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会音讯永绝……
还好圣尊似乎能够明白他的那些小心思,很大方地承诺不会对楚云霄袖手旁观,陈瑜也就不用在此事上犹豫为难了。
可现在……
陈瑜微微抬起眸来,目光惘然若失。
——我真的要放弃这里的一切,回到那个只有楚云霄的小说世界里吗?
陈瑜面色几变,陡然却握拳一砸额头,心道: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我又不可能马上说回去就回去。这样伤春悲秋的,也太不男人了。
仿佛下定决心似的,他立即起身走向洗手间,打算用冷水敷面,让自己清醒清醒。
冰凉的自来水果然冻得陈瑜微微一哆嗦,整个人顿时清醒了许多。
陈瑜抬起头来,目光却不由在瞬间落在镜子上。
看到镜子里有些陌生的青年影像,陈瑜不觉一呆,回过神后只觉得稍稍汗颜。
……用了这么久穆天齐的壳子,连自己本来的壳子都不习惯了。乍看之下,还想咆哮一句:怎么又穿了?!
曾经用过二十五年的身体毕竟很熟悉,陈瑜仔细打量了镜中影像一番,算是接受了他现在的、也是本来的模样。
不过……
陈瑜有些郁闷地扯了扯脸皮。
……哼,楚云霄要是敢嫌弃我真正的相貌,老子一定叫他好看!
其实陈瑜的妹妹陈琳在大学里也算是系花级的人物了,作为同胞的亲哥哥,陈瑜的容貌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但也许是上天一时间手抖了,陈琳的容貌恰好融合了父母的所有优点,而陈瑜的容貌,虽然不是包含了父母所有的缺点,却也差不离了。
单眼皮,瓜子脸,眉毛细不够man,身高一米七八,身材因为总宅在家里的缘故比较瘦,虽然不是弱不禁风,但是一看起来就不是能打能扛型的。唯一可取的是皮肤很白,怎么晒也晒不黑,常被陈琳羡慕嫉妒恨。当然这一点,陈瑜自己倒是非常不喜欢,他比较向往一身小麦色的肌肉,只可惜没那个毅力。
陈瑜对自己的样貌并没有哀叹多久,很快便洗漱完毕,走出屋子。
他心里还是有些茫然,不知道眼下该做什么是好,便索性去外面走一走。
已是四月底的晚上并不算很冷,陈瑜也只是拿了一件薄外套,穿上后便径直出去了。
出了整栋楼后,还没走出几步,却只听一个颇为轻佻的青年声音倏然响起:“哟,今个儿是什么吉日良辰,陈大美人居然肯出香闺了。”
陈瑜看清楚来者是谁后,顿时满脸黑线,嘴里几乎已是本能地反驳出口:“美人你妹!不许这么叫哥!”
条件反射地说完之后,陈瑜才有那么一秒钟的怔忡——他真的,已经变回陈瑜了。
来者姓高名煜,长相倒也不坏,白白净净、清清爽爽的,不过眉眼总有几分不正经的样子,看着就容易让人觉得此人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徒。
不过陈瑜却深知高煜很有几分能耐,看上去冲动好骗,其实头脑灵活心思多,特别会赚钱。而高煜正是陈瑜高中时的同班同学,上大学时又在一个学校里,性情爱好又颇为相投,因此倒也勉强算是陈瑜的密友之一。
关于美人这个外号,倒不是因为长相问题,而是因为陈瑜名字的谐音。
本来光他一个人,也不至于会被取这个外号,但不幸在高中的时候,他同班有另外一名同学姓骆名彦,合起来恰好是“沉鱼落雁”的谐音,所以有一次被人无意间连着一起叫,就立马被人反应过来,起哄取笑了。
之后两人被合称为“沉鱼落雁二大美人”,恰恰又都是男生,不得不说是十分尴尬。
幸好高中毕业了,大家各奔东西,这个外号也就没什么人叫了,高煜因为跟他一个大学,算是为数不多还时常拿这个外号来取笑他的人。
而陈瑜至今仍记得很清楚,当年那个带头起哄的人,正是高煜。
此时见到高煜,陈瑜倒是被勾起了几分怨念,没好气地道:“你小子怎么来这里了?我记得你家离这里起码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吧?”
高煜依旧嬉皮笑脸的,答道:“来特意看你啊,不感动吗?你这样可太伤我的心了。”
陈瑜眉毛一挑:“得了吧,你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我会在这个时候出门?又没事先约好。”
高煜这才如实说道:“本来是来接小丽出去玩的,不过她又临时改变主意了,丢下我去跟她那些女性密友出去逛街,叫我直接回去,我想着你也住在这附近,就来过来看看能不能撞上你。”
陈瑜知道,高煜看着有点花,对于女友于丽却呵护备至,可以算是“二十四孝”的模范男友了。
他跟高煜这么嬉闹一番,心底积攒的郁气倒是去了不少,脸上也不再布满阴云。
这一下,陡然却觉得肚子有点饿了,正想好好安抚五脏庙,只听高煜说道:“看来你也没什么事的样子,走,一起去吃个饭吧。咱们也算好久不见了。”
陈瑜也就答应了。
103八十五剥茧抽丝
晚饭吃得还算尽兴,高煜请客,弄了个包厢,叫了不少海鲜。
陈瑜慢慢饮着啤酒,心里倒是有点怀念起在小说世界里的清淡食物来。调味品是没有现代这么多,但味道着实不错,摆的样式也像一幅图画似的。
吃过晚饭后,陈瑜跟高煜就各自回家了。作为多年的好友,高煜已经很了解陈瑜的宅属性,也就不浪费口水邀请他去外面玩了。
陈瑜一个人漫步回到家里,按照习惯开启电脑,打开正在连载的小说文档,却不禁立刻发起怔来。
……他此时实在提不起心思去写文。幸好之前还攒了点存稿,可以不必担心断更的问题。
鬼使神差的,陈瑜打开了网页,搜寻到了他的第一篇小说《剑惊天下》——也即是楚云霄作为主角的那篇小说。
这是他的第一篇小说,也是他的第一个坑文。还是当年他在大学时抽空写的,曾经耗费了不少心血,光是为人设/场景/武功/法术等等都写了好几万字,后来因为赶毕业论文才暂停了更新,等到论文交上去了,却蓦然失去了动力,就彻底坑掉了。
之后陈瑜索性弃了这个名叫“执笔落墨”的马甲,起了个新笔名叫“暮雨”,继续一个网络写手的写作生涯。
当然,后来那些文,他都完结了,而且还保持了日更五千,否则也混不到签约作者,虽然目前达不到大神级别,但也勉强算是半个粉红了。
虽说写的文多了,也渐渐有了一点人气和固定读者,但陈瑜心里最喜欢的,也至今印象尤深的,还是最初的那篇永远坑掉的《剑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