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围绕如何实现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的原则表自己的见解。国民革命失败时北京大学教授高一涵著文提出由国家出钱购买地主的土地实行“和平的逐步征收”“慢慢儿达到‘耕者有其田’”的主张。经济学家马寅初把耕者有其田主要归结为“永佃权”主张改良租佃制度让佃户永久放心去种。社会学家吴景1934年提出由政府用土地债券收买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由农民分期偿还债券本息的方案;1948年春他又率先评论中国土地改革协会公布的《土地改革方案》认为用14年时间完成转移地权是太长了应缩为7年等等。1948年春社会上土地改革的呼声非常强烈大学教授倪青等47人、刁作谦等99人分别联名要求当局从厉行耕者有其田。上海各方人士曾于1948年4月15日表不流血革命运动宣言要求制定全国的土地改革计划。
以上情况反映了各政治派别和各界人士十分关注土地问题看到土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改革土地制度势在必行。
中国的土地改革路线、方针和政策1927年中国举行八一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提出“继续为反帝国主义与实行解决土地问题奋斗”1。接着1《中国土地改革协会成立宣言》1947年4月6日载彭明主编:《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6册第4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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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彭明主编:《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6册第465—467页。
1《中央委员宣言》1927年8月1日。
“八七”会议明确指出“土地革命问题是中国的资产阶级民权革命中的中心问题”“现时主要的是要用‘平民式’的革命手段来解决土地问题”。同时中央决定在工农运动基础较好的湘、鄂、赣、粤四省动秋收起义“实行中央土地革命政纲”。指示湖南省委秋收暴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动土地革命”所以当率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队伍在井冈山地区落脚时就高举“打土豪分田地”的旗帜其他武装起义队伍也相继建立革命根据地实行土地革命。
土地革命是在动群众打倒土豪劣绅的基础上逐步摸索前进。井冈山根据地经过一整年的分田斗争湘赣边界政府于1928年12月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主要“以乡为单位分配”等等2这个土地法是历史上第一个土地革命法令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彻底否定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法令。但由于缺乏经验按中央的有关决定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的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于苏维埃政府而不是属于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等。
随后各革命根据地依据1928年6—7月召开的“六大”的决议精神土地革命步步深入土地政策不断完善出现了“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的新局面。到1931年春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的路线、政策和方法即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而仅仅消灭地主阶级;变革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不禁止土地租佃和买卖;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地主也同样分得一份土地等等。使农村根据地的土地关系生了根本性变化生产展粮食产量提高一二成农民生活改善能吃饱饭踊跃参军支前。
但是1931年11月在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把持下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虽然也主张继续开展和深入土地革命却提出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尤其是1933年夏天在查田运动中加以强令推行任意扩大了打击面将大量中农特别是富裕中农错划为地主富农生了严重侵犯中农消灭富农经济的错误。1933年1o月中央正式颁了起草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作为科学地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标准“左”的错误得到一些纠正。直到1935年遵义会议结束了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在党中央的统治实际上确立了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后土地革命斗争和其他斗争一样才重新回到正确的路线上来。
抗日战争爆本着团结御敌的精神停止执行十年内战时期的没收地主土地政策而采取减租减息的政策团结大多数地主抗日把展2彭明主编:《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3册补编第171—173页。
民族抗日统一战线与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集团动全面内战公然宣布国共破裂才决定实行普遍彻底平分土地的办法于1947年1o月1o日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十六条)1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乡村中在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债务”接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他财产并征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这些规定可以彻底消灭封建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最大限度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大纲还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乡村无地少地的农民所组织的贫农团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区、县、省等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它体现了放手动群众依靠农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民主精神而不是把土地“恩赐”给农民。关于分配土地的政策大纲规定:“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地主及其家庭分给与农民同样的土地及财产”。“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出租的权利。”这些规定与十年内战前期土地革命的基本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并有了充实和展。后来为了防止“平分土地”中出现侵犯中农利益等“左”的倾向中央特在大纲上加注说明:“在平分土地时应注意中农的意见如果中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