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1 / 1)

全职军医 绝世猫痞 2000 汉字|34 英文 字 1个月前

列军港的环境,于是在简单教了他一些操作要领之后,给了他操作小飞船的权限。越是智能化的东西操作起来就越傻瓜,巫承赫很快就学会了驾驶飞碟,将汉尼拔送到军部,便独自在加百列上空转悠。

  和便宜爹的第一次见面堪称和谐,但巫承赫总有着强烈的违和感,主要是汉尼拔对他的态度太好了,完全超出了普通男人对“意外产物”正常反应。如果汉尼拔深爱着巫溪,或者和莉莉兹多年无子,那他这么做还情有可原,但明显巫溪只是他的泡友,他又有马洛这个金光闪闪的天才儿子,为什么还要对自己这么好呢?

  怎么看,汉尼拔都不是一个爱心泛滥的男人啊……

  巫承赫心情莫名沉重,尤其想起蹲在汉尼拔肩上那只黑栗雕,那货在吃饭的过程中一直不停地看着他,还在他周围找他的量子兽,要不是他心理素质过硬,恐怕早就被看出端倪了。

  话说回来,昨晚梦里那只会变色的蛋到底是什么东西?不会是他的量子兽吧?

  坑爹啊!人家的不是萌萌猫就是霸气鹰,他长一个蛋算是怎么回事?过两天会孵出来个鹌鹑吗?

  摔!说好的萌宠呢!

  巫承赫糟心的不行,开着飞碟四处乱晃,晃了一整天肚子饿瘪了才往回走。

  回到住处已是傍晚,社区大门口的广场上不知何时竖起了一个巨大的全息三维广告,说一个叫“King”的青少年偶像2月14日要来加百列军港,搞一个“宇宙垃圾与人类未来”主题的行为艺术表演,旁边的临时售票处已经排了几十米的长队,一大群少男少女跟吃了猫薄荷似的排在那,口水拖了一地,比见了亲爹还激动。

  起码比他见了亲爹还激动。

  巫承赫看着全息广告上那风一样的男纸抽了抽嘴角,这个“King”长得挺帅,典型的华裔,高大修长,剑眉凤目,就是留着一头脏兮兮的长头发,编着无数小辫,头上还缠着一条类似加勒比海盗的红头巾,看上去就像刚请村口王师傅做的杰克船长山寨模仿秀。

  艺术家什么的太高大上了,巫承赫两辈子都没弄清楚他们跟杀马特有什么区别,看着King先生那乌黑的指甲、青紫色的眼圈,唯一的感觉就是特想让他赶紧去做个体检,看肾脏和肝脏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不过看到他的耳朵巫大夫又觉得自己想多了——一个能给自己耳朵打四个耳洞,且每一个都穿上子弹(没错,是真·子弹)的男纸,他应该已经不在乎自己的肝脏和肾脏了。

  巫承赫带着被杀马特清洗过的三观回到家里,照照镜子觉得对自己现在的身体也不是那么排斥了——起码他还是个正常人。

  此时此刻,他还不知道这个全身都长满脑洞的杀马特其实就是上帝专为整他而设计的存在。

  他更加不知道,不久的将来,他的向导身份也会因为这货差点暴露在全校同学的面前。

  传说中的孽缘,它就是这么吊!

  作者有话要说:  忍不住黑了一下棒子……

  攻君还要几章才会粗线,但他强劲的杀马特光环将会提前袭击巫大夫。

  【说明两点昂,第一,异能者和向导都是有量子兽的,因为他们的DNA里都有野兽片段,只是异能者的量子兽一般都是强攻击型动物,向导的则都是些呆萌……至于巫大夫的量子兽是啥……先保密吧,不然他会疯掉的……

  第二,这不是父子文。】

  感谢:

  早莫藻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03-02 16:07:52

  纳兰十七扔了一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4-03-02 15:12:39

  bluestone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03-02 13:24:34

  刚刚弄人弄人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03-02 13:08:21

  看见了萌主大人么么哒~

☆、非主流技能超贴心

  天黑透了,巫承赫做了点营养素果腹,洗完澡躺在大床上玩个人智脑,在系统的引导下加了一个叫“基础学校十年级”的互动群,这玩意跟一千年前的微信有点像,里面聚集着一大群他未来的同学们。

  群里的公告板上贴着很多海报,都是联邦一些知名艺术家即将来加百列表演的广告,这年月虽然联邦政府军力式微,但在文教艺术方面还是远远超过远航军这边的,尤其在青少年圈子里,他们的男神女神以及不男不女的神,大多都是出自于联邦首都所在地——敦克尔星球。

  海报中人气最高的还是那个杀马特男神King,据说这货居然是联邦总统的亲弟弟(巫承赫不禁感叹总统阁下真是想得开),粉丝多得不得了,连远航军首席青少年偶像马洛——没错就是巫承赫现在的便宜弟弟——在他面前都只能俯首称臣。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脑残粉的地方就有腥风血雨,留言板上掐着好几个热帖,大多都是King和马洛的粉丝在对掐,甭提多热烈了,从长相到身材到智商,连丁丁长度都被YY出来比了个长短,堪比微博“甜咸大战”,看得巫承赫津津有味。

  不过这俩人确实也有挑起腥风血雨的资本——一个是总统的弟弟,一个是统帅的儿子,不战一战都对不起世界局势!

  巫承赫躺在床上脑补着“相爱相杀”、“虐恋情深”、“豪门高干”等天雷狗血梗,然后愉快地睡了过去。

  迷蒙中又来到了丛林当中,四周大树参天,荫翳蔽日,那枚蛋还窝在草窠里,一动不动,散发着淡淡的柔光,像个浅橙色的灯泡。

  巫承赫决定给它起个名字叫“小灯泡”。

  连着两天出现在同一个梦境,感觉有点诡异,但只要有小灯泡在,似乎心情就特别踏实放松,巫承赫在梦中翻了个身,安心睡去。

  不知何时,门响了,巫承赫睡觉很警觉,立刻醒了,睁开眼,感应灯正缓缓亮起。

  “对不起,吵醒你了。”汉尼拔穿着军装,腋下夹着军帽,手中提着一个公文包,像是刚刚下班。

  “哦,没事。”巫承赫放松下来,“我不知道你晚上住这儿,我还以为你回家了。”

  “唔,本来是要回家的,但想到你刚来加百列,也许会感到孤单,需要人陪。”汉尼拔将军帽挂在衣架上,脱掉军装外套,露出里面浅灰色的衬衫。他的体形好极了,胸肌轮廓分明,将衬衫撑得有型有款。

  巫承赫无心嫉妒便宜爹的身材,道:“不会啊,我又不是小孩子。”

  “哦?那是什么,小大人吗?”汉尼拔微笑,摸了摸他的头,道:“抱歉,我没注意到已经这么晚了。”

  “是我睡得太早。”巫承赫看看时间,不过午夜两点,以异能者的作息来说,再晚两个小时睡觉都没关系。

  “睡吧,我要洗个澡。”汉尼拔说。巫承赫重新躺下,想到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