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1 / 1)

在WTO下生存 图书堂 2000 汉字|3 英文 字 27天前

好的观点也该抛弃了。

3.『政府』的宏观把握不可缺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根据对需求变化和不同产业在结构升级中作用的分析,可以认为,在新世纪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调整产业结构重点有三个层次:

第一,在近期可以从高档家电等耐用消费品、数控机床等基础机械化专用机电设备的进口替代做起。例如,近几十年大量进口的换代型高档家电、计算机元器件、数控系统、轿车等产品的国产化。

第二,借鉴国际经验,可根据我国的技术优势,选择一批市场需求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的非成熟技术产品,重点给予扶持,加紧进行独立的研制工作。

第三,微电子、机电一体化产业一定要作为重点当中的重点来发展。半导体在80年代已被列入基础产业。我国必须加速发展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系统软件等产业,切不可再贻误时机。

在进行产业政策调整时,要把过去的地区倾斜政策变成为产业倾斜政策。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即产业政策通过列出国家重点支持产业、国家鼓励发展产业以及国家限制产业的清单,明确指明哪些产业具有发展前途,哪些产业需要调整,哪些产业面临衰退等,从而为微观经济主体做出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把产品排排队,哪些优先,哪些置后,然后确定哪些产业应该保护,哪些产业应给予较多保护,哪些产业不能保护。这里所说的保护是在世贸组织原则允许下的合理保护。无论被列入保护的企业还是没有列入保护的企业都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

4.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加快组建中国的跨国公司

对于企业来说,关键是提高竞争力。实行生产系列化与产销网络的一体化,能够有效地抑制国外竞争『性』商品的进入,『政府』筑起的高关税、进口配额等壁垒,虽然也能有效地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入。但使用过度,会招致其他国家的报复,且对国内企业健康成长不利;尤其在"入世"以后,这些手段的采用受到很大限制。与此相比,在国际竞争中,由企业自主采取的防止、阻碍竞争者进入本企业市场领域的对策,是完全正当的竞争手段。在这些手段中,生产和销售网络的一体化,是由若干国家经验证明最为有效的战略防御手段。企业的竞争力最终将反映一个国家的竞争力。竞争力是"入世"后利用机遇和应付挑战的基础。

同时,组建跨国公司有利于发挥我国传统产业优势,并能带动高新技术产业优势和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能够充分利用别国资源(人、财、物、资源、技术等),生产出符合国际市场需要的产品;还能推动我国外贸出口,从而增加出口贸易的竞争力。中国要想发展对外贸易就要同跨国公司打交道,中国要想向世界市场进军,也必须倚仗中国自己的跨国公司。

中国"入世"之后,要在现有大企业集团的基础上尽快组建中国的跨国公司,并依靠这些跨国公司走向世界。

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民族经济和走向工业化的过程中,一般都是实行保护贸易政策。这是由它们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实力决定的。如果不这样做,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势必将被发达国家占领,而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工业必将被扼杀在摇篮中。有关人士指出:中国在经济全球化之下,必须采取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相结合的政策,在对外经贸方面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中国的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相结合的政策

中国的贸易政策能否适应wto规则,已经关系到我国的民族产业的发展与壮大。

20世纪50年代后,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先后实施了进口替代战略,即:采取关税和各种非关税限制措施限制重要工业品的进口,以扶植和保护本国有关工业部门的发展,达到用国内产品替代进口产品的目标。在一定时期进口替代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同时也是发展中国家。因此,中国相当长的时期是必然是要实行保护贸易政策。

中国"入世"以后,中国的保护政策和手段将有些变化。

首先中国将基本放弃保护贸易政策,转而采取贸易自由化为主的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相结合的管理贸易政策,这是由中国国情和当前国际贸易形势所决定的。

放弃保护贸易政策并非意味着放弃保护。现阶段,如果放弃保护,中国的国内市场仍有被洋货占领的可能,民族工业仍有被跨国公司挤垮的可能,而这种状况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中国"入世"以后还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政策。

中国"入世"之后将如何进行保护呢?保护的手段仍然是两种。一是关税,关税下调50%以后,我们将主要利用灵活的差别关税来进行保护,在这方面大有可为的;二是非关税限制措施,许可证虽然将逐年减少,但在二三年内仍将被使用。过去大量的行政审批手续是不能再用了,我们将转而像其他国家一样使用更加隐蔽的非关税限制措施,如技术标准限制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等。

与此同时,世贸组织原则所允许使用的手段,特别是世贸组织给予"世内"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措施,我们都要充分利用。国门打开后,洋货进来过多,造成外贸赤字过大,我们就可以立即采取限制措施,像泰国前些年做过的那样。

当然,中国"入世"之后,保护的『性』质、时间和范围都将发生根本改变。

我国民族企业的许多行业仍很脆弱,需要国家的政策保护,如果使这些行业失去保护,许多民族企业则难以生存和发展。但是,国家不能过度保护幼稚产业,对民族企业的保护要适度,积极参与竞争才是民族企业成长的关键。有关专家指出:

(1)适度的保护是促进民族企业竞争力提高的重要途径。

发展中国家,尤其像一些发展中小国,在经济发展中,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及幼稚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没有一定的需求作为支撑,其开发的货物或服务不具有国际竞争力,则只能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