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8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7 英文 字 26天前

为进拜之资。蒙赐之一览焉则其愿得矣。”这封信大概就写于庆历五年(1o45)杜衍、范仲淹等被黜离职之后。曾巩于此时写信并投献文章正好说明他的为人和政治态度政治上同杜衍、范仲淹一致绝不趋炎附势。

曾巩既中进士便被调任为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司法参军又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为实录检讨官。

在这期间曾巩对于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对于历代图书聚散以及学术源流多所论述写过一些叙录如《新序目录序》、《列女传目录序》、《战国策目录序》等还有《梁书》、《陈书》、《南齐书》等也都写有“叙录”。

曾巩虽推崇欧阳修但他的学术观点和欧阳修亦有所不同。例如他在《筠州学记》中说:“周衰先王之迹熄。至汉六艺出于秦火之余士学于百家之后言道德者矜高远而遗世用语政理者务卑近而非师古。刑名兵家之术则狃于暴诈惟知经者为善矣又争为章句训诂之学以其私见妄(一本下有“臆”字)穿凿为说故先王之道不明而学者靡然溺于所习。当是时能明先王之道者扬雄氏而已。”他对扬雄如此称赞这看法与韩愈比较相近与欧阳修则颇相反。

此外曾巩还有《答王深甫论扬雄书》对于扬雄屈事王莽以及作《剧秦美新》都有所辩解并引王安石的看法以为“雄之仕合于孔子无不可之义”而且认为“世传其投阁者妄”云云。曾巩对扬雄的看法涉及政治和学术两个方面。扬雄的政治态度和学术成就对曾巩都有影响。

曾巩离开馆阁又作了十几年的地方官吏。最初是通判越州(今浙江绍兴一带)其后又知齐州(今山东济南一带)徙襄州、洪州知福州。史称曾巩在这几州都有政绩主要在“荒政”和“平盗”两个方面而后者并非真是政绩。

曾巩移徙洪州时曾有《移守江西先寄潘延之节推》诗诗云:“忆昔江西别子时我初折腰五斗粟。南北相望十八年俯仰飞光如转烛。”他这时似乎已有倦于转徙的感叹。此后便多次表示为了养亲而不愿远仕。

在赴福州之前曾巩有《辞直龙图阁知福州状》。到福州后又有《福州上执政书》书中说:“转走五郡盖十年矣未尝敢有半言片辞求去邦域之任而冀背朝廷之义。此巩之所以自处窃计已在听察之日久矣。今辄以其区区之腹心敢布于下执事者诚以巩年六十母年八十有八老母寓食京师而巩守闽越仲弟守南越二越者天下之远处也于著令:有一人仕于此二郡者同居之亲当远仕者皆得不行”据此他请求“或暂还之阙下或处以闲曹或引之近畿属以一郡使得谐其就养之心慰其高年之母。”

此书之外曾巩还有《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闲慢曹局或近京一便郡状》也是请求朝廷照顾养亲的。大概正是因为他一再申请朝廷曾一度下令“召判太常寺”;可是当他离职上路以后又有诏改知明州。为此曾巩又有《移明州乞至京迎侍赴任状》希望朝廷允许他“暂至京师迎侍母赴任”。但未能如愿所以后来移知亳州又继续申请。他在《移知亳州乞至京迎侍赴任状》中说:“臣昨任福州已系远地迎侍不得即今老母多病见在京师人子之谊晨昏之恋固难苟止。二者于臣之分实为迫切只乞对移陈蔡一郡许臣暂至京师迎侍老母赴任今臣幸蒙恩诏移守亳州如臣所请。况亳州去京不远欲乞许臣暂至京师迎侍老母赴任。”

元丰三年(1o8o)曾巩又徙知沧州有《沧州乞朝见状》说:“窃念臣远离班列十有二年伏遇陛下神圣文武当天受命而臣曾未得须臾之间进望清光窃不自揆愿奉德音犬马之情固非一日之积。今将至京师他望圣慈许臣朝见。”于是神宗召见了曾巩。召见之后他曾请求登对有《乞登对状》说自己被召见时“不敢率然以对”可是“退而伏念”还是希望“上殿敷奏”以便“披腹心”“当天心”。此后曾巩便被留在京师“勾当三班院”。

元丰四年(1o81)有诏书说:“曾巩史学见称士类宜典五朝史事。”于是便“以为史馆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史称“近世修国史必众选文学之士以大臣监总未有以五朝大典独付一人者”于是曾巩入朝辞谢说:“此大事非臣所敢当。”并有《申中书乞不看详会要状》表示谦让。

元丰五年(1o82)四月擢拜中书舍人。这时曾巩又有《辞中书舍人状》述说自己“齿已衰心志昏塞”希望另选贤能。还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但这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元丰六年(1o83)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一带)终年65岁。著作有《元丰类稿》等。

综观曾巩一生历任州郡官吏十几年在京师作官的时间不多。从他的一些政论文章看如《唐论》、《书魏郑公传后》、《熙宁转对疏》、《自福州召判太常寺上殿札子》、《移沧州过阙上殿札子》等并没有突出的政治见解。其主要观点是泛称三代之制称赞后周和唐初的贞观之治而对于宋代的政治却没有多少条陈和建议与范、欧诸公不同。他在《移沧州过阙上殿札子》中对于宋朝的现状还是相当称赞的。他说:盖远莫懿于三代近莫盛于汉唐然或四三年或一二世而天下之变不可胜道也。岂有若今五世六圣、百有二十余年自通邑大都至于荒陬海聚无变容动色之虑萌于其心无援桴击柝之戒接于耳目。臣故曰:生民以来未有如大宋之隆也。

又说:今陛下履祖宗之基广太平之祚而世世治安三代所不及则宋兴以来全盛之时实在今日。

由此可见曾巩对于当时的政治不仅没有任何不满而且推崇备至当然也就不曾提出改革的意见。

在这以前熙宁二年(1o69)王安石参知政事推行新法当时曾巩出守越州其后转徙六郡在外十二年。对于熙宁新法也没有表过具体意见。只是在《过介甫归偶成》诗中说过:“心交谓无嫌忠告期有补直道讵非难尽言竟多迕。知者尚复然悠悠谁可语。”观此则两人过去言谈之间可能有过意见分歧。还有其《与介甫第二书》也说:“比辱书以谓时时小有案举而谤议已纷然矣。足下无怪其如此也。”又说:“谤怒之来诚有以召之故曰:足下无怪其如此也。虽然致此者岂有他哉?思之不审而已矣。”由此看来在政治上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