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节 超级键盘手(上)
林枫的承认,让维森与老林都讶异不已,这样高水准的乐谱竟然是出自一个不到三十岁人的手笔,实在让他们有些汗颜了。
老林与维森看到那张新编曲“城里的月光”都是心里痒痒的,他们这些年演奏的都是千篇一律的老歌,观众不腻味,他们自己也早就腻了,此时的他们,就像是热衷游戏的人拿到最新出品的游戏大作一样,恨不得马上就自己动手试试。
维森跟林枫说了句“等下我们再谈。”拿着乐谱就冲了上去,对彭嘉慧丢过乐谱“嘉惠,这个你能唱吗?”
彭嘉慧接过了粗略的看了一边,略有惊讶的摇了摇头。
“这应该是RB,我不行。”
林枫觉得机会难得,就带着颜慧就上台,这位身材高挑,浑身充满健康活力气息的大美女一上到pub的舞台上,立刻吸引住了人们的视线。
“那女生是谁,这也太正了~”
“也没见过,可能是新人歌手吧?”
“EZ5这种鬼怪聚集的地方,这么会有这种极品,我还以为好看的女生都去旁边蓝月了。”
在观众的议论纷纷中,维森看着面前脸上带着甜美笑容的短发女孩,意识到了林枫的的用意,笑了起来。
“林先生是不是太急了,我们的歌手面试通常只在下班后进行。”
林枫坦然地摊开手:“这首歌我是为我的歌手写的,只有她才练习过,如果不让她唱,你们的演出无法继续。”
旁边的花白头发的老林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催促着:“维森就让她试试吧,只要个能唱的就行。”传看过那张乐谱的乐手也纷纷赞同。
看着自己这些老伙计都手痒得按捺不住,维森也不好拿规矩压迫他们了,颇为无奈地点了点头。
一旁艾伦拿着谱子,指着上面那些音符抱怨:“所以老爸你是要我这么弄这个曲子吗?这怎么可能,这个城里的月光前奏用古筝音加电子节奏?这也太搞了点吧,我弄不出来。”双手一摊,表示着自己的无能为力。
林枫也料到他会有这个反应,上前笑提议提议:“我来吧。”
维森愣了愣,犹豫了一下,他倒并不是看不起林枫,而且这支EZ5的乐队非常独特,并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参与进来的。
大部分喜欢听音乐的人普遍都有一个误区,都认为在pub里,歌手是最重要的灵魂人物,其实事实上,一个pub人气高低与否,最根本是在于pub本身的乐队好不好,老练的乐队能做到随点随奏,随着不同的歌手的风格调整自己的曲风,让每一位歌手都能发挥自己的特色,所以如果拥有一个高水准的乐队,那些优秀的驻场歌手会不请自来。
EZ5的这只乐队绝对是全台北最棒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圈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各个都是大有来头,平时不在pub的时候就跟着一些天王天后们在演唱会里伴奏,而其中以林叔的弟弟,第二号吉他手,拥有一头招牌的狂野卷曲的长发外号老爹的林进章最为知名,当然,他还有另一个让人熟知的名字,迪可牛仔。
不过由于两年前,他们的键盘手离开了,这支王牌乐队从此缺了一角,水准下降了一大截,维森出于无奈只得让自己的儿子艾伦来暂时顶替键盘手的,让他意外的是这一顶替就是两年,两年来无数来面试的键盘手都被刷下来了,原因很简单,要跟上这只乐队其他人的节奏实在是太困难了。
维森用眼神询问了身边的乐队众人,大家也都一个心思,对林枫是否能够胜任键盘手心里没底。
“我看就让他试试吧,反正是间歇期,就当给观众个特别的表演。”林叔无所谓笑了笑。
“是啊,就当两岸交流交流嘛,我们也学习下对岸的传统文化。”鼓手刺猬头小张也赞同。
艾伦带着嘲弄的笑容,把键盘的位置让给了林枫:“来给你弄。”
接过键盘,林枫花了几分钟开始调试着各种特效,这样老式的键盘让林枫这个用惯功能齐全的高科技乐器的人真有些头疼,老林与维森看着他生疏的动作,都露出些许失望的样子,他们这样的老音乐人,都不难从林枫动作判断,他用键盘的时间不会超过五年。
艾伦更是在旁边看着津津有味,对着颜慧挤眉弄眼地说:“小美眉啊,我学过一句内地的话,叫装牛逼,你看我用在你这个经纪人身上是不是很恰当啊。”
颜慧依然甜美地笑着,看着林枫做了一个准备好了的手势,拿起来麦克风,拍了拍艾伦的肩膀,学着他的台湾口音:“小弟迪~用这个词的时候,你应该把前面的那个装字去掉才对。”站到了舞台中央。
键盘声响起,一段古筝的声音与电子节奏同时响起,奇妙的混搭却有一种独特的韵味,随之而来的是颜慧清亮而有力的声音。
“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
总有个记忆挥不散
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
总有着最深的思量…..”
