我赶紧小跑着迎上去,虽然以前不认识,但毕竟混个面熟,再说人家是黑社会,有啥事也好照应我。
刚才被阿九追了半天,我还气着呢,给他们提供提供线索也好。
我一边跑一边笑一边挥手,心里还一边盘算着是该用陈述句“我们又见面了”,还是感叹句“我们还真有缘啊”
我这人有时候就是优柔寡断,还没考虑好说什么呢,就被~~~拿住了
我把这个被拿下的镜头给大家回放一下:
当时我们的距离只有半步,野鬼他们已经停住,全笑嘻嘻地看着我,虽然感觉那些笑容很别扭,但看得出是发自内心。我放下腾空中的左脚,张开嘴,大概是个“o”型,声儿还没出去呢。
左右两旁的树丛里突然钻出俩人,一个使用小擒拿制服了我左手,另一个使用大擒拿制服了我右手。
然后用力往前一压,我吃痛,双腿一弯,直接趴倒在地。
“我们又见面了”这是陈述句,野鬼说的,
“我们还真是有缘啊!”感叹句,池外物说的,
“嘻嘻,你胆子还挺大嘛”反问句,一坨说的
“你们这是干什么啊?”设问句,我~~~
野鬼向两人使个眼色,左右擒拿松开手,就这短短的功夫十几人就形成一个包围圈,纷纷怒目相视,像防贼一样把我围个严严实实。
“本来以为你不象他们说的那样,现在,算了,把东西拿出来吧”野鬼拍着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
“什么那样?什么东西?”我郁闷,先莫名其妙地抓住我,再整个莫须有,就算是黑社会也不能这么搞啊。
见我不从,池外物在后面调侃起来“这小子还挺会装,以前当过群众演员吧”这句话把全场人都逗笑了,当然除了我。
我那个气啊,以前觉着这人还不错,现在才知道,你xx还是池中物啊。
不过有一点他说对了,我还真干(书外音:这里“干”理解为“当”)过群众演员。
我不慌不忙地拍掉身上的灰尘(其实那件新手服特干净),装出一副见过大场面的样子,漫不经心地说“哥几个有啥就摆明儿说吧”
跟黑社会说话就得这样,你不牛b烘烘,他就牛逼烘烘。
野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