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中国同志会”成立后的12月4日汪致信日本相近卫认为东亚联盟四大口号洵属切要“盖条件鲜明、主张坚定一般青年爱国家、爱民族之心得到满足始能放心踏步向东亚复兴、中日共荣之大道前进”。并要求由日本“躬执桴鼓”。
1941年2月1日在日本中国派遣军参谋总长板垣征四郎的支持下汪精卫在南京成立了以其为会长的“东亚联盟中国总会”。其宗旨为对外实现“中日满的结合”进而建立以日本为主宰的“东亚新秩序”。“东亚联盟中国总会”成立后除将广州、南京之东亚联盟改为分会外还相继在上海、武汉等地建立各省、市分会并出刊《东亚联盟》月刊等刊物。
汪精卫既希望借“东亚联盟”的“政治独立”主张使其国民政府取得独立的地位也希图借“东亚联盟”运动之开展促使重庆当局放弃抗战参加其“和平运动”而同归于复兴中国复兴东亚之途。但是正当汪精卫不遗余力地鼓吹开展“东亚联盟”运动时日本国内却开始了对这一运动的批判称联盟论主张中日“满”平等的结合是反对日本肇国精神晦冥皇国的主权地位故意无视日本的领导严厉禁止其组织的活动。曾支持成立“东亚联盟”中国总会的板垣征四郎也于7月调离南京。“东亚联盟中国总会”并未遭解散成为一个奴化宣传的组织。
所谓“新国民运动”是按照汪精卫鼓吹的“清乡先要清心”即要使民众信仰“和平运动”之口号。会议表的《宣言》称新国民运动的开展是为实现“和平反共建国”之目标使民众树立新的精神的、物资的基础在精神上“使人人皆能有至诚则恒舍身救世之素养”努力于“和平运动”;在物资上有“劳身熟思铢积寸累之习惯”以便为日本侵华战争提供物资并能认定“和平反共”为唯一出路。
日本动号称“大东亚战争”的太平洋战争后汪伪国民政府更把“新国民运动”的推行作为支持“大东亚战争”的重要手段。31日伪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了《新国民运动纲要》并于1942年元旦表。《纲要》鼓吹:为完成大东亚战争树立新精神从今以后把爱中日爱东亚的心打成一片要从物资上、人力上为日本提供支持。6月2日汪伪行政院又决议设立“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7月9日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更通过《国民实施训练案》普遍成立青年团与童子军的组织以此作为对青少年进行奴化训练的机构。
第六节向英美宣战与伪府机构的调整日本动太平洋战争后汪伪国民政府即以“同甘共苦”的口号表示全力支持。为此汪精卫不仅一再鼓吹要把伪府的一切措施用于支持大东亚战争且于1942年5月4日亲往长春对“满洲国”进行访问以表示伪国民政府与“满洲国”团结一致地协助日本。接着向日本提出了对英美宣战参加大东亚战争的要求。但日本既疑心汪伪政权之所以要求参战是为了借机获得英美在上海等地的权益又担心会因为南京政府的参战招致中国民心的背离因此迟迟未作出允许其参战的决定。直至日军在太平洋战场接连惨败为挽救战局日本御前会议乃于12月21日作出了《为完成大东亚战争处理对华问题的根本方针》的决定以加强伪政权的政治力量实现宁渝合流、蒋汪合作为目标。
所谓加强政治力量包括在政治上减少干涉并加强伪中央政府对地方政权的指导;撤销租界和撤废治外法权使汪伪政权在提供物资和维持治安上不遗余力地和日本彻底合作;在经济上改变当前由日本全部统制的政策以增加日本获取战争必须的物资为主要目标并在设法重点开和取得占领区内的重要物资的同时积极夺取抗战区的物资。
1943年1月9日根据日本的指令伪中央政治委员会临时会议通过向英美宣战案表《宣战布告》;成立以汪为主席的最高国防会议作为战时最高权力机构。与此同时汪精卫还与日本驻南京大使重光葵签订《共同宣言》和《交还租界与撤废治外法权协定书》宣称双方为完成对英美作战在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实行全面合作;日本声明交还在华专管租界及公共租界并撤废在华治外法权。
与此同时日本允许从2月5日起在汪伪政权所在地区取消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上附加的写着“和平、反共、建国”字样的三角形黄色布片;从2月9日起华北政务委员会所在地取消五色旗改悬青天白日旗。3月23日伪行政院会议撤销了1942年5月设置的浙东特别区公署恢复原浙江省政府建制。26日将厦门市改为行政院直辖市。5月6日伪中央政治委员会会议决议设置江西省政府;6月19日省政府成立辖九江、星子、德安、瑞昌、南昌、永修、新建、安义等八县及南昌市、庐山特别区以及安徽省的彭泽、湖口等县地区省治九江。27日成立江苏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o月5日伪府特派胡毓坤为军事委员会驻华北委员设立驻华北委员会办事处;7日伪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司法行政部华北事务署案以示军事与司法的统一。1944年1月取消1942年1月15日设置的苏淮特别行政区公署改设淮海省政府省治徐州并将苏北各县交还江苏省政府。于此使汪伪政权统治区域有所扩大。
在此之前的1942年8月2o日伪中央政治委员会为参加对英美作战对军事委员会组织机构进行过调整将隶属行政院的军政部及海军部改隶军事委员会并将军政部改称陆军部;将原办公厅、参谋部、军事及政治训练部合并为陆军编练总监;设参谋本部、军事参议院及总务厅。1943年1月13日为适应“参战”的需要伪最高国防会议决议改组行政机构:将行政院全国经济委员会、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隶属于国民政府;社会运动指导委员会与赈务委员会合并为社会福利部;粮食管理委员会改为粮食部;撤销边疆委员会在内政部内设边疆局;撤销侨务委员会于外交部内设侨务局;将水利委员会与交通部合并改设建设部;各部设次长一人取消原有政务及常务次长名义增设咨询委员。2o日伪最高国防会议决议调整地方行政机构:将省主席制改为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