颜慧这几个月的练习的成效终于在林枫的伴奏衬托下,毫无保留的展现出来,复杂的RB转音间却不失情绪的起伏律动,声线中独有的清亮韵味夹带这一些轻松与写意的味道,让人过耳不忘。
在2000以后,国语乐坛涌现出了如陶哲,TENK,方大桐等一大批才华横溢的RB歌手,让这种黑人音乐风格大行其道,这首城里的月光正是TENK重新编曲的新版本,林枫又经过自己的理解加以改编而成。
在场的每个人几乎都听过那首经典的抒情版本,颜慧这富有律动又有新意的演唱方式,立刻就让大家竖起了耳朵,轻快的旋律渐渐让大家开始随意的摆动起身体来,维森与老林则是沉迷的闭眼聆听着,享受这其中精妙的音节组合与颜慧独特的转音方式。
只有台上乐队的众人没有心情享受这首歌曲,他们只能互相苦笑,这个大陆来的经纪人不光是键盘弹的不错,而且用电子音乐模拟了吉他与贝斯的声音,让他们根本无事可做。
这也不能怪林枫,他早已经习惯了一个人跟颜慧伴奏,所以脑子里已经自然把所有的音乐效果都一首包揽了。
而原本的键盘手艾伦却完全愣住了,心态从看好戏转变为了震惊。这些看似完全不合理的组合旋律现在竟然完美的呈现在自己眼前,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一曲唱罢,台下响起如潮水的掌声,尖叫声,喝彩的声音丝毫不比EZ5那些老歌手的差,不少人都开始交头接耳询问颜慧的名字。
维森嘴角轻轻上扬,摇着头,自言自语地感叹:“这小子还真会取巧。”
七十七节 超级键盘手(下)
虽然只演唱了一首歌,但是对于颜慧的演唱功力,维森已经是心知肚明,这位明媚阳光的美女虽然唱的不算差,然而声音的感染力与技巧比彭嘉慧,与黄晓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只是演唱中那些尾音不准,情感不够丰富的问题都被林枫用新颖的编曲与现场的精彩演奏很巧妙的掩饰住了,以至于让观众有一个颜慧唱功很高超的错觉,只有维森他们几个音乐人才明白,厉害的不是颜慧,而是伴奏的林枫。
维森走到林枫身边笑着看了颜慧一眼,对林枫竖起了大拇指,用他那台语腔称赞:“林先生,果然素真人不露像,佩服佩服啊,如果你同意的话,晚上可以跟我和小虎哥吃个宵夜,我们详细再谈谈这个小姐在这里驻唱的细节问题。”
显然维森已经认可了颜慧的实力,林枫不动声色地维森握了握手:“希望我们以后合作愉快。”他来台湾的第一个目的已经达到了,颜慧能在这里经受现场演唱的锻炼,只要假以时日,演唱的情感面与技巧上,上肯定会大大的提高。
老林拿着电吉他走过来,由于刚才几乎都是林枫一个人在表演,让乐队的这些高手们都有种被喧宾夺主的感觉,心里不怎么痛快,好容易遇到对岸的高手,都是技痒难耐,总是有种想与他切磋一下的欲望。
老林笑着对林枫提议:“林先生,如果你还有兴趣的话,不如我们再继续吧。”回头看了一眼艾伦问:“你有意见吗?”
