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1 / 1)

甜酸-饶雪漫 饶雪漫 2000 汉字|9 英文 字 29天前

笑我,或者骂我恶毒。但他没有,他出乎我意料之外地伸出一根手指,爱怜地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说:林林,要是你愿意,以后哥哥疼你。

我差一点就哭出来。

他轻轻扶住我的肩,问我:真的想要一台新电脑?

也不是太想。我说,只是他们越不给我买,我越想要。

来。他贴近我的耳朵,对我说,我们来商量一个好办法。

一周之后,我真的拥有了我的新电脑。

其实,周楚暮的办法相当地简单。他找了一个看上去土头土脑的女生,故意去撞于根海的车子。也就是俗称的碰瓷。别看那女生长得不咋的,演技可是一流。明明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她愣是趴在地上半天没起来。等她好不容易站起来后,她一只手扶着一条腿,另一只手揪住于根海就要他陪钱。

于根海一大老爷们,当然不能和一个小姑娘计较,于是问她要陪多少。那女的眼睛一翻,报出个天文数字:五千。不给也行,去交警队处理。每周五那个时候,是于根海赶牌局的时间,钱不要紧,误了打牌那就是要紧之要紧。只是那女的揪住他不放,说什么也要讨个说法。就在这要紧时分,我挺身而出,一把把那女的拉到一边,厉声吼道:我见你自己撞上去的!我可以做证人!

不是,是他撞我的!女的喊得声嘶力竭。

我一挥手,就给了那女的一耳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交警队来了更好,你这个碰瓷专家,小心你被抓进去,关个十年八年回不了家!

女的偃旗息鼓,我冲着于根海挥挥手,示意他快走。

于根海梦游一般地开着车走了。

那夜于根海打了一夜牌,天亮的时候他回到了家。我已经坐在阳台上读英语,声音大而甜美。于根海走到阳台那扇大玻璃门前,看了我几秒钟,然后说:看不出,你这么野。还敢当街打人。

我把书收起来,不理他,往我房间走。

他拦住我说:给你五千块,买电脑够吗?

不够。我说。

好吧。他说,你要多少?

下午陪我去,看中什么就是什么,你刷卡。

操。于根海说,好吧。

请不要动不动就说粗话。我说。

操!他说,好吧!

我的心里像有个小人跳起了舞,原来,周楚暮说得一点儿也没错,跟自己的敌人,硬碰是没有意思的,就要斗智斗勇,让他输得精光了还不知不觉。

天中教不了你这些。周楚暮说,你跟着我好好学,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不。我说,我跟你不一样,你知道吗,我在我们班是考第一的。我还要做天中的精英,一样都不能少。

周楚暮吃惊地看着我,然后说:林林,你将来成了大器,可别忘了哥哥我。

我在周楚暮的眼睛里看到一些我不敢面对的东西。我想起那天晚上,在我的房间,很好的月光,他醉人的微笑,我美丽的裙子以及那个若有若无的吻,脸忽然就烫了。

也许,人和人之间是有情感的债务关系存在的。

也许,我在替我妈还她欠周伯的债。

这样想虽然很无厘头,但至少会让我觉得,有很多问题是命中注定的,来了就来了,逃也逃不掉,接受它,并去解决它,才是唯一的办法。 那一个漫长的夏天的夜晚,我很想问自己却很怕问自己,我期盼已久的爱情,在我的高二生活即将开始的时候,它是不是真的悄然来临了?

(3)

但不管怎么说,我首要的任务是迎接我的新学期。

开学的第一天,当我穿着那条scofield的裙子低调地出现在教室门口的一刹,还是艳压群芳了。几乎能听见班上那群没见过世面的女生压抑着的惊呼,还有箭一般向我射来的嫉妒的目光。

比我有钱的没我漂亮,比我漂亮的没我聪明,所以,我完全能宽容并且体谅她们对我的嫉妒之心。

一切都没有变,学校还是那个学校,教室还是那个教室,我的同桌还是田丁丁。变的是我的心,它已经不受我的控制,老是飞到别的地方去。

林枳坏。田丁丁嘟着嘴对我说,一个暑假都不理我。

手机停机了,电脑坏了。我说,不知道怎么找你才好。

没事啦。她咧开嘴笑,谁都知道你是大忙人。可是我真的很想你哦,我从上海带啊好吃的回来给你,喏!

她掏啊掏,掏啊掏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已经快化了,看上去皱巴巴的。

进口巧克力。她像一个销售小姐,味道好得不得了噢。

我勉为其难地接了过来。

尝尝嘛。她说,告诉我你喜欢不喜欢?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田丁丁。这个对我一直好得不得了的女生,总是执着地付出也不管对方到底是喜欢不喜欢。有时候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和她成为朋友,她真的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仅没脑子,而且很土,平凡之极。自从我跟她成为同桌之后,她动辄就向我借我的服装杂志,然后按照巴黎本季最新的流行风尚把自己武装起来。只是很可惜,她买的那些东西,都是地摊上的便宜货,金光灿灿恶俗无比,而她一向良好的自我感觉,又给了她坚持下去的非凡勇气。

今年流行公主风,这个傻女居然就去女人街买了一条粗制纱布的蛋糕裙,配着一双银色的运动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个假扮公主的小丑,只要再在腮边涂上两抹红,立马可以去马戏团登台表演!不过说真的,要不是她,我的高中生活就太单调无趣了。

我终于看不下去,指导她去一间小店买了一件浅粉色短袖T恤,一条款式简单但裁减不错可以掩盖她大象腿的牛仔裤,终于让她看上去像点人样。

她从此对我感恩戴德。

其实让人感激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只要知道他最想要什么。

相比之下,挑对那个感激你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难题。

所以,不管田丁丁是一只多么巨大的土包子,我都要有点得意地承认,当初我挑选她当我的朋友,是挑对了人。

她那直线条的神经,完全不懂得掩饰她对我的崇拜,而且,这种崇拜被她演绎得不含一丝杂质。为此,她跟班上一个对我极其看不顺眼又无可奈何的普通女生庄悄悄几乎天天要闹矛盾。

比如课间时,她每次自己倒水,都会替我也抢上一杯。庄悄悄恨得咬牙切齿,她恨不得用自己粗粗的身子和庄悄悄拼命。最恐怖的是,她居然能敏锐地发现我来例假的周期,这样,那几天,我那并不保温的水杯里,必然是无时无刻不装着热水。尽管,我从来都没有告诉她我有过痛经。

我无从知晓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