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像英国农业资本家那样从地主手里租入大块土地创设雇工经营的农场。而且一度兴起的富农雇工经营和为数不多的新式农垦企业很快因无利可图甚至亏本而走向衰落。地权集中使用分散地主富农掠夺农民的基本手段仍把土地零碎分割出租榨取高额地租这就是民国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土地占有和小农租佃经营相结合的经济结构。
地主富农占有土地越多出租土地的比例越大而地块碎分使用的越厉害。广大农民既无充足土地保障自己的独立生活又没有别的出路一家几个兄弟分家析产田场一再细分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而受宰割。并且由于农民不断失地促进了租佃的竞争而弹性地租又驱使地主对农民进行更加苛刻的剥削。如此恶性循环在根深蒂固的封建半封建土地关系的桎梏下生产力非常低下是民国时期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农民极端穷困和落后的根本原因。反映在阶级关系上是收租地主同饥饿佃农的尖锐对立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动荡不安。所以说这种极不合理的土地关系“是我们民族被侵略、被压迫、穷困及落后的根源是我们国家民主化、工业化、独立、统一及富强的基本障碍”1。因此非进行土地制度的彻底改革则不能解放社会生产力更谈不上振兴中华了。
1:《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195o年6月14日)《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3页。
第五节改革土地制度的种种主张与斗争彻底变革我国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制度是摧毁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根基是实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也是解放农民、解放社会生产力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一切党派和政治活动人物都要在这个问题上表态、亮相受检验、被取舍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正如在1936年所说的“谁赢得农民谁就赢得中国;谁能解决土地问题谁就能赢得农民”。2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主张中国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在创立中国同盟会时就提出“平均地权”作为民生主义的核心、解决土地问题的纲领。
平均地权的目标是实现“地尽其利地利共享”。孙中山从自然法的观点论证了土地应归为公有而不该归私人垄断。他认为:“原夫土地公有实为精确不磨之论。人类生之前土地已自然存在人类消灭以后土地必长此存留。可见土地实为社会所有人于其间又恶得而私之耶。”“欲求生产分配之平均亦必先将土地收回公有而后始可谋社会永远之幸福也。”1一般说来资产阶级实现土地国有的途径有三:一是税去地主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办法实行土地国有;二是买去地主用收买的办法把地主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三是踢去地主用强制手段没收地主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主张主要是采取第一条途径但也不排斥后两条途径。其具体步骤和方法是:“规定地价照价征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地价由地主自报并登记在册。地价税采用累进税法地价愈高其税愈重。照价收买的规定可使地主在呈报地价时不愿少报也不敢多报少报怕政府照价收买吃地价的亏;多报怕政府照地价抽税吃重税的亏。涨价归公“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21912年初孙中山出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曾提议试行平均地权但由于意见不一南京临时政府未能颁布有关平均地权的法令或措施。1912年4月1日他辞去临时大总统职的当天表以“民生主义与社会革命”为2引自《斯诺文集》第1册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2o8页。
1《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14页。
2《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7页。
主题的演说强调“若能将平均地权做到那么社会革命已成七八分了”3。此后孙中山一有机会就把实施平均地权纲领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1921年5月孙中山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后曾设立土地局着手整理田土并约请德国土地问题专家单维廉博士来华研讨地价税问题但因陈炯明叛变而中止。1923年2月孙中山在广州重建大元帅府设立广东全省经界总局着手屋宇田土清丈登记制定土地税条例并再次聘请单维廉为顾问襄助其事。当时拟定的《土地登记测量及征税条例草案》规定土地增值税当为1oo%即土地所有之增价当征其全数归诸公家。强调要有相应的经济制裁措施而断无调和迁就之余地。
正在此际国共两党合作正式成立。在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宣言”中将“平均地权”的重心放在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上。“宣言”明确指出:“中国以农立国而全国各阶级所受痛苦以农民为尤甚。国民党之主张则以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1国民党“一大”闭幕之翌日(1924年1月31日)国民党中央决定设立农民部孙中山提名老同盟会员、员林祖涵出任部长彭湃为秘书。孙中山还亲自审定公布《农民协会章程》创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孙中山在讲习所第一届毕业典礼上表了“耕者要有其田”的演讲深刻论述了“耕者有其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说:“民生主义真是达到目的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于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因为“中国的人口农民是占大多数至少有成但是他们由很辛苦勤劳得来的粮食被地主夺取大半自己得到手的几乎不能够自养这是很不公平的”。他一再强调:“这是一个很重大的问题我们应该马上用政治和法律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民生问题便无从解决”1。从此响亮的提出“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唤醒民众为解决土地问题而奋斗。
至于如何实现耕者有其田孙中山主张通过立法手段“和平解决”“让农民可以得利地主不受损失”做到“两不吃亏”2。同时孙中山也考虑过另一种办法即“仿效俄国的急进办法把所有的田地马上拿来充公分给农民”3。只是认为当时条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