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2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4 英文 字 27天前

但不要象《资治通鉴》写得那样分散。要把历史写得脉络分明、阶段分明要挥纲的作用但又要有血有肉不要象某些纪传体史书的本纪写得那样简单。

纪事本末体是把史事分成若干篇自使之各有所属并且具备尾。

这种体裁被称为“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但这种体裁多只能对史事作点的排列而不能显示历史长河的绵延和巨波、细浪的区别。我们认为可吸取纪事本末体的优点在历史的重点表述中酌量采取集中记述具备纪事本末的方法。

近年流行的划分章节的体裁我们可称之为章节体大概开始于夏曾佑的《中国历史教科书》。这书写于一九零二至一九零四年。夏曾佑把中国历史划分成三个大的时代其中包含七个小时代即:上古之世。包含:传疑时代从太古至周初。化成时代周中叶至战国。中古之世。包含:极盛期秦至三国。中衰期晋至隋。复盛期唐。

近古之世。包含:退化期五代、宋、元、明。更化期清。

他把每一个大的时代定为一篇每一个小的时代定为一章每章之下又有小的子目定为节这就把历史的阶段性展和历史现象的主次表达出来。这在史书体裁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因为这种体裁便于阐述历史的展资产阶级史学家中的进化论者乐于使用这种体裁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也沿用这种体裁。我们认为这种体裁一直到现在还是可以使用的但如果把这种体裁作为一部大型史书中的唯一体裁就有很大的局限。在这种体裁中典章制度、学术文化和人物事迹的论述都不易得到充分的展开。

在研究了本纪、编年、纪事本末、章节等体裁之后我们考虑到综述的任务可作这样的设想:第一要紧紧抓住每一历史时期的纲只写对历史全局有影响的大事其中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民族、中外关系等方面着重写的是历史展的动向。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变动得也比较显著。在这方面可以着重写一写但要注意到它与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民族关系是我国历史上的重大问题要作出正确的处理。

第二时间的观念要鲜明先要注意到历史时期的划分一个时代内部大小阶段的划分使其能尽量显示出历史展的规律性。关于历史时期的划分尚存在着一些难于解决的问题。能解决多少就解决多少不能解决的不要强作解释。其次每一个皇朝的具体年代割据时期有关各国的具体年代都要写清楚。

第三对历代的疆域要写出大致轮廓。对皇朝版图外的兄弟民族分布的地区也要写出来。有些民族地区说不清可说出一个大致的方位。

第四在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人物要写。只写带有历史性的重要活动不是写他的传记他的传记放在传记部分去写。

第五关于田制、税制、官制、军制等等只要重点地说到为止具体的细节放到典志部分去写。

综述作为本书的一种体裁与其它体裁互相配合有分工有专职在撰写上要比各种旧体裁方便得多我们可以称它为“综述体”。

典志历史现象的剖视典志是对历史现象进行剖视它具有可以论述的丰富的内容。本书自第三卷以下各卷都有典志置于综述之后传记之前。

典志体的起源很早。《尚书》的《禹贡》和《洪范》从内容和形式来看都可说属于典志体。《尧典》的部分内容也可说有典志体性质。《周礼》、《仪礼》、《礼记》一向被认为是典志体的开山但它们和《禹贡》等篇著作时期的先后尚待考订而且内容也只限礼的方面。典志作为史书的一部分以相当大的规模出现是开始于《史记》。《史记》有八书。《汉书》继《史记》之后有十志规模就渐趋完备。

自《史记》以后二十四史中十七史有志。按各史志性质来说共有十五个门类即:天文(天官、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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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祥瑞、灵征)。

律历。

地理(郡国、州郡)。

河渠(沟洫)。

食货(平准)。

礼(礼仪、舆服、封禅、郊祀、祭祀)。

乐。

选举。

百官(官氏)。&1t;//pgn>刑法。

兵(营卫、兵卫、仪卫)。

释老。

艺文(经籍)。

刘知几《史通·书志》主张立都邑志、氏族志、方物志。杜佑《通典》有九典仅《边防典》为各史之所无。郑樵《通志》有二十略就是《通志》中的典志部分。二十略中氏族、六书、七音、都邑、谥、器服、校雠、图谱、金石、昆虫草木等是他创立的新目。氏族、都邑、昆虫草木三略是刘知几主张的实现。后来马端临撰《文献通考》有二十四考之目。马氏自称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为《通典》所未有。刘、杜、郑、马所举新目去其重复可取者有氏族、都邑、方物、边防、器服等五个部门和各史志总共有二十个。我们认为对这二十个门类应该加以合并、改造和展新的典志可包含如下的几个门类:一、地理。包含历代皇朝的版图、割据时期各政权的辖境、少数民族的分布、河渠的变迁、重要的都邑、通道的兴修都可以在这里论述。这个部门包含了旧史的地理、河渠、都邑等三志。

二、民族。旧史的民族部分一般是放在列传里写。《通典》的《边防典》和《文献通考》的《四裔考》都包含有民族的部分。我们把民族立为专篇在综述和传记中没有说到的应在这里作具体论述。

三、社会经济。略当于旧史的《食货志》在此应有较多的展。包含农、牧、渔、林、矿、盐、手工业、商业、货币、各种生产技术、土地制度和行会制度等。

四、政治制度。约当于旧史《百官志》。

五、军事制度。约当于旧史《兵志》。

六、法律。约当于旧史的刑罚志。

学术文化包含经学、史学、哲学、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教育等是否在典志中设置专篇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倾向于用传记的形式分别处理而把典志的内容一般限制在制度性的范围。

关于宗教旧史中只有释老志。在内容上现应从制度上作出新的展。

关于礼俗:旧史中的礼志、五行志、舆服志;都有比较丰富的内容应充实民间方面的材料设置专篇。

关于中外关系:旧史中关于中外关系的记载多见于列传中。《通典》的《边防志》和《文献通考》的《四裔考》也有部分材料。这在典志中是一个应开创的篇章。

在典志的编撰过程中不必拘泥于这几个门类的各目但标目还是以比较集中为好不要过于分散。这样可以眉目清楚一些便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