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7 章(1 / 1)

上庄迟不想马虎,“大哥,你一定要去医院。你我都不知道纱布里面的情况怎么样,本来快好了,由于你前天长时间浸水,导致炎症,现在伤势到底怎么样谁也说不准,医院里设施齐全,明天你上午十点准时到医院,要是你不去的话,我就派车来压你!”

抢在黑司曜拒绝前,钟未昔拉住他的衣角说,“曜哥哥,你就听庄迟的话吧,他是医生,完全是为你着想。”

黑司曜看她眼中盛满乞求,完全没话可说,拍拍她的手背,“好,不过你得陪我去。”

钟未昔赶紧点头,庄迟朝她暗暗竖了个大拇指。

夜半,钟未昔一觉醒来,黑司曜习惯性地把她焐在怀里,面朝同一个方面,两个人之间完美地贴合着。

她的颈下枕着他手臂,那结实的肌肉让人心底绽出安全感。吃过晚饭,他被一通电话叫过去,然后让她先睡,他去了书房,不知道在忙什么。

难道是她听错了或是理解错了吗?黑戎没有抢他的地盘,或是抢的不是重要地盘,所以他还忙着进行管理?

但,也有一种可能,他是想重新夺回来,正在和下面的人商榷。

你争我夺,什么时候是个头?

再也睡不着,这种情况这两年来极少在她身上发生,悄悄拉开他的手坐起来,却移不开半点距离,一动他就醒了。

“怎么了?”他的声音被睡意渲染,变得低沉磁性,台灯很快就亮了,大手指在她脸上温柔地抚动,“睡得不舒服?”

“你什么时候睡的,我怎么不知道?”她没有挣扎起来,贪恋他有力的温热怀抱,慢慢翻过身,与他面对面,望着灯光下他带着睡意的俊颜。

“我躺下大半夜了,是你睡得沉,没发现。”他唇角一勾,似是调侃,“我看我要改口叫你小懒猪了。”

一阵熟悉感在耳边一划而过,激得她倏然失神,似乎在挑灯镇的时候她最爱睡懒觉,牧离就爱这样叫她,不过差一个字,一个是小懒猪,一个是小懒虫。

不,理智把她拉回来,在曜哥哥怀里怎么能想起牧离呢,虽然他们没什么,但是曜哥哥最不喜欢牧离插在他们中间。

“昔昔,在想什么?”他将脸埋在她长发里,整个压在她身上,沉沉的重量压得她喘不上气,“昔昔,不要告诉我你在想那个阴魂不散的江牧离!”当他不知道?那小子从国内跟到香港,又从香港跟回来,真的是可恶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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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xs51.com307章 你是我的牧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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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未昔心口突跳,不想隐瞒,其实也没什么好隐瞒,“曜哥哥,不要生气,我承认我是有突然想到他,可不是你想的那种想。(请牢记我们的网址.)”

她急急的解释,他俯看着她的脸,认真盯着她的眼神,转眼气势弱下来,笑了,“逗你的,小傻瓜,到现在我还怀疑你对我的感情吗?”

“原来你骗我的,大骗子,曜哥哥是大骗子。”她的小粉拳不停地打着他。

“刚才那么担心?”他也不躲,享受着她娇嗔中带来的小情趣,偏偏贪心,想听她亲口承认。

小小的拳头,柔柔的力道,打累了,也够了,她才算是松了口气,“何止担心,简直紧张得发疯,你忘了上次因为你误会牧离,恨不得要把他给杀了。”

她转过身,背对着他,他低笑着,带着欣喜与满足伸手将她揽进怀里。

从来不想看她的背影,过去不想,以后也不想,他喜欢揽她在怀里的感觉,与他的身体这么契合,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恰到好处。

每次从身后抱她在怀里,总感觉他们天生是应该在一起的,因为他们如此合适,好象是注定他们是彼此的半圆,独一无二。

“还说我呢,你要是不用言语激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神像害怕失去的表情,我不会向他下狠手。”

他用力抱着她,这种占为已有的强势拥抱紧得让人透不过气,却生出一种心安,她撒着娇低声数落他,“我都讲过了,我和他没有什么,我那不是有苦衷的嘛,你不是平常很聪明,那也看不出来……”

“我那时候在气头上,男人嫉妒起来比女人更可怕。”他托起她的小脸转过来,小心拨开额上的刘海,去在白皙的额上寻那道伤疤,几乎乍一眼看上去没什么,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得出来,有一块地方颜色比别的地方深一些,呈扁圆形,足可见当时她下了多大的力量去撞墙,用这种自残的方式求他放江牧离一条命。

手指怜惜般抚上那道伤疤,“还疼不疼?”

她摇摇头,他背着光,台灯的灯光从他脑后打过来,她竟然在他浓密的黑发中看到了一根银丝,“别动。”

他真的不敢动,她支起身子,费力地把那根白发挑出来,举到他面前,“你的白头发,老喽。”

“老不了好吗?”他抱着她,让她贴在自己怀里,在她耳边渐渐低声,说不出的柔软,“最好能一夜白头,永不分离。”.生~-网最.好看.的女生.

女人天生是爱听甜言蜜语的动物,何况这是他真心话,她顿时就甜甜地笑了,感慨说,“以前常听人说白头到老,那时候想那得多久啊,现在我陷在幸福里才发现,原来真的不长,一眨眼或许我们已经七老八十了,坐在槐树下翻着年轻时的照片。”

他的心像被一下子挠动,忍不住吻住她,托高她秀气的小下巴,像要把她揉进身体里,密密契合,“对不起,昔昔,过去做了那么多伤害你的事,昔昔,我爱你,只是爱,就是爱。”

一言一语化成雨落到她心里,她软软的靠着,听着他如潮汐般澎湃的心跳,沉稳的呼吸,以及甜蜜的爱语。

小声哽咽着,怎么就这么快呢,波折的十三年,一眨眼就过去了,小手沿着他的胸口往上摸,按在密密冒出来的胡子上,被他按住,转而吻她的手心。

彼此凝视,目光交融,像初遇的那一刻,眼中没有阻隔,心中没有伤痕。

“昔昔。”

他失神地叫着她的名字,有一种莫名的感伤在胸口激荡。

他抚向她脖子上那只小羊吊坠,从她十一岁,他十六岁那年认识起,她就是他的小羊,他不是想吃她的狼,原来他一开始就把自己的角色弄错了,他不是掠夺者,他是牧羊犬,保护羊群,守护着她的牧羊犬。

他接近她,凶她,恼她,吼她,伤她,到后面的吻她,宠她,疼她,不是因为想吃她,一切全是因为爱。

小时候她就爱哭,他一看到她哭就烦,那时候他忽略掉心底那种闷痛的感觉,恐怕那时候就爱上了吧。

因为不懂,所以错过,因为迷茫,所以错失,在茫茫人海中与她失之交臂。幸好,兜兜转转,历经波折,又绕回来。

她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