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 章(1 / 1)

原始再来 月下桑 2000 汉字|1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命挣扎,却像被五指山压住的孙猴子,死活挣脱不出去。

  他就这么满头大汗的醒来了。

  果然,又是路易。

  “路易你快压死我了……”懊恼的叫着,孟九昭用力从路易的翅膀下爬出来了。

  一瘸一拐的走出去嘘嘘,他遇到了同样一瘸一拐走过来的维塞尔。

  两人露出一抹心知肚明的微笑。

  宝宝又被路易压了←by维塞尔。

  维塞尔又被西塔压了←by孟九昭

  经过不懈的努力,维塞尔终于在两年前成功的被西塔压倒了。

  从此他就成了孟九昭的常客。

  孟九昭如今是卖膏药的,没错~就是那种“哪疼贴哪儿,一贴包灵!”的膏药。

  一开始只是由于路易的换牙疼疼的太厉害,孟九昭看不下去,凑集各种草药做了一贴膏药,结果药到病除,路易的旧牙很快就掉了下来,新牙也长得比其他人快;

  到后来,白在捕猎过程中又断了牙,孟九昭给他做完拔牙手术之后又是一贴膏药贴上去,新牙很快就出来了;

  再然后,部落但凡牙疼脑热,跌打损伤,大伙儿只要有点不舒服立刻就往布莱克家跑,一而再再而三,孟九昭的口碑就做起来了。

  生意越做越大,现在,甚至猛领地以外的恐龙都会来找他看牙买膏药。

  撇完小条重新跑回去的,路易已经醒了,非但醒了,他还抓了一头猎物,已经剖好,就等孟九昭料理了。猎物端正的放在烤架旁,配料也齐备了,可是路易却不在。

  看着那头巨大的梁龙,孟九昭认命的走过去,拎起梁龙的脖子,大刀一挥,脖子应声而落。

  早在四年前,无意中发现铁矿石的时候,孟九昭整个人都兴奋了!

  他立刻激动的把矿石拖回来了,用了各种方法好容易才得到一块粗糙的铁胚,那个晚上,他激动的一整晚没睡觉。

  铁啊!工具啊!

  这简直是铭刻史册的事情喂!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辛辛苦苦做出来了一把刀,却被爷爷一爪子切断了,最终剩下来的半把刀被灰心的孟九昭捡起来,当做菜刀了。

  虽然砍个堪塔斯什么的很困难,可是切个菜,剁个脖子什么的还是很得心应手的。

  可怜世上唯一一把菜刀啊!就这样被埋没了……

  心里森森的感慨着,孟九昭拎起梁龙脖子上烤架了。

  路易如今刚好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他饭量很大,由于正在长身体,他比布莱克和白吃的还要多,如果放任他吃,估计整个部落的饭他一头龙就可以吃完。好在他的捕猎能力前所未有的优秀,从五年前开始,他就可以为自己提供食物了。不仅仅是他自己的食物,连孟九昭的食物他都一手包办了。

  如今的路易不太喜欢和部落一起用餐,他更喜欢在家用餐。

  “开饭啦!”香喷喷的烤肉做好了,孟九昭送了一条尾巴到部落集体用餐的地方,然后就开始招呼家里其他人吃饭。

  爷爷是第一个跑到的,他老人家一看就是刚从窝里出来,身上还沾着窝里的干草。

  他老人家最不计较了,屁股留给爷爷,妥妥的没错还会受夸奖;

  布莱克爸爸和白爸爸双双并列第二,这两位一看就是整理过仪表后出来的,脸洗好了,手也干干净净。

  两个爸爸比较偏好后腿肉,于是孟九昭叉了两条后腿分别放到爸爸们的盘子里。

  接着,给自己弄了点柔软的腹部软肉,孟九昭也开吃了。

  一边吃,一家人一边亲切的交谈着,忽略掉爷爷巨大的身材和时不时发出的低吼,这简直就是地球平凡一家人的早餐餐桌。

  然后,大家都快吃完了的时候,路易终于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阿修修的脑洞剧场:

西塔:哼,虽然劳资确实被维塞尔是犹他盗龙的真相给吓着了,但是身为女汉纸,劳资是不是把情绪外露哒!不过……咦?我好像忘了神马事?(°ー°〃) 维塞尔:Q_Q,西塔,虽然你的背影也很迷人,但是你真的不擦擦屁屁上的血先吗? 【论西塔的女汉子值】

ps路易小鸡变成什么样子了那?

下回分解!

  ☆、106

  如今的路易可再也不是以往毛绒绒的小鸡样子了!

  小巧可爱小翅膀变成了巨大的黑色羽翼,毛绒绒的胖身子拉长为流线造型的龙身,圆溜溜的大眼睛被细长犀利取代,不知道是基因太好、还是布莱克白把他照顾的太好了,如今他的个子甚至比布莱克还要大一点。

  现在的路易怎么看都是一头成年堪塔斯了。

  虽然,他其实还没成年==///

  喂!明明比我小,却长这么高!犯规!你好犯规啊——

  每次看到路易邪魅狂霸跩各种拉风的走过来,孟九昭心里都愤愤不已。

  明明每天的食谱都一样,凭什么路易长成那样子,他却还是这样子呢?

  路易:雄性堪塔斯,身高13米,体长12.5米,鳞片颜色黑色,眸色:金色

  孟九昭:雄性堪塔斯(?),身高180公分,体长25cm……,鳞片……根本没法对比啊摔!

  曾经两个人可以手拉翅膀一起跑步的时光一去不复还,路易如今……实在太高不可攀了(囧)

  高不可攀的不仅仅是指他的个子。

  明明自己才是从未来文明社会穿越来的,可是和路易一对比,孟九昭立刻觉得自己根本就是原始社会土著。

  明明是一头野兽,可是路易的仪容举止优雅极了,他站在哪里,哪里就是一道风景,狩猎的时候,打磨鳞片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如果现在有相机可以拍照的话,那么随便什么时候拍路易,都可以定格到非常完美的画面。

  路易是带着花来的,每天早上散步过后摘些鲜花回来已经成为他的习惯性行为。随着路易越长越大,他每天带回来的花已经多到孟九昭根本抱不住的地步了。

  抽出一朵花交给孟九昭,路易亲昵的蹭了蹭孟九昭的脸,然后是三位长辈,和每位家人都打完招呼以后,他便准备入座了。

  和爷爷每天蹭过来的臭脸完全不同,路易的大头什么时候贴过来都是香喷喷的。也正是因为路易良好的生活习惯,孟九昭这才不抗拒路易每天伸过来的大头。

  嗅嗅今天路易带回来的话,孟九昭将花别在腰上,径直走去烤架那边,双臂用力,他把架子上那段长长的脖子叉到路易盘子里去了。

  路易的双眼不明显的亮了一下,看了看四周,确认没有其他人以后,两根短爪子立刻抓住梁龙的脖子,脚爪子同时踩住尾巴尖,他便开开心心开始啃脖子了。

  左边啃啃,右边啃啃,时不时还要抱着脖子转个圈,路易啃得如痴如醉。

  事实证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