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31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2 英文 字 26天前

川盐井钻凿耗资特巨。“井上工费或数万金少亦万余金”。有的甚至“费至三四万而不见成功者”。花的时间也长“常程可四五年或十余年有数十年更数姓而见功者”1。故经营盐井颇有风险困难甚多。但是“购卤股者胜于买田以债息且厚也”2却又是捞取丰厚利润的途径不少商人、高利贷者将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转化为盐业资本。其投资方式主要有四种。其一直接投资。清代富荣地区开凿盐井投资者称“客伙”拥有井基、厂址者称地主双方签定凿井契约称为“出山约”。客伙出办井费用地主则出“一井三基”(井眼、车基、灶基、柜房基)再按比例分成。如乾隆四十四年契约称:“开出之日地主每月煎烧七天半昼夜蔡姓(即客伙)等每月煎烧二十二天半昼夜”。有的契约则是按“锅口”计算。所谓“天”或“口”乃是因投资多少而享有的盐、气收益单位。富荣东场以每月天数划分收益即将每月三十个昼夜分为三十班又称三十天三十日分三十水分。富荣西场则将每月总产量分为二十四锅称为锅口、锅分。

直接投资中独资经营者极少多系合资。嘉庆元年契约中客伙竟达二十人所占锅分三口者一人二口者一人一口者八人半口者八人四分之一口者二人。投资按“半口”为单位数额当然要小得多而且还不是一次投资“所有佃价、淘费、修造、照口分6续派逗”多为按月缴纳并规章严格:“每月清算如有一月使费不清另邀开户不得言及已前用过工本亦不得私顶外人”。常有被取消股份资格的可能这些人日后多成为大投资者兼并的对象。

4清刑部钞档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九日总督四川保宁题。

5李榕:《十三峰书屋文稿》卷1。

6《四川盐法志》卷2。

1《四川盐法志》卷2。

2民国《云阳县志》卷1o。

其二“做下节”。由于钻井耗资费时有人办井多年资金告尽处于进退两难之中。在此关键时刻一些投资者乘机顶井锉办待成功后分享、甚至独占成果此曰“做下节”。出让者称上节有的上节系“绝顶”即收回全部工本他日钻井成功则不得分息。或者只收回部分工本或者不收回工本则井成功后按成取得日分或锅分。如嘉庆初契约载蒋姓继王姓后做下节顶日分六天二分半余二十三天七分半由原上节继续按所占日分投资。

投资下节者多认为该井所处地势优越卤源丰富前途乐观。虽然一次支付现金数多实乃获取钻井成功捷径。如顺龙井深已达二百五十余丈只因“天年欠丰无力承办”为福全灶所接办竟然取得水、火净日分十五天。自然也有例外有的下节资金耗尽而井未成功又得转顶他人。如果不立即寻找后继而造成停工住锉则原之上节可将井收回且不偿付工本。这样前之下节作为中节新顶之人又称下节了。如同盛井转顶蔡、万、寇、喻四姓已达四节前后历经七十五年之久。

其三“佃煎”。富荣盐场拥有日分或锅分的地主有的不愿直接经营井灶遂予出租。有人便租赁现成井灶的盐卤及全套生产设备加工食盐出售。这种佃煎有租期限制五年、六年不等。在这有限的时间内不仅要追回租金而且要获取额外利润当然需要在经营管理方面有所改进。从契约内容中可以看到起初规定“水火消涨不得异说”而后佃煎者提出种种要求出佃者不断让步。“自佃之后如年限内有卤水不敷凿掘下脉刁下大小竹木耽延日期主人照数补足使费银钱主人认还”。租期满后多“外敷六个月”甚至“外敷一年零两个月为准”。表现的非常被动。由于出租者仍要对盐井的正常生产负责必须继续投资因此这并非是一般性质的租佃关系。同时佃煎者擅长经营筹划利润日增而出租者又多不善此道到时也不一定收回井灶以致租期延长佃煎者态度愈加咄咄逼人有的更乘势将井灶变相占有。如乾隆年间“秦人某佃煎从弟井业获资巨万据势阻佃”1。使用权的地位更加突出。佃煎者的成功应是盐业资本取得胜利的一种表现。

其四“杜卖”。这是兼并小资井灶的一种契约形式。盐场中有的小井灶户因“盐质甚劣”、“利亦微薄”很难撑持下去多为大灶户所并吞。文献称“大灶多系独资”“购得卤权多设灶亦多”。他们乘机“买卖移并随时为价”“一灶归并数灶”2以致“为场雄伯”3成为特大井灶户。

杜卖者在文契中多写明“情因负债难偿”、“力难自办”被迫将自己1《李氏族谱·丹山叔祖传》。

2《四川盐政史》卷3。

3民国《云阳县志》卷1o。

仅有的生产资料甚至连同自己的劳动力在内一起出售给了大盐业资本。由于大量商业资本向盐业资本转化不少商人逐渐成为新兴的盐业资本家。道光初陕商高某以银三千两与“李四友堂”合办联珠井获利丰厚。道光十八年陕商某与“王三畏堂”订约规定每凿一井陕商出银四百两收益客得十八天主得十二天十八年为率。在彭水“清乾隆间陕商支千裔来郁开凿新井”1。在云阳“胡德荣移家盐场购卤买田日益完富”2。犍乐场吴景让堂其先“改营商业家益日裕先后置牛华溪、五通桥诸井灶”3。陕西商人凭藉雄厚资本在井盐业生产领域中取得了绝对优势“川省各厂井灶秦人十居七八蜀人十居二三”4。成为盐业资本家也即井盐业资本主义萌芽舞台上最活跃的角色。

四川井盐业在清代前期虽已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但它异常幼弱除在富荣、犍乐等场存在有较大规模的手工工场外其他地方小井小灶为代表的小生产方式仍很普遍。如盐源场“井户多兼灶户皆极贫苦利亦微薄”。忠县场“灶户灶房均系自业形势甚陋破房一间灶一座或两座而已”。万县场“灶户皆贫苦之民作辍不常夏日水淡大半停业”5。就是富荣场的盐业资本主义萌芽面临的道路也是极其狭窄前途很不乐观。除清皇朝的统治政策的压抑与销售市场的限制外还有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关于盐场土地性质及地主地位。开凿盐井要涉及土地并与地主生关系。富荣场的土地开始在向盐业资本转化。地主因提供一井三基便具有了分享盐业经营利润的资格即取得了“地脉