艾伦正低头回忆着刚才林枫的演奏方式,听到老林的话,才从震惊中恢复,连连点头说好,作为乐队里的键盘手,他比谁都希望多看看听林枫的演奏,林枫呈现的技巧远远高于他在台湾看过的其他的乐手,实在是让他大开眼界。
“你是客人,自己选一首吧。”维森显然是对自己的乐队很有信心,EZ5的乐队都是业内的顶尖人物,各个都可以说是音乐界的百科全书物,只要你能叫的出名字的歌曲,他们就能演奏出来。
“那么就MichaelJackson的blackorwhite如何?”林枫稍微想了想,晓得今天不让这些人心悦诚服,以后他们难免会心里有疙瘩,那对于颜慧来说并不是好事情。
听到blackorwhite这个名字,所有的人都是一愣,维森也不由笑了起来:“果然是年轻人,不怕死,来~”老林拍了拍吉他,点这头,连说了三声“好。”
被誉为流行音乐之王的MichaelJackson,是流行音乐历上少见的集作词,作曲,编曲,舞蹈,乐器演出所有才艺于一身的全材,他们的音乐向来就是以明快的节奏与各种音效混合而著称的,这首他1991年出品blackorwhite则是他代表作中少有能以乐队形式演奏的歌曲之一。
艾伦听到blackorwhite的名字,心里在暗自琢磨着林枫为什么选择这首歌来表演,虽然这首歌曲对演唱者来说并不复杂,但是整首歌对于键盘手却要求近乎苛刻,在开头经过一段键盘特效的前奏后,电吉他的声音会自始至终贯穿整首歌曲,而键盘手则必须一直模拟一种非洲的鼓的奇特节奏与鼓手配合,不光是考验键盘手的技巧,更是考验的是键盘手的与乐队的默契程度。
当然这还不最困难的部分,这首歌在中段的时候还会插入一段爆发的旋律,需要键盘手,吉他手,鼓手的一起精密的配合,键盘手不但需要缓和鼓声与电吉他声的平衡感,还要一个人来处理那段复杂的节奏中的独奏,无论林枫的技巧高超到什么程度,现场演奏如此高难度的曲子,是不是有些太冒险了?
辛隆显然是对与这首歌也很熟悉,拿着话筒毛遂自荐,拍了拍维森的肩膀:“维森哥,我来唱这首吧,迈克的歌我拿手。”维森点了点头,他现在心态完全是想让内地的音乐人看看他们EZ5的水准了,内心还真有点期待这首歌到底能演出成什么样子。
林枫试音过后,笑说了一句“要开始了”。
没等乐队的其他人回答,突然手指加快,用一种超乎人想象的速度弹奏起音,乐队的几个都是一呆,慌张的准备跟上他的节奏,看得连一直沉稳的维森都有些意外,要知道这么多年来,他可都没看过自己的乐队这般手忙脚乱的,以前无论遇到怎么样的乐手,他们都能轻易跟上对方步调,配合对方,在pub演奏了十多年的岁月,这些人早已经各个成了精了。
这段精妙的前奏本来不过才几秒,林枫却故意弄成了长了很多,自从第一个音节起,就几乎是一种疯狂的速度在演奏这首blackorwhite,高速到人类极限的手法让观者无一不眼花缭乱,而作为EZ5的王牌吉他手的林叔,竟然在前十秒都找不到任何可以插入的空间。
林枫笑了笑,心中知道下马威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这把节奏慢下了下来,给了一个空档,让老林的吉他声进入,维森与乐队们都露出一种凝重无比的表情,他们感到了吃力,非常的吃力,不光是因为这首曲子的高难度,也是因为林枫给予他们的压力,往常一般都是由鼓手带领整个乐队的步调的,可是这次鼓手根本只能勉强跟着林枫的键盘的音乐,林枫只花了短短二十秒就成为了这个乐队的主导者。
