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85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6天前

见于表者五十有九人,而立传者不及其半”;“本纪或一事而再书,列传或一人而两传”,等等2。

鉴于《元史》的成书草率和它所受到的种种指摘,自明朝以来就不断有人企图增续和重修,先后成书的有明代胡粹中的《元史续编》,清代邵远平的《元史类编》,洪钧的《元史译文证补》,曾廉的《元书》;民国以后屠寄的《蒙兀儿史记》,柯绍忞的《新元史》等。

《元史》的版本很多,最早的是洪武刻本,洪武三年秋七月《元史》修成,十月便已“镂版讫功”。嘉靖初年,南京国子监编刊二十一史,其中《元史》用的是洪武旧版,损坏的版面加以补刊,一般版心有嘉靖八、九、十年补刊字样,是为南监本。万历二十四年(59)至三十四年(0),北京国子监重刻二十一史,《元史》也在其中,是为北监本。清乾隆四年(739)武英殿又仿北监本重刻《元史》,是为殿本。乾隆四十六年(78),对辽、金、元三史的译名进行了谬误百出的妄改,挖改了殿本的木版,重新印刷,通称乾隆四十六年本,这是最坏的版本,毫无可取之处。道光四年(824),又对《元史》作了进一步的改动,重新刊刻,是为道光本。以后还有各种翻刻重印的版本,通常为治元史者所不取。935年,商务印书馆以99卷洪武本和南监本合配在一起影印出版,是为百衲本,此在通行各本中最接近于洪武本的原貌,为治元史的中外学者沿用了四十余年。97年4月,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元史》,以百衲本为底本,用其他各种版本进行校勘,还吸收了前人对《元史》校勘的成果,并利用了大量的原始资料,校正了有关史文,这是目前最好的版本。

《日知录》卷二六《元史》。

2《潜研堂文集》卷十三《答问十》。

《元典章》本书全名《大元圣政国朝典章》,0卷,附《新集至治条例》,编者不详。元成宗大德七年(303),曾规定各地官府编类中统建元以来的“圣旨、条画及朝廷已行格例,置簿编写检举”,作为官吏遵循的依据。所以沈家本于光绪戊申(908)为《元典章》撰写的跋文中即认为“此书当日乃奉官刊布,以资遵守,非仅为吏胥之钞记”。但有人以为此书“殆吏胥所钞记,然主其事,似为坊贾也”。

本书是一部元朝法令公牍文书的汇编,上起世祖中统元年(20),下迄英宗至治二年(322)。分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十大类,《新集至治条例》分国典、朝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八大类,各大类之下又有门、目,目下列举条格事例,全书共有8门、47目、239条。

此书是研究元代历史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保存了大量的原始文献资料。书中具体生动地反映了元代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书中抄引的圣旨和中书省、御史台的文件,保存了元朝最高统治集团议决政务的记录,从中可以看出元朝政府决定和处理政务的准则、方法和过程。社会经济史料主要集中在户部各卷中,是研究元代经济极为宝贵的资料。有关土地买卖、租佃关系、会种科差、课税制度、手工业生产、商业贸易、元代币制、高利贷盘剥及农业政策和村社制度等情况,都有详细的记载、生动的反映。吏部各卷对元代各类官吏的官职、品级、职责、任免、升转、考核,各种公规,乃至文牍程式都有记载。刑部各卷提供了元代司法制度的详细资料,对研究元代法制史和社会史极有价值。本书可以补充和印证《元史》和其他史籍中的许多记载。

《元典章》文体独特,不仅使用一般书面语,词讼文字中又常用元代口语。此外,还有圣旨、令旨和省、台文件中使用以口语硬译蒙古语的特殊文体,其语法特征与汉语大不相同。有时在同一文牍中混用这些不同文体。这就为一般读者和初学元史者带来困难。今可参读亦邻真《元代硬译公牍文体》一文,作为打开《元典章》等史籍之门的一把钥匙。

《元典章》过去通行的是光绪戊申(908)北京法律学堂刊行的由沈家本作跋的刻本,世称沈刻本。惟此刻本错误极多,错字、漏字且不说,其中整段、整页脱漏者亦不在少数;陈垣据元刊本作《沈刻元典章校补》及《元典章校补释例》,勘正“伪、误、衍、脱、颠倒诸处一万二千余条”,读昌彼德《跋元坊刊本大元圣政国朝典章》,见台湾影印元刊本《元典章》后。见《元史论丛》第辑,中华书局982年版。

两书分别于93年、934年由国立北平大学研究所刊行。958年中华书局重印《元典章》沈刻本时,将两书收入,同时重印。

沈刻本时,当对照利用此书。972年,台湾故宫博物院已将所藏元刊本《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影印出版,为读者带来很大的方便。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元典章》研究班对该书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分别于94年和972年出版了校定本《元典章·刑部》第一册、第二册。

《通制条格》本书现存22卷,官修。元仁宗即位之初,允中书所奏,择“耆旧之贤、明练之士,时则若中书右丞伯杭、平章政事商议中书刘正等,由开创以来政制法程可著为令者,类集折衷,以示所司“,其大纲有三一《制诏》、二《条格》、三《断例》;另将错居于《条格》、《断例》之间的内容亦汇辑成《别类》。书成于延祐三年(3)夏五月,名为《风宪宏纲》,命监察御史马祖常作序。书成之后,又命“枢密、御史、翰林、国史、集贤之臣相与正是,凡经八年而是事未克果”,到英宗至治二年(322)才审定颁行,题名《大元通制》2。全书88卷,凡2539条。此书仅有第二部分《条格》的一部分流传至今,故名《通制条格》,现存的22卷是卷二至九(户令、学令、选举、军防、仪制、衣服),卷十三至二十二(禄令、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卷二十七至三十(杂令、僧道、营缮)。

本书的性质与《元典章》相似,亦是元朝法令文书的汇编,故其史料价值极高,研究元代历史尤其是各种制度时,必须参考此书。惟其通读的难度,也和《元典章》相仿。本书仅有原国立北平图书馆930年影印本,凡册。日本冈本敬二编《通制条格研究译注》3册(国书刊行会刊),将《通制条格》全部加以句读,然后译成日文,并详加注释。98年3月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黄时鉴点校本,用新式标点对全书进行分段点校,为读者通读本书,特别是难度很大的“硬译”公牍,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经世大典》本书全名《皇朝经世大典》,880卷,目录2卷,公牍卷,纂修通议卷。此书是元文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