而与乐队的感觉不同,辛隆却是觉得非常的舒服,很快就被音乐带入了情境之中,扭动着身体,兴致高昂地模仿着流行之王的经典舞步,唱了起来。
“itookmybaby
onasaturdaybang
boyisthatgirlwithyou
yeswe‘reoneandthesame
nowibelieveinmiracles…”
台下的人听着迈克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都来了兴致,要知道EZ5向来都是以抒情歌为主,很少有这么流行的口水歌,众人都跟着一边唱着,一边扭动起身躯起来,现场气氛异常的兴奋。
当辛隆的声音一起来,老林顿时觉得林枫刚才他的压迫感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键盘声逐渐成为了主音,而林枫键盘模拟的非洲鼓音则悄无声息的降低了音量,完美的与鼓点的节拍合在了一起,把发挥的空间留给了自己,平滑的过渡让人无法相信他是第一次与乐队配合。
随着辛隆的演唱,终于到那次节奏的转换,艾伦原本吊儿郎当的脸上都不由都露出紧张的神态来。
这个节奏的转换,按道理来说本来是该老林提示林枫接手的时机的,但是由于老林太久没演奏的如此尽兴了,一时间忘记了林枫是初次与乐队配合,没有发出任何的提示信号,而让维森与艾伦惊讶的是,此时的林枫却像是早就知道好了一样,轻而易举地接上了尾音,没有留下一丝缝隙,把一段高速强烈的独奏完美无缺呈现。
这些天林枫在EZ5做足了研究功课,对于台上乐队的演奏的一些习惯已经了然于胸,就算他们不说,林枫也能很清楚的知道他们究竟准备怎么做。
李雨晴看着台上林枫的光芒四射,歪着脑袋嘀咕:“这家伙究竟是来台湾自己出风头的,还是来培训我们的?”
艾伦在旁边听到这句话,眼里冒着光,一个健步冲到了李雨晴身边,甩了甩额头的刘海问:“师姐,你是说枫哥是来这里培训你们的?就是说要在EZ5留很长的时间啦?”
李雨晴冷着脸看了一眼艾伦:“别乱叫啊,谁是你师姐,枫哥...你可以再恶心一点。”
艾伦吃过一回亏,看着李雨晴脸色一沉,赶紧注意着她的脚下,生怕她又毫无预兆的一脚过来,谄媚地笑说:“你让我们EZ5培养你们,然后,我就想说让枫哥培养我,你说好不好,师姐。”
七十八节 练习开始
每天早上的9点钟,是EZ5这个喧闹的场所一天之中最宁静的时刻之一,做清洁的娟嫂正拿着拖把打扫着,每夜狂欢后的pub总是那样一片狼藉,娟嫂一边打扫,一边听着熟悉的音乐响起,不由望着舞台自言自语地说:
“这个死艾伦,天天都弹这个鬼调子,都不嫌烦的。”这一个月来,娟嫂每天早上来打扫的时候,同样的音乐声就在这个准点响起,单调的节奏,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让她这个平时还算有耐心的人都开始变得有些烦躁了。
“终于完了~~”艾伦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心疼的摸着自己有些发红的手指,有种大功告成的喜悦,今天的两遍练习只花了两个小时就完成了,已经破了他以往的最佳记录了。
听到音乐声结束,一直坐在一旁写谱的林枫,才抬起了头,抬了抬眼镜不以为然地说了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